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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就有“陪酒女” :15歲美女招待常遭“性騷擾”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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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是假日的重要活動。聚會就要喝酒,這在古代成爲慣例。古人喝酒頗多講究,如魏晉人喝酒講究氣氛,唐代人喝酒愛玩情調,宋代人則喜歡喝“花酒”。

  漢代酒店的“陪酒女郎”

中國早在先秦前街頭已有酒館。《鶡冠子·世兵》有“伊尹酒保,太公屠牛”之說,伊尹是夏代人,被視爲“中華廚祖”。所謂“酒保”,就是店小二。

在漢代,餐飲業很發達,酒館經營者頗有創意,常把酒罈放在店前壘起的高臺(壚)上做廣告,壚前還站着“促銷小姐”攬客,人們喜歡光顧街頭酒館。當年最有名的“促銷小姐”,當是卓文君了。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記載,才子司馬相如與美女卓文君私奔後,變賣了車馬等物,在四川臨邛開了個小酒館,“文君當壚,相如滌器”,司馬相如洗盤子,卓文君在店前的酒罈旁攬客。

漢代的酒館爲了吸引消費者,一般都會用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做服務員。漢樂府詩《隴西行》中就描寫了一位“陪酒女郎”,此女長得相當漂亮,時稱“好婦”,既陪酒,又賠笑:

“好婦出迎客,顏色正敷愉。伸腰再拜跪,問客平安不?請客北堂上,坐客氈氍毹。清白各異樽,酒上正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卻略再拜跪,然後持一杯。”

漂亮又熱情的“女招待”,常遭到“性騷擾”。詩人辛延年的《羽林郎》,就記述了霍將軍的門人馮子都,仗勢調笑當壚賣酒的美女胡姬。胡姬當時只有15歲,馮子都對胡姬動手動腳的,還送了面鏡子給胡姬。但胡姬不是那種隨隨便便的女孩,賣酒不賣身,結果當場翻臉,警告馮子都:“男兒愛後婦,女子重前夫。”

 魏晉人喝酒講究“氣氛”

魏晉時期並非中國酒文化的繁盛期,由於時局多動盪,生產遭到破壞,酒禁一度極嚴厲。《魏書·刑法志》載,北魏文成帝太安四年(458年)曾規定“釀、沽、飲,皆斬之”。這只是一時之禁,更多的時候還是放開的。

魏晉人喝酒已不再是單純的飲食行爲,而是一種文化。有條件的人喝酒頗講氣氛,往往以歌舞助興。曹植《箜篌引》就描繪了當時邊飲酒邊欣賞歌舞的場景:

“置酒高殿上,親友從我遊。中廚辦豐膳,烹羊宰肥牛。奏箏何慷慨,齊瑟和且柔。陽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謳。樂引過三爵,緩帶傾遮羞。”

那時大多達官貴人家中都養有藝妓,這些藝妓各有特長,專爲客人演奏、跳舞、陪酒。負責陪酒的藝妓,稱爲“酒妓”。賞歌舞,讓酒妓陪飲,在貴族中間很流行。

曹魏時雒陽令郭珍居財巨億,聚會時常安排數十名美女陪酒。魏文帝曹丕大開眼界,在《典論》描繪當時的情景說,那些美女“盛裝飾,被羅縠,破之,袒裸其中,使進酒”。

晉武帝司馬炎的母舅王愷,宴請必讓家裏的藝妓出場,《晉書·王導傳》載,王愷“使美人行酒,以客飲不盡,輒殺之”。客人若沒喝光,藝妓會遭殺身之禍。

酒還成爲一種精神寄託,如嵇康、阮籍等文化名人,都希望從酒中尋找精神家園。宋人葉夢得在《石林詩話》說,晉人多言飲酒,有至沉醉者,未必意真在於酒,蓋方時艱難,人各怯禍,惟託於醉,可以粗遠世故。這也許就叫借酒消愁吧!

