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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之治時期官員是如何做到拒腐蝕永不沾的?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5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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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是中國古代最強盛的時期,尤其是唐朝,涌現了許多聖明的君主。不過最偉大的當推李世民的貞觀時期,這一時期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官員也很少有貪污腐化的。爲何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

其一,唐王朝是在大隋王朝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主政的這些領導人親眼目睹了隋王朝的興衰如此之快,讓人不寒而慄。他們知道如果唐朝也如此,肯定也會重蹈覆轍。李世民就多次告誡官員:" 民猶水也,君猶舟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 ,要 " 以史爲鑑 ",不斷地探索治理國家的寶貴經驗,李世民自己整天在金殿上和文武大臣討論國政,裁決案件和辦理公事,有時廢寢忘食顧不得休息。

其二,任用諍臣。李世民手下有敢於向皇帝提意見的大臣,而且深受皇帝的信任。不像有些君主,老虎屁股摸不得。李世民即位之初,曾花大力氣整頓吏治,下決心要在官場根治貪污受賄的不治之症。爲了偵查那些暗中受賄和將來有可能受賄的爛污官吏,李世民令親信暗中向各部官員行賄,結果還真查處了幾個貪官。得意之餘皇帝把他的謀略告訴一位隋朝遺臣,沒想到這位大臣當場潑了他一瓢冷水:陛下平時總告戒臣民要誠信待人,可陛下自己卻先行欺詐之術,上樑不正下樑歪,臣民會一樣用欺詐的手段報答你。李世民認爲大臣的話有很深的智慧,欣然接受了這句逆耳忠言。還有一次,李世民下令年齡不滿十八歲,但體格健壯的男子也要應徵入伍。魏徵拒絕在詔書上副署(也就是他的命令要有分管大臣的簽字),李世民解釋說:“這是奸民逃避兵役,故意少報年齡。”魏徵回答說:“陛下常說我以誠信待天下,要人民不可詐欺;可你卻先失去誠信。陛下不以誠信待人,所以先疑心人民詐欺。”李世民深以爲然並立即收回成命。大臣王侍中晉見李世民,看見已國破家亡的廬江王的漂亮妃子站在皇帝身邊,就意味深長地看了該女子兩眼。李世民看見他眼裏有話,就說:“這是廬江王的妃子,廬江王聞她頗有恣色,就殺死了她的丈夫,把她強行佔爲已有,如此暴虐不仁,怎能不亡!”王侍中問:“陛下以爲廬江王是對是錯?”李世民回答得很乾脆:“殺人取妻,還有什麼是非可言!”王侍中反脣相譏:“陛下既然知道廬江王作錯了,爲何又把他的姬妾據爲已有呢,這不是重蹈廬江王的覆轍嗎?”這句活得不耐煩的“狂話”竟使李世民大爲感動:“不是你直言提醒,我險些爲惡而不自知了”,當即把該女子送出了宮廷,並對王侍中給予嘉獎。

貞觀之治時期官員是如何做到拒腐蝕永不沾的?

其三,中國封建社會的中央政府組織實行“三省六部制”,但貞觀王朝的三省職權劃分則初步體現了現代化政治特徵―分權原則。中書省發佈命令,門下省審查命令,尚書省執行命令。一個政令的形成,先由諸宰相在設於中書省的政事堂舉行會議,形成決議後報皇帝批准,再由中書省以皇帝名義發佈詔書。詔書發佈之前,必須送門下省審查,門下省認爲不合適的,可以拒絕“副署”。詔書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頒佈。只有門下省“副署”後的詔書才成爲國家正式法令,交由尚書省執行。這種政治運作方式很有點類似現代民主國家的“三權分立”制,另外,李世民規定自已的詔書也必須由門下省“副署”後才能生效,從而有效地防止了他在心血來潮和心情不好時作出有損他清譽的不慎重決定。

史書記載:貞觀年間“官吏多自清謹。制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欺細人。商旅野次,無復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又頻致豐稔,米鬥三四錢,行旅自京師至於嶺表,自山東至於滄海,皆不糧,取給於路。入山東村落,行客經過者,必厚加供待,或發時有贈遺。此皆古昔未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