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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常寧公主駙馬沐昕簡介 沐昕是個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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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寧公主,明成祖朱棣第五女,生於洪武十九年(1386), 母不詳。永樂元年(1403)五月,受封常寧公主。下嫁西平侯沐英子沐昕。公主賢淑聰明、謙恭謹慎、動止有禮,通曉《孝經》、《女則》、《列女傳》。永樂六年(1408)薨,時年二十三 。成祖深悼之。

沐昕是明朝開國功臣黔寧王沐英的小兒子。沐英(1345—1392),字文英,安徽定遠人。八歲時父母雙亡,被朱元璋收爲養子,賜姓朱氏,洪武元年(1368年)復沐姓。年十八,授帳前都尉。積功至大都督府同知,以破土番功,封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祿大夫、柱國、西平侯。從傅友德平雲南,戰功卓著,留鎮其地,宣佈恩惠,招懷番酋,得其歡心。先後鎮雲南十年,好賢禮士,撫卒伍有恩。卒於鎮,年四十八,軍民巷哭。明太祖破格追封他爲黔寧王,諡昭靖,配享太廟。

沐昕封駙馬都尉的時間是永樂元年(1403年)六月初二。《明太宗實錄》雲:“戊申,沐昕爲駙馬都尉,尚常寧公主。”同年七月,駙馬都尉沐昕“歲給祿米二千石”。

沐昕與常寧公主的婚姻使雲南沐氏家族與明皇室的親情關係得以加強。永樂初年,沐昕至少曾三次奉明成祖之命頒賜周王橚:永樂二年(1404年)十月“復遣駙馬都尉沐昕以羊百牽、酒千瓶及外國所貢珍異之物馳賜”周王橚;三年(1405年)七月,“以周王橚生日,遣駙馬都尉沐昕賜彩幣、羊酒、良馬”; 同年十一月,又“遣駙馬都尉沐昕賜周王橚羊百牽、酒三瓶”。除此之外,永樂四年(1406年)十二月,明成祖派沐昕迎接烏思藏(即今西藏)尚師哈立麻。《明太宗實錄》:“戊子,遣駙馬都尉沐昕迎尚師哈立麻。先是中官侯顯往烏思藏徵哈立麻,至是顯遣人馳奏已入境,故遣昕迎之”。永樂十年(1412年)七月,明成祖敕命隆平侯張信、駙馬都尉沐昕營建武當山宮觀。永樂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令“享南京太廟”,駙馬都尉沐昕奉命“行禮”。

明朝常寧公主駙馬沐昕簡介 沐昕是個什麼樣的人?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明仁宗“命駙馬都尉沐昕掌南京後軍都督府事”。“命太監王貴通率下番官軍赴南京鎮守,宮中諸事同內官朱卜花、唐觀保,外事同駙馬都尉西寧侯宋琥、駙馬都尉沐昕計議而行。”當時,明仁宗剛剛登上皇位,任命沐昕坐府典兵表明新皇帝對這個皇親國戚的信任和重視。

沐昕此時可謂位高權重,爲人處事己不象永樂前期那樣謹慎了,時常有一些違法的行爲。永樂二十二年十一月,太子賓客、都察院左都御史劉觀等劾奏駙馬都尉沐昕: “先帝臨御之日,命掌後軍都督府事,稍畀重權,輒營非分;擅取官木,竊造私第,甚至脅人女子爲妾,既己置諸法司,久乃曲蒙原赦。皇上嗣登大寶,俯念至親,略其前過,命掌南京後軍都督府事。所宜改過效職,乃更肆欲爲非,擅拓官街,毀軍士營房,拆都府倉稟以營其私第,磚瓦林木竊取於公家,工匠人力橫索于軍伍,又佔據官地,役民耕種,貪婪無厭,法不可容……”。劉觀等在劾疏中請求明仁宗將沐昕“付法司明正其罪,爲勳戚之臣不遵國法者戒。”但明仁宗還是“以親親之故”而寬宥了沐昕的違法之罪,僅“封所劾章示聽”,以告誡之。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丁未,明仁宗命太監鄭和領下番官軍守南京,“遇外有事,同襄城伯李隆、駙馬都尉沐昕商議的當,然後施行”;同月庚戌,明仁宗以鎮江、蘇州、常州一帶強賊出沒,勅守南京襄城伯李隆、駙馬都尉沐昕等捕之。同月戊辰,“敕守南京駙馬都尉沐昕:自今孝陵四時祭祀,命爾行禮,必誠敬清潔以格神明,不可纖毫怠忽。其都督府印封襄城伯李隆兼管,爾不必預”。沐昕被解除兵權,當與他所犯罪狀有關,是明仁宗對他的一種懲誡。

