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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元勳陳其美陳其美:迷信暗殺手段最終死於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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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孫中山何以獨賞陳其美?或因陳氏死難之慘的刺激,更重要更根本者,緣於陳氏在黨內分歧中對孫的擁戴。而陳其美之所以是一個值得探究的人物,就在於我們能夠藉此考察現代中國的“政黨政治”。

辛亥百年,談相關史事者漸多。但有些看似細微實則具備洞穿歷史幽微價值的問題卻未引起足夠重視。比如:在國民黨組建之前,孫中山先後領導同盟會、創建中華革命黨,追隨者甚衆。在這些追隨者中,誰最爲孫中山所欣賞?

應該是民初榮任滬軍都督、“二次革命”失敗後被袁世凱遣人刺殺於滬上的陳其美。這個答案或許出乎很多人意料,但卻有孫中山本人的言辭爲證。陳死後,孫許之爲“吾黨惟一柱石”,親自爲他撰寫祭文,在和唐紹儀聯名發表要求給陳國葬的呼籲書中更說陳“勳烈媲於黃君(黃興),而死義之烈過之”。這足以說明,陳其美是孫中山心目中最重要的黨內幹部。

孫中山何以獨賞陳其美?或因陳氏死難之慘的刺激,更重要更根本者,緣於陳氏在黨內分歧中對孫的擁戴。而陳其美之所以是一個值得探究的人物,就在於我們能夠藉此考察現代中國的“政黨政治”。

 陳其美等人決定“上海先動”

陳其美(1878-1916),浙江吳興人(今湖州人)。字英士。在“辛亥元勳”中,陳其美算是大器晚成,1906年在他30歲時始在日本加入同盟會,且初時並未受重視,同盟會成立後的初期軍事活動中,其均未參與,查《孫中山年譜長編》,在那一時期也看不到這個精悍的湖州男子的身影,足以證明那時的陳其美還無法進入決意推翻 清政府的同盟會的決策層。陳其美人生的轉折在於同盟會革命策略的適時調整,由於孫中山力主的在華南地區首先舉事的計劃屢遭挫折,1911年7月,宋教仁、譚人鳳等人在上海設立同盟會中部總會,主張以長江流域爲中心,在中國的中部發動革命,而反對繼續在邊疆搞武裝起義。在此之前於1908年受命自日本回國經營滬上的陳其美出任同盟會中部總會的庶務。武昌首義,袁世凱的北洋勁旅兵臨武漢三鎮,陳其美等人決定“上海先動,蘇杭應之,以救武漢之危”,他聯絡光復會上海支部、商團、會黨及部分防軍,在上海樹起獨立大旗,並一舉榮登滬軍都督的寶座,成爲民初政壇上雄踞一方舉足輕重的人物。

在滬軍都督之位的爭奪中,陳其美的一些做法頗讓人詬病,後人記載於此雖多歧異,但大致是說對打下製造局並救了他本人的商團首領李平書和光復會領袖李燮和採用了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今人對此也無需過於糾纏,因爲這畢竟牽涉到同盟會和其他各種團體、勢力的利權之爭,而一涉利權,許多記載和說辭便很難分辨真僞了。相形之下,作爲首任滬督的陳其美在任內究竟幹了些什麼也許更值得關注。可惜目前關於陳其美的著述於此均大而化之語焉不詳,國民黨方面一味歌頌的著作不論,大陸學者所著的《陳其美傳》中說:“陳其美擔任都督期間,同清廷封建統治和各種反動勢力進行了艱苦的鬥爭”,舉其大端,除募捐籌集軍餉、加強軍隊訓練外,還採取了許多如告示剪辮、嚴禁鴉片、禁止賭博、禁用毒刑等一些“破除舊俗陋習的措施”,作者稱讚這些都“有力地觸動了封建專制秕政”。對一個不想把歷史放進玻璃罩而是準備去觸摸、感受的人來說,細節的缺失無法忍受,而且如果把陳其美和敵手抗爭、發佈新政文告等都算成了不得的事功,那麼哪一位軍政長官又沒有類似成績?

