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清末被掠賣出洋的“豬花”:比“豬仔”更悲慘

清末被掠賣出洋的“豬花”:比“豬仔”更悲慘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8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舊時的廣東方言中,“花”是對女性的謔稱,如一村最美者爲“村花”,娼妓被叫做“花姐”,煙館女招待被稱爲“煙花”。與“豬仔”相對應,那些在苦力貿易中被掠賣出洋的女子,則被叫做“豬花”。

與“豬仔”相比,“豬花”可謂鮮爲人知。近年,隨着華工史研究的深入,“豬花”的血淚史漸漸浮現出來。事實上,“豬花”的社會地位和生活境況,往往比“豬仔”還要低賤、悽慘和可憐。

被綁架和拐賣的“豬花”

據吳鳳斌的《契約華工史》記載,我國明清兩代都實行閉關禁海政策,嚴禁婦女出海。1614年,明朝勒石禁止新舊洋商收買中國女子,否則治罪。清朝前期也嚴禁洋人販賣子女。

但到了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由於大批“豬仔”被販賣出洋,一些洋人擔心如無“豬花”,“豬仔”貿易也會停止,高額的利潤就無法獲得。爲此,他們想盡辦法要使“豬仔”長期束縛在他們的種植園或礦山裏,誘使“豬花”一同出洋。辦法是給“豬仔”提供一筆錢去購買女子,結爲夫婦。

後來,這一切就變成了擄掠和拐賣。羅晃潮在《“豬花”淺論》中考證,當時“豬花”主要來自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以綁架或引誘手段強賣或拐騙的女子。1853年,在香港只花40大洋就可買到一個10歲至15歲的女孩。隨着需求的增加,專業人販子集團——“協義堂”也於1852年應運而生,並在廣州大量拐買女性至舊金山。首批600人,每人買價50大洋,在美國以1000大洋高價賣出。據《舊金山晚報》估計,從1852年至1873年,“協義堂”販賣女子6000名,獲利至少20萬大洋。

清末被掠賣出洋的“豬花”:比“豬仔”更悲慘

其二,自願出洋爲娼者。據方雄普的《華僑婦女舊聞錄》記載,1854年,名妓阿彩從舊金山“賺錢”返回香港,到處炫耀她得到的財富,並以此爲誘餌,引誘三四十個青年婦女隨她到加利福尼亞賣淫,阿彩成爲老鴇。

阿彩是1849年到達美國加州的,之前是珠三角一名妓女,略懂英文。其英文名叫Ah Toy。因譯音不同,有的書中也把她稱爲“阿泰”。年輕的她身材苗條,皮膚白皙,是個漂亮女子。她單身一人攜同保姆到舊金山闖蕩,在克雷街開了一個妓院。

阿彩到來的消息傳到周圍金礦,那些飢渴的單身礦工,興奮得丟下鎬頭、鐵鍬,不惜兼程百里趕到舊金山,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滿足對異性的需求。有錢的,與她同牀求歡,沒錢的,一睹東方女子芳容,以解鄉愁。

阿彩接客的價碼不低,每次纏頭是碎金1盎司(28克),約合當時18美元。嫖客如無碎金,可用1兩沙金代替。1850年,全美有4000多華人,但只有7名中國女人。儘管纏頭很高,但僧多粥少,那些嫖客排起的隊伍竟然比一個街段還要長。

阿彩之所以能聲名遠播,除了容貌秀麗,還因爲她敢用半生不熟的英語打官司。許多礦工在完事後,塞給阿彩的嫖資是一把銅屑。不過很快被阿彩發現了,隨後把這些礦工告上法庭。開庭那天,法院裏,裏三層,外三層,許多人來旁聽看熱鬧。當着法官的面,阿彩憤怒地端出一盆銅屑給法官看。

