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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府作爲清朝獨創的機構,每天要處理哪些日常事務?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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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關後,很多制度都沿襲過去其他朝代的傳統。如六部九卿、內閣大學士等。但內務府卻是清朝獨創的機構。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內務府的日常事務中,就是管理皇家財物、飲食,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瑣事和各項禮儀。如果說六部、內閣是外朝,掌管國事,那內務府就屬於“內廷”,專門處理皇帝的家事。

雖然只是處理皇帝家事,但內務府的複雜,遠遠超過其他機構。因爲在內務府內,有數量龐大的包衣成員。包衣是過去八旗貴族的家奴,皇家事務都由他們負責處理。

內務府作爲清朝獨創的機構,每天要處理哪些日常事務?

而且,內務府處理的事務極爲廣泛。按照《大清會典》記載:“凡府所屬吏、戶、禮、兵、刑、工之事,皆掌焉。”也就是說,內務府處理的事務,包括人事、錢財、禮儀、兵事、刑罰、工程等。

在內務府內,下設機構達五十多個,設立的官吏數量,達到外朝官吏數量的兩倍,可達到三千多人。內務府設立的官員中,地位最高的是內務府總管,官階衛正二品,統領大小事務。

內務府總管以下,則是堂官郎中、筆帖式和主事。他們主要協助內務府總管,處理大小事務。內務府雖然很清晰的劃分出五十多個機構,但是,內部非常複雜。

按照定製,內務府機構本應該分爲文職機構和武職機構。這些機構,都有各自不同的用途。如敬事房,就是太監機構。御鳥槍處,就是給皇帝看管鳥槍。

清朝的時候,除了軍隊配備鳥槍,只有皇帝可以使用。御書處,就是專門印刷摹刻皇帝詩詞、手跡。這些屬於文職機構。

而像三旗包衣兵營、護軍營、前鋒營等,就屬於武職機構。但是,這些機構官職之間,並不是那麼清晰容易的可以區分出文職、武職。

如乾隆時期修訂的《大清會典》裏,上駟院的牧長、廄長,武備院的司弓、司矢,都屬於文職。可是,到嘉慶時期修訂的《大清會典》裏,它就成了武職。

這種沒有具體界限,模糊的情況,直接造成內務府機構的混亂。而且,在選任官職上,內務府也更爲負責。清朝時,如果是外朝大臣,會分爲九品,每一品又分爲正、從兩級。

內務府的官吏,除了品級以外,還會區分是否有頂戴等。在選人上,外朝官員主要從科舉中選拔。當然,也會有一些父輩蔭封獲得的官職,或者是花錢買來的職位。

總體而言,外朝官員選拔,還是有固定章程可以遵循。但內務府因爲處理的是皇家事務,其中的官吏,往往是皇帝親自指定,或者憑藉身份家族選任,甚至還有部分官職是長期世襲的職位。

當然,無論內務府如何混亂,都不能影響爲皇家服務。在諸多服務中,最爲重要的一項,就是爲皇室賺取更多的銀兩。清朝的時候,內務府收入來源一直不少。既有各地官員的進貢,也有各地設立的皇莊、官房,可以用來收取地租。這個收入是很高的。

內務府作爲清朝獨創的機構,每天要處理哪些日常事務? 第2張

乾隆時期,內務府管轄的皇莊達到185.9萬畝。全國最大的地主,其實就是皇帝本人。靠着這些地租,每年收入就可以達到15萬兩。

除了地主,內務府還可以收入各項稅收。如鹽稅就是一項重要收入。過去鹽都是朝廷壟斷,無論產鹽、製鹽,朝廷都可以收取大筆稅收。

以乾隆三十五年爲例,內務府僅在兩淮地,就收取鹽稅達50萬兩白銀。靠着變賣人蔘、貂皮,以及各地商人的報效,多重收入來源,讓內務府可以收到大筆銀子。

順治、康熙年間,當時內務府仍需要每年向戶部索要數十萬兩白銀,纔可以滿足皇室生活。可是,到了乾隆時期,內務府收入大增。僅是內務府廣儲司一處,就有白銀積蓄200多萬兩。

內務府收入足夠,一定程度會造成民間財富聚斂於皇室手中,但也可以減輕戶部負擔。可是,到晚清時,內務府收入銳減,還是要靠戶部撥款。

內務府沿襲自八旗貴族的包衣制度,它的設立,也跟當時清朝在關外的情況有關。皇太極稱帝后,一心要把大權攬在自己手中。要想實現這個目標,不僅是簡單的稱帝就能完成。而是要把一系列權力,都收攏在自己手中。

其中一項,就是分配財物的權力。皇太極以前,八旗分配財物的權力歸八旗旗主共有。他們需要一同出兵,共擔損失。打仗回來後,財物由八旗貴族挑選後,再發給下面的將士。

而皇太極則是藉助設立內務府,把這項權力抓到自己手中。這個做法,有利於皇帝把更多權力集中在自己手中。清朝入關後,也曾採用過去明朝的制度。但是,到康熙時期,就重新恢復內務府。

由此可見,內務府比明朝的制度更好用。如果清朝皇帝不設立內務府,皇室的財政開支,就基本要仰仗戶部。雖然戶部大臣也得按照皇帝指令辦事,但總不如內務府這些“包衣”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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