宣德十年(1435年)二月,明英宗即位,賜駙馬都尉沐昕“白金八十兩,彩幣四表裏。”正統五年(1440年)十一月己未,“封駙馬都尉沐昕母顏氏爲夫人,賜誥命。”正統九年(1444年),九月,命駙馬都尉沐昕署掌宗人府。同年十二月,“駙馬沐昕因閽者及家奴有罪,杖死之。奉御阮伯山以聞。詔昕陳狀,聽輸罪。上曰:“人命至重,下人果犯法,當奏送法司究問,那得擅於私家杖殺之?聽罪本難宥,但念是國親,姑爲屈法。今後仍如此擅作威福,必罪不宥。”正統十年(1445年)七月,沐昕以其父沐英所遺莊田、畜產、財物、人口都在雲南,請求皇帝分撥一批遺產給他,以供“四時祭祀公主墳塋及贍養老母”之用。明英宗認爲:“其祖業宜相禮讓,奈何弗念同氣懿親,敦友愛之道,反欲分爭財產,貽笑外人乎。所奏不允。”正統十二年(1447年)九月“丁巳,命駙馬都尉沐昕掌南京後軍都督府事。”正統十三年(1448年)九月,駙馬都尉沐昕母顏氏卒,“遣官賜祭,命有司營葬。”景泰三年(1452年)十一月丙戌,“命南京後軍署僉事蕭能署掌本府事,以掌府事駙馬都尉沐昕有疾致事也。”景泰四年(1453年)夏四月甲午,“駙馬都尉沐昕卒,輟視朝一日,遣官賜祭,命有司營葬”。其墓在江蘇省江寧縣泰北鄉。

沐昕任駙馬都尉50餘年,屢掌南京後軍都督府事,署掌宗人府,又曾專職負責孝陵的四時祭祀,可謂是歷事五朝,位高權重的勳威大臣。雖然他曾數次違法犯罪,但都得到明帝的寬宥,這表明沐昕是深得明帝恩寵的皇親國戚。當時大臣楊榮的文集中有幾篇與沐昕有關的文章,對沐昕多有稱頌:一是在《黔寧昭靖王夫人耿氏墓誌銘》中說:“太宗以昕肺腑之親,屢任以事,皆稱上意,令譽有聞。”二是在《清樂軒記》中說:“駙馬都尉沐公……爲國勳戚而能忘乎富貴之勢,日接賢士大夫”。“屢命掌行後軍都尉府事,施設有序,上以公爲才,下以公爲惠,而時論重焉。”三是《沐駙馬像贊》說:“侯門華胄,皇家懿戚。秉德廉虛,小心翼翼。資兼文武,志樂書詩。煌煌勳業,光照鼎彝。有峨其冠,有偉其服。允矣君子,其溫如玉。”楊榮與沐昕的私交甚好,故這些評價中肯定有不少溢美之辭,但透過這些溢美之辭可以看出,沐昕在明代皇親中還是一位比較有才幹、比較有文化修養的駙馬都尉。

 督建武當

沐昕把總提調武當山工程歷時九年(1412—1420年),朝夕經營,勤於其事,受到明成祖及當時文人的肯定。楊榮說:“……昔在永樂中,詔營繕太嶽太和山宮觀,已嘗命公督其役,績用有成。””沐昕和張信在武當山期間發現的“黑雲感應”、“榔梅呈實”、真武神“顯像”等奇異現象,更是明成祖津津樂道的“天真瑞應”,他在《御製大嶽太和山道宮宮之碑》中專門記述此類瑞應,並感嘆說:“神之響應,有如此者”。正因爲沐昕在武當山的所作所爲深得明成祖之心,所以他在永樂一朝始終受到成祖的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