雖然阿彩曾受盡凌辱,但這位具冒險精神的“豬花”,還是活到高齡才逝世,而且至今被祭祀在舊金山的名人紀念館裏。

此外,還有因家貧或遭不幸而被賣身出洋的少女和幼女;原本是奴婢而被輾轉賣出洋者;以收養女或納妾之名而直接被賣出洋者;以及不甘受窮或受辱的年輕寡婦。

黑心狠毒的外國人販子

範若蘭在《允許與嚴禁:閩粵地方對婦女出洋的反應(1860-1949年)》中說,閩粵等地重男輕女,買賣婦女早就有之,加上海禁大開,中國政府無權管轄的香港和澳門,“豬仔館”和“豬花館”林立,無知民婦和貪圖富貴的市井女子極易被拐騙。

在陳爲仁《苦力貿易——拐騙擄掠華工的罪惡勾當》記載中,踏上航程的“豬花”的境遇與黑奴差不多。1854年,以英國人柏頓爲船長的“英格伍德號”從寧波開往澳門。船上有47個被拐賣的女孩子,年齡最大的僅8歲。

葡萄牙人販子馬丁內茲把她們塞入長約9英尺(約2.7米)左右,寬不過6英尺(約1.8米)的小船艙。排泄物、嘔吐物充溢其間,惡臭令人窒息,女孩子們渾身骯髒。爲防止船艙透出惡臭氣味,人販子全然不管這些女孩子的死活,竟把船艙間的縫隙封堵起來。

船艙頂很低,孩子們連伸開腿坐下的地方都沒有,只能蜷縮着擠在一起。她們的身上生了癬疥、膿瘡,加上滿身跳蚤,癢痛難熬,一個個蓬頭垢面,面如死灰,痛苦地呻吟着。就是這樣,還免不了被毒打折磨。

馬丁內茲用皮鞭拼命抽打一個小女孩,孩子仇恨地說:“我落到你手裏反正是死,與其以後受罪,我還不如現在就死。”此船在廈門停泊時,被船上一名好心的中國船伕告官了,這些女孩子幸運地被搭救。

馬丁內茲曾明白地告訴別人,這些“豬花”一運到澳門,駐在那裏的西班牙領事自會從他手裏接過去,他轉手之間就可從女童身上賺到1600多銀元。而受僱於他的英國船長柏頓,也會獲得高額的賺頭。

誓死不爲娼的“豬花”

這些“豬花”到達舊金山後就如同奴隸一樣被拍賣。除少數被有錢人買去當妾或奴婢外,其餘都賣到妓院裏。

麥美玲、遲進之的《金山路漫漫》一書說,1870年時,僅舊金山,唐人街上就有妓院159家。劉伯驥在《美國華僑史》中說,據美國方面的記載,1870年時全美有中國人約三四萬人,其中婦女僅2000餘人。這2000餘名婦女當中,除了100餘人爲眷屬之外,其餘1500至2000人均爲妓女。

也有“豬花”誓死不願爲娼的,她們或吞鴉片或投海自盡。據張錯的《黃金淚》記載,美國內華達州銀礦的一位“豬花”,不堪妓院凌辱,逃往山野,暴露在風雪中,雙足凍僵,肉隨骨流下,被抓回,送入醫院,鋸去雙足,傷口雖然不久癒合,但她痛不欲生,不肯服藥,絕食求死。

據傅訓成的《傅雲龍日記》載,廣東南海小腳姑娘白貞烈,被拐賣到舊金山,受百般虐待折磨,逼迫其爲娼,這個弱女子誓死不從,上吊自殺。1888年5月7日,清朝使節傅雲龍到達舊金山,聽說此事特地拜祭了白貞烈之墓,併爲其墓撰文勒石紀念,表彰其貞烈氣節。傅雲龍在日記中記載了白貞烈的悲慘遭遇,及其去世後“豬花”們常來掃墓的情況,深表同情。

白貞烈只是無數“豬花”悲慘命運的縮影。而日本學者可兒弘明的《“豬花”——被販賣海外的婦女》,更是從香港保良局的檔案文書中,挖掘出大量被拐“豬花”的記錄、口述筆錄,及鄰居親戚和人販子的口供,寫成了一部“豬花”血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