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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曾嚴禁旗人在工作地買房 防範和諧隱患滋生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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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出臺了嚴厲的房產“禁購”措施,對官員購房知情不報者,實行“連坐”制度,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膽敢在工作地買房,其所買房產由朝廷強制拍賣,拍賣所得歸政府所有。當地官員須向朝廷舉報,如不舉報,一旦查出,跟着買房的旗人一起受處分。

乾隆年間,不但嚴禁旗人在工作地買房,還禁止旗人官員帶着年滿18歲以上的兒子上任,旗人在外做官,除有特例,孩子若超過18歲,必須送回北京。

清初曾嚴禁旗人在工作地買房 防範和諧隱患滋生

如此規定背後有玄機:一是恐旗人後輩蠻橫,欺男霸女,妨害治安,而當地司法機關又礙於面子,不便懲處,於是滋生和諧隱患;二是擔心旗人以“子女成人爲由”在當地買房。對此,乾隆想來想去,索性把這幫“衙內”強留北京,如此可以“一箭雙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