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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道路制簡介 道路制的作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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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隋唐的道路制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隋文帝於開皇三年(583年)“罷天下郡”,實行以州領縣的二級制,後來便很快推行到全國。但也帶來了一個新的問題,這就是由中央政府來直接管轄全國二三百個州,實在是有困難的。所以,唐朝建立後,唐太宗便於貞觀元年(627年),又將全國劃分爲10道,即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和嶺南諸道。這10道共領府、州358個,縣1551個。而每一道或置官,或不置官,所置之官也僅是監察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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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又改劃15道,即將“山南”分爲東、西二道關內“增置京畿道(治長安),”河南“增置都畿道(治洛陽),”江南分置東、西道和黔中道,共統府、州328個,縣1573個。(見《舊唐書·地理志》)同時,開始在各道置採訪處置史,其職權相當於漢武帝時的刺史。至此,道遂成爲固定的監察區。

“安史之亂”後,又有了以掌兵權的節度使爲地方行政長官的制度。節度使原爲邊地軍事長官。唐玄宗開元、天寶間,僅有節度使10個,即河西、范陽、隴右、劍南、安西、朔方、河東、北庭、平盧、嶺南。

後來,這種制度被濫用於內地,至肅宗時,節度使已猛增至44個(《舊唐書·地理志》),憲宗時增至47個。(《元和郡縣誌》)每一節度使都可管數州,其轄區也都叫“道”。這種道實際上已成爲州以上的一級行政單位了。

唐代還有一種行政區劃,就是唐玄宗所新開的“府”。玄宗開元年間,首先將國都附近的三個州改府,即升雍州(長安所在地)爲京兆府,升東都洛陽所在的洛州爲河南府,升北都晉陽所在的幷州爲太原府。“安史之亂”後,又把皇帝駐蹕過的州升爲府,如升荊州爲江陵府、益州爲成都府等。

至唐末,這類的府共有10個,即京兆(雍州)、興德(華州)、風翔(岐州)、河南(洛州)、興唐(陝州)、河中(蒲州)、興元(梁州)、成都(益州)、太原(幷州)、江陵(荊州)。後來,在一些比較重要的地區又設都督府,如揚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等。此外,在邊地還設過都護府。最早的是安西都護府,爲唐太宗平定高昌之後所設。此後又陸續設有五個這樣的都護府,即安北、單于、安東、安南、北庭諸都護府。(《舊唐書·地理志》)唐代邊塞詩人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將軍角弓不得控,都護鐵衣冷難著。”其所謂“都護”,即指這類鎮守邊疆的長官。

隋唐道路制簡介 道路制的作用是什麼? 第2張

統觀唐代的行政區劃,除了繼承前代的州、縣外,唐太宗創“道”,唐玄宗開“府”,唐睿宗又把節度使變爲正式建置(也稱“道”),這樣,便使唐代的行政區劃又變爲三級制。

北宋建立後,宋太祖、宋太宗實行中央集權,取消了節度使,讓各州直接歸屬中央。但中央還是無法統管全國的州,所以又在州上設“路”。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始定天下爲15路,至神宗熙寧七年(1074年),又增至23路。京畿所在的開封府不在23路之內。到徽宗時,改開封府爲“京畿路”,遂爲24路。這是北宋設“路”的大致情況。宋室南遷後,只存半壁江山,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年)便分爲16路,後寧宗時又改爲17路。

一般認爲,宋代的“路”同於唐代的“道”,其實它們還是有所區別的。宋代一“路”不歸一個機構、一個長官管轄,而分屬於轉運使(掌財賦)、提點刑獄(管司法)、安撫使(管兵政)等。每個機構只在它們所管的業務範圍內舉劾地方官,不能越權。所以宋代的“路”始終未能成爲一級行政機構,只是介乎行政區與監察區之間的一種區劃。這與唐代的“道”最後終於成爲一級可總攬全權的行政機構不同。

兩宋也還出現了一些新的行政區劃單位,主要的是“軍”和“監”。“軍”在唐代是軍事單位,稱“軍鎮”,至宋則演變爲地方行政單位。“監”是五代初出現的,最初是國營企業(如礦冶、鑄錢、製鹽、牧馬等)的管理機構,宋時也演變爲地方行政單位。領縣的軍、監與府、州同級,不領縣的軍、監與縣同級。

遼、金的行政區劃基本上也是以道、路轄州、縣。遼襲唐制,分全國爲五道,即上京道、東京道、中京道、南京道、西京道,合稱“五京道”。每道有一個政治中心,稱“府”。道下、縣上的單位是府、州、軍、城。金採宋制,分全境爲20路(後併爲19路),路轄府、州,府、州領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