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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捕快的社會地位如何?他們過着怎樣的生活?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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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捕快,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下面小編爲各位介紹一下相關的歷史事蹟。

一提到捕快,我們就會想到電視劇中那些威風八面的衙門捕快,帶刀前行,四處捉捕犯人,讓犯人聞風喪膽。捕快的起源已經無從考證,但是大概在奴隸社會的前期,就出現了擁有類似捕快職能的人,他們的工作任務也是追捕犯人,調查證據等等,是最初捕快的雛形。那在古代社會中,捕快的社會地位如何呢?捕快的生活又是什麼樣的呢?

地位低下,子孫難從科舉

捕快一般是分爲兩個工種,捕役和快班,統稱爲捕快,先分別說一下捕役與快班的工作職能,捕役一般是偵查案件,尋找證據,追捕盜賊犯人,巡夜,押送官銀之時充當護衛,快班的工作職能是傳喚犯人,逮捕犯人,有時候也會到鄉下去徵收賦稅,同樣也擔任巡夜的職能。

首先說一下古代的捕快的社會地位,捕快屬於是衙役中的人員,是地方各衙門中辦事的勤雜人員,基層數量龐大的衙役對於朝廷的重要性來說不可言喻,但是這幫衙役的地位卻非常低,地方官府基層的吏員好歹也是屬於官方人員,雖然沒有品級,但是衙役的地位比吏員還要低,沒有編制,沒有官方身份,只能算是爲衙門服務的。

古代捕快的社會地位如何?他們過着怎樣的生活?

再來說一下當了捕快之後的壞處,在衙門中衙役分爲好多種民壯、庫丁、鬥級、仵作、捕役、快班等等,衙役其本身的社會地位已經非常低賤,想不到的是在這些衙役之中,捕快的社會地位幾乎是最低的。想要當捕快,一旦官府登記從業之後,子孫三代不能參加科舉,更不會存在買官之類門路。

原無俸祿,神宗賦祿,俸祿微薄

而且捕快乾的活本身也是一件危險的事情,總是要捉人拿人,平日裏最多的事情就是跟罪犯打交道,幾乎被認爲是準罪犯。所以在古代一般人是不會去當捕快的,當捕快的人大多數都是社會地位低於士農工商的賤民,一般都是一些實在走投無路的人去混飯吃。

當然當了捕快之後也會有好處,百姓要服役納稅,而在官府當捕快可以豁免或者是逃避服役納稅,而且在官府當差之後,還能照顧家人和親戚。

這樣來看,捕快的福利待遇之類的是非常低下的,那他們爲什麼不辭職呢?這也是接下來要說的,捕快們的“生財之道”。

據《宋史》記載:“吏人及場務、倉庫官,當人人賦祿。”

古代捕快的社會地位如何?他們過着怎樣的生活? 第2張

在公元1070年之前,地方官府中的吏跟役都是沒有工資的,爲了生活,這種情況極易增生收取賄賂,魚肉百姓的情況。直到後來宋神宗頒佈了“倉法”,低層的吏與役這時候纔有了微薄的工資,各種衙役的不同,薪資也有所不同,一般是3到12兩之間。

去當捕快的這些人整體素質都很差,大多數都是來自市井鄉間的無賴之徒,搖身一變成了捕快之後,老百姓的心裏對這些人是又討厭,又害怕,害怕抓捕之時扣罪名在自己頭上。在宋神宗之前,吏役沒有薪資,只能靠受賄敲詐勒索百姓的錢財過活,哪怕就是有了微薄的薪資之後,這些錢也僅僅夠他們勉強充飢罷了。

上下庇護,私相授受,招人厭煩

這時候捕快想要過的更好,只能與官府勾結,敲詐受賄錢財。在一般的州縣中,衙役辦差之時,向當事人私自收取的車費、驢費、茶費等等很多雜七亂八的費用,在官府眼裏這都是屬於“正常的收費範疇”。他們之間說的“不準藉機敲詐勒索”意指是“故意增加多種收費的由頭或是高於市場價的收費”。

在《獄中雜記》中記載“有三個人犯了事,需要受刑,這三個人都向衙役行賄了,其中有個人花了30兩銀子,受刑後被打傷了骨頭,躺了一個多月纔好,另一個人花了60兩銀子,被打傷的卻是皮肉,20多天身體就恢復了,第三個人花了180兩銀子,捱打完以後當天晚上就能向平時一樣散步了。方苞問衙役:既然都花了錢,爲什麼輕重還不一樣?衙役回到到:如果一樣了,誰還會多給錢。”

古代捕快的社會地位如何?他們過着怎樣的生活? 第3張

捕快、衙役、乃至衙門上下級之間互相包庇,私相授受,基層官府之間的上下庇護,更進一步的助長了這種貪污受賄的囂張氣焰。就像是沈夢溪曾經說過的“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爲生”。

各地的捕快也不是一樣的,由於案件發生的不規律性,捕快的額外收入情況也不一樣,沒有案件發生時,小地方的捕快生活得像是乞丐,而大城市的捕快,因爲收費的花樣多以及案件頻發反而活得十分滋潤。

也是由於這些原因,捕快在百姓眼中是招人厭煩的,也是由於捕快的地位性以及名聲等等,在古代,捕快這個職業並不是人人嚮往的,除非是服役需求,普通的百姓一般是不會去選擇捕快這個職業的,相比較捕快而言,古人還是更加傾向於科舉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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