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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歷史上後宮女禍淫亂後宮的事件爲何很少出現?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3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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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從建立到滅亡共有二百七十多年,雖然所選的后妃們良莠不齊,但一般來說,明朝還算是宮壺肅清,很少有女禍淫亂的事情發生。跟明朝縝密的、嚴格的後宮管理制度有關。

中國歷代皇帝爲了獨享那麼多美豔的后妃嬪嬙(給以賢、淑、莊、敬、惠、順、康、寧等不同位號),又生怕這些女人在後宮惹出淫亂,禍害朝綱,除了利用太監來照料這些宮闈婦女的宮寢日常生活以外,還僱用各種類型的女官來嚴控監視皇帝妻妾侍女的一切舉動。比如說,周朝時在後宮設立了所謂的“內官”來贊治宮女,漢朝增設十四等級,召任數百位職事女官,唐朝改設六局二十四司,任命一百九十位女官以及五十多位女史。到了明朝時,朱元璋因鑑於前朝各代女禍之亂——不少后妃嬌縱犯法,上下失序——於是重新加以裁定,折衷曩制,設立六局女官,包括尚官局、尚儀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寢局和尚功局。管秩都是正六品,各自獨立管理領導四司,而有尚宮行六局之事。因此明朝的內宮共設置有二十四司,再加上一個專管“戒令責罰”的特別司叫做宮正司,總共有七十五位女官以及十八名女史。

任職於宮廷六宮的女職大多取自於良家寡婦以及能識字的年輕女子,如果宮女還年幼不懂書文,但表現聰慧者,就把她們先送到內書館學習。宮人能讀書能寫字的,先授以“女秀才”,表現優異者,以次升爲女史,再高一等就是掌印的女宮正。一三九零年,朱元璋詔令,准許在六尚局服務勤勞五六年後,可以回家跟父母居住團圓,或者不願回家,想繼續留下服務也可以。主事者會按照她們在宮闈的職位與年資,以俸祿照料。凡是太后、皇后、嬪妃禮儀等事,全部用女秀才爲引禮讚禮官。六尚局所需要的大小衣食、金銀、布帛、器用百物的供給(上自後妃,下到嬪御女史),全部要經由尚宮取旨,再署牒由宦官拿到尚寶司蓋上大印,經過宦官控制的內使監覆奏後,才能到各部去領取。如果尚宮不按時上奏,或者內使太監沒照程序覆奏,私自到各部領取東西的嬪妃都會被論罪處死。

明朝歷史上後宮女禍淫亂後宮的事件爲何很少出現?

以嚴厲猜疑文明的朱元璋同時又命令工部製造所謂的“紅牌”,上面鐫刻戒諭后妃的言辭,懸掛在宮中,雖然牌子是鐵做的,但是牌子上刻的字則飾之以金。不僅如此,出身貧賤的朱元璋又著寫令典,如果宮女未經允許私自給宮外人寫信,也是死罪。還有,宮嬪以下,如果生病,外面的男性醫生也不准許進入內宮,在這種情況下,太監只能憑藉病情向太醫報告,然後拿取藥物。朱元璋制定這一連串內宮家法,不但縝密,而且嚴苛。

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痛批中國君主制:“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事實上,明朝後宮備有孤獨哀怨的美貌女子,只能淒涼寂寞度日,了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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