 唐代人喝酒愛玩“情調”

唐代的達官貴人、普通文人和布衣百姓,都愛光顧酒肆。劉禹錫《百花行》詩說:“長安百花時,風景宜輕薄。無人不沽酒,何處不聞樂。”長安城繁華熱鬧的東、西二市,酒肆林立,可謂是“酒吧一條街”。

中唐以後,酒肆開到了住宅小區“坊裏”裏,生意好得連皇宮都常派人來買酒。貞元二年(786年),宮裏無酒,唐德宗李適便派人到街頭酒店買酒喝。《資治通鑑》記載說:“時禁中不釀,命於坊市取酒爲樂。”

而《開元天寶遺事》記載,從昭應縣城(今臨潼境內),到長安城東門數十里長的官道兩旁,也開有許多小酒館。行人可“量錢數多少飲之”,甚至“有施者與行人解之”。飲酒既方便又便宜,行人稱之爲“歇馬杯”。

這些城郊酒肆,以渭城最負盛名。渭城在長安西郊,是通往西域和巴蜀的要道,送親友遠行多在渭城餞客,因此留下了大量詩句。其中以王維《渭城曲》最著名:“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唐人喝酒愛玩情調,所以,酒肆裏,既有“陪酒小姐”,也有“女藝人”,有的直接把情人帶到酒店裏一起飲酒取樂,李白“妾勸新豐酒”、“君醉留妾家”詩句,就是這情況。

二三線城市亦如此,如建康(今南京)的酒肆裏,便有“吳姬勸酒”;即便在邊遠的涼州(今甘肅武威),酒肆裏也都有“陪酒小姐”,元稹《西涼伎》便稱“樓下當壚稱卓女,樓頭伴客名莫愁”。

文人最愛去“酒家胡”。“酒家胡”是胡人所開的酒肆,請有胡地的女孩子做服務員,沒錢飲酒可賒賬。那些女孩子就是所謂的“胡姬”。胡姬貌美如花,比蘇州出來的“吳姬”更有氣質,她們有異域風情,有才有藝,溫柔熱情,令文人爲之神魂顛倒。

漢代就有“陪酒女” :15歲美女招待常遭“性騷擾”

酒仙李白《前有樽酒行》爲證:“胡姬貌如花,當壚笑春風。笑春風,舞羅衣,君今不醉將安歸?”

  宋朝人喜歡喝“花酒”

宋人在酒文化中,摻雜進了更多的政治因素。從趙匡胤當皇帝起,酒便不是隨便喝的,特別是趙匡胤的酒,雖然不是項羽的“鴻門宴”,但也多詭計。

建隆二年(961年)七月,趙匡胤在宮中宴請石守信、王審琦、高懷德等高級將領。酒興正濃,趙匡胤述說自己的苦衷後,稱“爾曹何不釋去兵權……多置歌兒舞女,日飲酒相歡以終其天年。”這是趙匡胤乾的“杯酒釋兵權”。

政治這麼複雜,時人也很識趣,索性從酒中找樂。宋代官場嗜酒者多,應該與此有直接關係。朝廷希望多取酒利,也鼓勵酒消費,所以宋代飲酒之風,與漢唐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各朝代人喝酒都喝出了時代特色,喝出了名堂,宋人也不例外。喝酒玩政治之外,宋人喜歡喝“花酒”,以妓佐酒。這在宋代極爲普遍,可謂“無妓不成席”,沒妓女佐酒掉價。

周密《齊東野語》中記述了一位名叫張功甫、愛喝酒的官宦子弟,其官至左司郎,飲酒娛樂很奢華,用當時的話來說叫“豪侈”,其“園池聲妓服玩之麗甲天下”。

當時朝廷甚至鼓勵“以妓佐酒”,讓妓女在酒肆招攬生意。王栐的《燕翼詒謀錄》說:“新法既行,悉歸於公,上散青苗錢於設廳,而置酒肆於譙門,民持錢而出者,誘之使飲,十費其二三矣。又恐其不顧也,則命娼女坐肆作樂以蠱惑之。”

所謂“蠱惑之”,就是用妓女來引誘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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