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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黑暗的清朝!清軍入關後屠殺幾千萬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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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軍入關前,努爾哈赤一面揄揚他優待“尼勘”,一面卻對漢人施行民族壓迫,稍有反抗,便大舉殘殺,殘殺了100多萬遼東漢人。爾後,後金戎行屢次入寇山東、河北。僅濟南一地,就留下13萬具漢人的屍身!後金軍撤離時,還將被掠走的漢族婦人載在立刻,施以花枝招展,一路吹拉彈唱!清軍入關後,明朝政權早已被李自成推翻,南京朝廷也很快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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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清軍仍然不改其殘酷賦性,一路姦污燒殺:從揚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廣州大、大同、金華。由南至北,獸性累累。儘管經過了滿清文字獄的摧殘,但這些暴行仍然留下了許多的實在記錄:廣州大殘殺有西方傳教士目擊紀錄,大同大殘殺,乃至在榜首前史檔案館都可以找到材料。 在四川,清軍於1647年揭露發佈告示,聲稱:全城盡屠,或屠男而留女。把四川人殺光了今後,就把罪惡悉數推給也殺了一點人的張獻忠,還編造出張獻忠殺人6個億的前史榜首大謊話!

根據近年前史專家的研討,四川被害者不下300萬,而被張獻忠殺戮的最多隻要14萬人,連同張獻忠統制區域其它非正常逝世,最多隻要30-40萬人。更主要的是,在清軍開端長達十幾年的四川大殘殺前,張獻忠已經死了。滿清操控全國後,爲了封閉鄭成功義軍,下達禁海令,對濱海公民大舉殘殺,不肯意遷走的斬殺無赦,並乘機掠奪婦人資產。 讓我們從微觀視點來看待這些大殘殺:明朝都督章欽臣的老婆金氏,一個弱女子,不肯屈服於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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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系清代聞名專家全祖望,冒着殺頭風險記載下來的。而像金氏這麼的婦人,又何止少量?在南昌,八旗軍把掠來的婦人分給各營,日夜不斷的輪姦(“各旗分取之,同營者迭嬲無日夜”)。這些女性“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而在營者亦十餘萬。”這些工作記載在《江變紀略》裏,此書是滿清查繳的重點,在乾隆44年被明令毀掉,靠着手抄本撒播下來。而在清軍陷城前,一些出來屈服的漢人,也遭到了“男人分殺之,女子分留之”的命運。 根據一些當地史志的記載,八旗軍不只對反抗者大舉殺戮,乃至連投靠滿清的一些小官吏都不能逃過,老婆老母都被掠去充任性奴隸,然後拿到市場販賣! 清軍施行大同大殘殺後,全城只剩下5個重案犯。滿清派來的大同知府,上書順治,稱已然沒有了苦主,就可以釋放這5個人了。

這份奏摺,至今保存在榜首前史檔案館!意大利傳教士衛匡國這麼描寫廣州大殘殺:大殘殺從11月24日一向進行到12月5日。他們不論男女老幼,一概殘酷地殺死,他們不說其他,只說:殺!殺死這些叛變的蠻子。荷蘭青鳥使約翰·紐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聯合省的東印度公司出師我國韃靼大汗皇帝朝廷》一書中亦記敘到:“韃靼全軍入城以後,全城登時是一片慘痛現象,每個戰士開端損壞,搶走—切可以到手的東西;婦人、孩童和白叟哭聲震天;從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處大街所聽到的,滿是拷打、殺戮叛變蠻子的聲音;全城到處是哀號、殘殺、搶掠”。親眼目睹了這次殘殺的王鳴雷,描寫人頭堆積的像山丘和浮屠一樣高!清軍文書的陳殿桂也供認:家家燕子巢空林,(家燕逃到髁擲?伏屍如山莽充滿。(莽,野草)。。。。死者無頭生被擄,(生者都被俘虜,婦人爲主)有頭還與無頭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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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泚焦土掩美女,(美女,婦人)孤孩尚探娘懷乳。廣州市當地志編纂委員會《廣州市志--宗教志》記載:“清順治七年(1650),清軍攻廣州,遇難70萬人。在東郊烏龍岡,真修和尚僱人拾掇屍骸,‘聚而殮之,埋其餘燼’,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寫道:“屍身在東門外焚燒了好幾天。直至19世紀,仍可看見一座積結成塊的骨灰堆。” 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蘇州之屠、南昌之屠、贛州之屠、江陰之屠、崑山之屠、嘉興之屠、海寧之屠、濟南之屠、金華之屠、廈門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涇縣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澤州等等等。

這些慘無人道的殘殺,形式根本共同:根據清軍頭子發佈的屠城令,施行的殘酷的團體殺戮,和無恥的團體強姦。而殘殺後,不只人頭被堆積成“京觀”,乃至還將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爲論功行賞的憑證!“取陰肉或割乳頭,驗功之所,積成丘阜”。而根據滿文老檔,乃至順治自己都是這種殘殺的參與者。許多殘殺中被掠奪來的漢族婦人,被送上這位“少年皇帝”的龍牀! 乃至連鄭成功的媽媽,都變成清軍強姦的對象。 根據奸細劊子手洪承疇的指令,在江南許多的反清常識份子被殺戮,他們的妻女,則被獻給八旗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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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當地前史材料,乃至在平定三番時,從山東過境的八旗軍,還常常對整村的漢族婦人施暴。 當地志對清人大殘殺的一些記載滿清大規模的殘殺中,只是揚州一地就殘殺80萬,其殘酷程度遠遠超越日本的南京大殘殺和蒙古在中亞的屠城。滿清侵犯使人員從明末的5,165.5459人下降到1,063.3326。這麼的殘殺程度是空前稀有的。 崑山大殘殺,“總計城中人被殺戮者十之四,沉河墮井投繯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逃過者十之一。”,“殺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人、嬰孩無算。崑山頂上僧寮中,匿婦人千人,小孩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 南昌大殘殺,“婦人各旗分取之,同營者迭嬲無日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

