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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氣歷和節氣的區別在哪裏?詳解其區別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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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氣歷和節氣的區別在哪裏?這是很多讀者都特別想知道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感興趣的朋友就一起看看吧。

十二氣歷是北宋科學家沈括創制的一種與現今陽曆相似的歷法。

我國傳統的歷法有兩大缺點:

一是以12個月配春夏秋冬四季,一季3個月,有閏月則一季爲4個月,太不整齊。

二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等節氣,在一年中的位置前後遊移達一個月,一般人無法掌握。針對上述情況,沈括提出的新的歷法“十二氣歷”:實行陽曆,不用閏月;不以月亮的朔望定月,而參照節氣定月。把一年分爲12個月,一年的第一天爲立春。

十二氣歷和節氣的區別在哪裏?詳解其區別

十二氣歷的原理和現今的陽曆是一樣的。十二氣歷既可以和天文實際較好地吻合,又便利了農時的掌握和安排,因此是一種很有科學價值和實用意義的歷法。但是,十二氣歷遭到封建勢力的詆譭,並未行用。

氣歷與節氣

二十四節氣的設置,是中國古代在曆法制度中的一項獨特創造。

它正確地反映了一年中季節和寒暑交替的客觀規律,對於指導農業生產和手工業生產有着重要的意義。

二十四節氣的設置方法,最初是把太陽的一個迴歸年長度分成24等分,均勻地分佈於一年之中。這種方法稱爲平氣法,在傳統曆法中一直沿用至1644年,北宋當時採用的當然也是平氣法。

在傳統的陰陽合曆中,以太陽運動設置的節氣,與以月亮運動設置的月份,兩者關係不固定,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

往往出現時令已進入春季,而月份還在冬季,即季節與月份不符的情況,用加閏月的方法是不得已而爲之,亦無法消除這個矛盾。爲解決這一問題,北宋大科學家沈括大膽革新,創立了十二氣歷。

十二氣歷是完全按節氣來定歷的歷法制度。

它以其中的12個節氣定月:即立春爲1月1日,驚蟄爲2月1日……大寒爲12月1日。大月31日,小月30日,一般大小月相間,只是平年有一次3個小月相連。月亮的圓缺雖與節氣無關,但可在歷中註明“朔”“望”,作爲一般性內容。

這是一種純太陽曆的歷法制度,既簡單,又便於各種生產活動。但是,在傳統力量極爲濃厚的古代是不可能被採用的。對此,沈括已經預知,說:“今此歷論,尤當取怪怨攻罵,然異時必有用予之說者。”

歷史的進程亦正如沈括所預見的,他關於十二氣歷的主張,一直到清代都受到一些人的攻擊。而太平天國所用的“天曆”,如今行用的公曆,其實質都與十二氣歷相似。20世紀30年代,英國氣象局用於統計農業氣候的“蕭伯納歷”,其原理也與十二氣歷相同。

十二氣歷和節氣的區別在哪裏?詳解其區別 第2張

氣歷與公曆

後人認爲,沈括的十二氣歷,比現今我們使用的格里曆(公曆)更科學,更理想。比如,格里曆的年首(元旦)沒有天文意義,但立春放在年首就有天文意義。

其二是格里曆月與月的天數最多會相差3天,而且大月與小月的排列沒有規律性。但十二氣歷大月小月僅相差1天,而且排列有規律性。

但是太陽的週年視運動實際上是不均勻的,6世紀的北齊時,已發現了太陽運動的不均勻性。日行在春分後則遲,秋分後則速。

於是,從1645年起,把黃道一週(360°)從冬至開始,分成24等分。這樣,每個節氣太陽所在的位置都是固定的,相鄰兩個節氣夾角爲15°,但時間間隔不等。這種方法稱爲定氣法。現今我們所通用的歷法,採用的也是定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