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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田彌兵衛事件簡介 濱田彌兵衛事件麻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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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田彌兵衛事件,是一件1628年(日本寬永五年)發生於荷蘭荷屬東印度公司統治下的臺灣與日本之間的貿易衝突事件。日本稱爲大員事件(タイオワン事件)或奴易茲事件(ノイツ事件)。

濱田彌兵衛事件簡介 濱田彌兵衛事件麻荳事件

1626年,日本人濱田彌兵衛帶領船隻到臺灣買生絲,並欲向荷蘭當局借用帆船到福建運回貨物,但均遭到荷蘭當局拒絕。是時濱田彌兵衛知悉新港社原住民不堪荷蘭當局的虐待,對荷蘭心生不滿,因此在1627年引誘該社十六名原住民回到日本,準備鼓勵江戶幕府採取反荷作爲。

1628年春天,濱田彌兵衛再度率船來臺,同行者共四百七十名,其中包含先前十六名原住民。此時的荷蘭臺灣長官爲彼得·奴易茲(Pieter Nuyts),他在濱田抵臺前獲密報日船載有士兵及大炮、刀槍等武器,因此在日船抵臺之際派員登船檢查,果然搜出大量武器及火藥,因此荷蘭當局便將武器及火藥全數扣留,並軟禁濱田將近一週,十六名原住民遭到下獄。之後濱田提出發還武器及火藥、釋放十六名原住民、提供船隻赴福建取貨、準其回日本等要求,但均爲荷蘭當局拒絕。濱田因此採取暴力措施,率領數十名日本人闖入彼得·奴易茲住處,挾持彼得·奴易茲及其兒子。後經雙方協商,以彼得·奴易茲之子爲人質,隨同濱田返抵日本。

日本方面在濱田返抵日本後,將彼得·奴易茲之子及荷蘭船員下獄,並封閉荷蘭在平戶的商館。荷蘭雖數度向日本交涉恢復通商事宜,但都未成功。巴達維亞方面感到事態嚴重,在1629年將彼得·奴易茲撤職,並宣判其兩年徒刑。1632年,荷蘭將彼得·奴易茲引渡至日本監禁,荷蘭人在日本的貿易才獲得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