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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土地制度有哪些特點?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宋朝經濟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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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時期,土地逐漸成了私有物,國家爲了保護土地,制定了相關的土地制度。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960年,後周諸將發動陳橋兵變,擁立趙匡胤爲帝,建立宋朝。趙匡胤開創的宋朝後,其土地制度主要是土地私有制,土地國有制只佔較少的一部分。

宋代土地制度有哪些特點?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宋朝經濟的繁榮

宋朝私有土地包括新興的庶族地主大土地私有制和自耕農小土地私有制;國有土地包括營田、屯田、官莊、職田、學田、官馬牧地等等。與其它朝代相比,宋代土地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土地私有制大發展

宋朝實行“不立田制”、“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國家不再執行強化國家土地所有制的措施,不再運用政權力量進行土地再分配,不再調整土地佔有關係;國家不再幹預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對土地自由買賣和兼併持自由放任的態度。

土地私有制的發展具體表現爲:一是土地買賣盛行。例如宋高宗時,四川立限令典賣田宅者納稅印契,一次就徵收到契稅四百萬貫,而此時四川地價每畝僅爲四貫,官府賣田定價爲八貫到十貫。如果稅率按10%計算,土地價格取較高者每畝十貫,那麼四川此次納稅印契的田地則有四百萬畝,可見土地買賣的盛行。二是土地兼併大發展。北宋前期,地主侵佔土地的現象已經相當嚴重,到北宋中期,更是達到了“勢官富姓,佔田無限,兼併僞冒,習已成俗”的地步。三是私田數量大大超過官田。如神宗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全國墾田四百四十五萬餘頃,而當時共有各種官田四十四萬七千餘頃,僅佔十分之一,到王安石變法,因推行出賣官田政策,官田所佔比例降到七十五分之一。

宋代土地制度有哪些特點?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宋朝經濟的繁榮 第2張

二、官田的私田化

由於社會經濟關係的調控形式變爲以經濟手段爲主,由於國家利益即稅收的實現以財產爲基本依據,宋代的官田也逐漸向私田方向發展。這種發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國家通過各種方式將官田轉變爲私田,或是通過各種類型的售田變爲私田,或是通過賞賜官僚地產而變爲私田。一是國家採用與地主相同的地租剝削方式來經營官田,如宋高宗曾說:“朝廷拓地,譬如私家買田,倘無所獲,徒費錢本,得之何益?”又如太宗年間大臣陳鼎上言曰:“田之未墾者,募民墾之,歲登所取,其數如民間主客之例。”這裏無論觀念還是剝削方式與數額,都與民間地主無異。

三、土地所有權頻繁轉移

由於土地買賣盛行,“人戶交易田土,投買契書,及爭訟界至,無日無之”,從而帶來土地所有權頻繁轉移,使地主階級具體成員經濟地位經常變動,這成爲宋代社會的突出現象。“千年田換八百主”,“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人家田產,只五六年間,便自不同,富者貧,貧者富”等等這些言論,突出表現了宋代土地關係的這一特點。

鑑於土地所有權轉移的頻繁,宋代對土地買賣實行了規範化管理手續,即買賣土地的雙方要在政府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作爲土地產權轉移的證明。這種土地買賣的規範化管理,就是國家對土地買賣合法性的承認和保護。

宋代土地制度有哪些特點?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宋朝經濟的繁榮 第3張

四、土地所有權的日益集中與土地經營的日趨分散

土地自由買賣下的土地兼併,使土地所有權呈現強烈集中趨勢,但由於土地所有權的頻繁轉移,就使兼併所得土地越來越細小和分散,如宋理宗時,吏人張洪在平江府有田一百五十六畝,分散爲三十八段,佃戶共二十五家;淳祐三年,常州無錫縣學添置“養士田”近一百段,客戶五十餘家,但每段土地多者七八畝,少者僅一角、二角幾十步。

宋朝土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宋朝經濟的繁榮。據資料顯示,宋朝是中國古代歷史上商品經濟、文化教育、科學創新高度繁榮的時代,北宋鹹平三年(1000年)中國GDP總量爲265.5億美元,佔世界經濟總量的22.7%,人均GDP爲450美元,超過當時西歐的400美元,而1870年經過第一次工業革命的英國人均GDP爲3191美元。後世雖認爲宋朝“積貧積弱”,但宋朝民間的富庶與社會經濟的繁榮實遠超過盛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