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而在營者亦十餘萬,所食牛豕皆沸湯微集罷了。飽食溼臥,自願在營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載滷獲連軻而下,所掠男女一併斤賣。其初有不肯死者,望城破或勝,庶幾生還;至是知見掠轉賣,長與鄉里辭也,莫不悲號動天,奮身決赴。浮屍蔽江,天爲厲霾。” 廣州大殘殺,“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飢鳥啄腸,飛上城北。冬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浮屠,或如山邱。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爲一區。”,“可喜屠廣州,孑遺無留;逸出城者,擠之海中。”( 南雄大殘殺,“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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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美女,孤孩尚探娘懷乳。(清軍文書陳殿桂) 嘉定大殘殺,“市民當中,懸樑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血狼籍。”清兵“悉從屋上奔馳,通行無阻。城內難民因街上磚石堵塞,不得逃生,皆紛繁投河死,水爲之不流。”“日晝鄰居當衆姦污。”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輒呼蠻子獻寶,其入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 潮州大殘殺,“縱兵屠掠,遺骸十餘萬”,揭陽縣觀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屍聚焚於西湖山,將骨灰葬在西湖南巖。福建同安縣屠城遇難5萬餘人,梵天寺掌管釋無疑收屍合葬於寺東北一里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 常熟大殘殺,“通衢冷巷,橋畔河干,敗屋眢井,皆積屍累累,通記不下五千餘人,而男女之被擄去者不計焉。”“沿塘樹木,人頭懸累累,皆全發村民也。”

揚州大殘殺,這個就不多說了。除了聞名的《揚州十日記》外,還有《揚州城守紀略》(“初,高傑兵之至揚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命令屠之,凡七日乃止。 各地爲剃髮的渙散殘殺:“去秋新令:不剃髮者以違制論斬。令發後,吏詗不剃髮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還有聞名的《江陰城守紀》:“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白等,合計鉅細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郊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清軍的性暴行(揚州十日和江變記略中的多見材料,以下不列入) 順治二年7月30日,清軍至沙鎮,“見者即逼索金銀,索金訖,即揮刀下斬,女性或擁之行淫,訖,即擄之入舟。”“遇男女,則牽頸而發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腸。”順治二年,清軍施行揚州大殘殺後,至無錫時,“舟中俱有婦人,自揚州掠來者,裝修俱羅綺珠翠,粉白黛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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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元年(1644)4月,清兵抵達盩厔縣境內,生員孫文光的老婆費氏被掠去,“計無可託,因紿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從之。’兵喜,與俱至井旁,氏探身窺井,即倒股而下。兵恨無金又兼失婦,遂連下巨石擊之而去。”清興安總兵爭奪婦人達100多人,“淫慾無厭”。製造長押牀,裸姬妾數十人於牀,“次序就押牀淫之。復植木樁於地,銳其表,將衆姬一一簽木樁上,刀剜其陰,以線貫之爲玩弄,拋其屍於江上。” 清軍江陰大殘殺,抵抗清軍姦污被害婦人,依照滿清當地志計算爲101人。 清軍揚州大殘殺,抵抗清軍姦污被害婦人,依照滿清當地志計算爲100多人。 清軍圍困嘉定城時,在郊外,“選美婦室女數十人,……悉去衣裙,淫蠱毒虐。”嘉定淪亡後,清軍搶掠“我們閨彥及民間婦人有美色者生虜,白天於鄰居當衆姦污;……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婦人不堪其嬲,斃者七人。

清兵在江陰的觀音寺“掠婦人淫污地上,僧惡其穢,密於後屋放火。兵大怒,大殺百餘人,僧盡死。”順治二年(1645)江陰城陷時,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歲。兵淫其女,哀號不忍聞”,後兵殺其子,釋母,“抱女立刻去”。又有一兵“挾一婦人走,後隨兩小孩,大可八歲,小可六歲”,兵殺二子,抱其母走。順治二年(1645)5月9日,南京淪陷時,當塗孫陶氏被清兵所掠,“縛其手,介刃於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不從則裂。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爲惠。兵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崑山縣庠生胡泓時遇害,其妻陸氏21歲抱着三歲的兒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執。“氏徒跣被髮,解佩刀自破其面,……氏罵不絕口,至維亭揮刀剖腹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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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我國人員,最終的全國官方計算,爲5,165.5459人,時刻爲明光宗泰昌元年。滿清開始的全國人員計算,爲1,063.3326人(削減了4000多萬),時刻爲清世祖順治八年(清實錄世祖卷61)。而在滿清操控全國後的清聖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關後第48年),全國人員也只要1,943.2753人。僅相當於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員的36%! 以上人員數字,當然是不完整。由於其時是按人員交稅,因而人員被許多隱祕。許多專家認爲,明代實際人員,大約在1億到2億。即使說清初也存在相同的人員瞞報現象,估量滿清入關後,人員的削減,起碼也有5000萬人(這是一個極點保存的估量)!假如再思考人員出世的要素,在滿清入關後,我國人員丟失的總數,很可能是一個大大超越5000萬的驚人的天文數字!!人員減員超越1億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因而,推定有幾千萬人遭到了滿清的殘殺,是有充分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