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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晁蓋都看不起的時遷,爲什麼還能被稱爲梁山“好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4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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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以農民起義爲題材的章回體小說。作者爲元末明初的施耐庵。它的原型是北宋末年山東人宋江領導的農民起義。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李逵濫殺無辜,時遷偷雞摸狗,爲什麼也能稱好漢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李逵和時遷稱“好漢”名副其實,梁山其他一些老實人反而是達不到“好漢”的標準

好漢一詞的解釋是勇敢堅強的男子,一看解釋就是一個好詞。

李逵是天殺星,做事是最沒底線的一個人,死在他手中的無辜百姓不計其數,就江州劫法場一段,他就殺了不少看熱鬧的百姓。

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傾翻的,不計其數。

爲了逼朱仝上山,李逵殺死了朱仝看護的縣令家的小衙內。雖說他也是受吳用之流的指使,但下手的卻是他不假。一個小孩子他都下得去手,能是什麼好東西,這樣的人也能稱“好漢”?

時遷雖然不像李逵這麼嗜殺,但他沒少幹偷雞摸狗的事。當他和楊雄石秀組團投奔梁山的時候,晁蓋晁天王就很不願意招納他們。

就連晁蓋都看不起的時遷,爲什麼還能被稱爲梁山“好漢”

晁蓋道;“俺梁山泊好漢自從並王倫之後, 便以忠義爲主,全施恩德於民,一個個兄弟下山去,不曾折打銳氣。新舊上山的兄弟們各各都有豪傑的光彩。這兩個把梁山泊好漢的名目去偷雞,因此連累我等受辱!今日先斬了這兩個,將這屍首級去那裏號令。我親領軍馬去 洗盪那個村坊,不要輸了銳氣!孩兒們!快斬了報來!”

若不是宋江說情,楊雄和石秀就受了時遷的牽連(時遷已被祝家莊的人捉住)。時遷這種偷雞摸狗的行爲,連身爲強盜的晁蓋都看不起,爲什麼也能稱“好漢”呢?

其實這是我們對“好漢”詞意的錯誤理解,“好漢”流傳到現代肯定是個好詞,但在之前,至少在《水滸傳》一書中,它並不是一個很好的詞。

被人稱作“好漢”需要達成兩個條件(達成任意一個即可),一個是殺過人,一個是放過火。

這個達成條件不是憑空杜撰,而是書中確實是這麼界定的。這個界定出現在第27回,武松血濺鴛鴦樓後逃到十字坡酒店與張青的一段對話。

就連晁蓋都看不起的時遷,爲什麼還能被稱爲梁山“好漢” 第2張

張青勸武松飲酒;至晚,取出那兩口戒刀來,叫武松看了,果是鑌鐵打的,非一日之功。兩個又說些江湖上好漢的勾當,卻是殺人放火的事。

張青和武松討論了一些好漢的勾當。什麼是好漢的勾當?書中的解釋就是殺人放火。

按照這個界定,我們回看武松的經歷,從他出場到殺潘金蓮和西門慶這段時間裏,從來沒有人稱他爲好漢。武松打虎之後獵戶們和縣令都稱呼他爲壯士,即使偶有好漢一詞出現,也需要在前面加上英雄二字。

就連晁蓋都看不起的時遷,爲什麼還能被稱爲梁山“好漢” 第3張

同樣的宋江出場時,有人叫他孝義黑三郎,有人稱呼他呼保義,也有稱他豪傑宋公明,當然還有稱呼他職位的,就是沒有稱他好漢的,直到他殺了閻婆惜。雖然只是殺了個女人,總歸是殺人了,這時候就有人開始稱他爲好漢了。

所以“好漢”一詞算不上褒義,不然施耐庵也不會給“好漢”冠一個“條”的單位了。

“條”作爲單位只是專屬動物的,比如一條魚,一條狗等等。沒聽說過一條人的。

殺人放火一般是強盜的專利,當了強盜不管有沒有殺過人放過火,你只要當了強盜了,說沒幹過估摸着也沒人信了。所以當了強盜的都會被人稱爲“好漢”。

這麼一解釋,嗜殺成性的李逵和偷雞摸狗的時遷(也放火)稱“好漢”是不是名副其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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