辛亥元勳陳其美陳其美:迷信暗殺手段最終死於暗殺

陳其美

 驚天動地的大案

要論“細節”,《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中收有當時人寫給陳其美的一封信,說陳氏“中秋節以後,已連取小星(即小妾)四人;進出必坐極華美極昂貴之汽車;府中上下人等,凡是稍優之缺,悉數以湖州人充之,一若都督府變成湖州同鄉會也”。同書還載有幾位辛亥老人的回憶,同時提到陳其美“好嫖”。不知何故,稱讚陳都督政績者對這些明顯不利自己觀點的說法大多不予理睬,是認爲不值一辨,還是認爲陳都督和所謂反動勢力抗爭的“大節”才更爲重要?

其實,對一個當年在陳都督治下的上海人來說,他們的“市長”和誰英勇抗爭遠非其關心的內容,然而如果這個“市長”好冶遊、一意任用私人,那簡直就等於天塌下來了。一位曾服務於中國銀行的人回憶說:“滬軍都督陳其美隨向中行索取軍費,宋經理以不合手續,予以拒絕。旋被車送都督拘扣。事聞於司法總長伍廷芳,認爲都督府非法拘捕,違反民主國法治精神,提出抗議。伍致陳函,曾編入《民國經世文編》,傳誦一時。”查《伍廷芳集》,他與此相關的致陳氏函還不止此一封,如《爲妄事捕逮諮陳都督文》,《與陳都督論清查與捕獲之權限》,《爲妄事捕逮再致陳都督書》。另外一些當年的疑案,隨着檔案史料的更多披露也越來越清晰了,如商務印書館的創辦人夏瑞芳遭暗殺,斯時不了了之,而在晚近出版的《張元濟年譜》中已經明確指出夏氏招禍“乃因先前出於維護商界利益,曾聯合諸商抵制滬軍督陳英士駐兵閘北,陳嫉恨之,嗾使人暗殺”。後世閒坐書齋的史家可以心態從容地勾畫陳都督的“大節”、“主流”,然後輕描淡寫地帶一句“當然他也有其侷限性也犯了一些錯誤”云云,可是事主們當年能否這般淡定呢?

陳其美在滬軍都督任上幹過一件驚天動地的事,即指使蔣介石暗殺當時出任浙江都督呼聲最高的陶成章,此乃舉世皆知的公案,不必細表。相對而言,在陶案之前,陳其美於都督府大堂之上槍殺曾參與南京光復之役的江浙聯軍司令部參謀長陶駿保的事件要動靜小一點,其實兩案相較,後者性質要嚴重得多,因爲前者陳氏用暗殺,雖手段卑劣,還自知爲人神共憤,所以既要安排小兄弟潛逃,同時還要裝模作樣地“嚴飭緝兇”,而後者則是未經任何法律手續便公然了斷了一個高級軍官的性命。什麼是“和尚打傘”,於茲概見矣。

 “勸一致服從中山先生繼續革命”

討袁失敗,孫中山進行了反省,他的答案是,“一、革命必須有惟一崇高偉大之領袖,然後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爲強有力之團體人格”,“二、革命黨不能羣龍無首,或互爭雄長,必須在惟一領袖之下,絕對服從”,“三、我是推翻專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實行之者,如離開我而講共和、講民主,則是南轅而北其轍”,“四、再舉革命非我不行,同志要再舉革命非服從我不行”,並據此思想組建中華革命黨,手訂了入黨之誓約。而就是這一誓約中關於“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一詞、入黨人須於署名下蓋指模以及按黨員入黨時間不同享有不同權利的規定引爆了不滿,對立面是以黃興、李烈鈞爲代表的老同志,認爲“前者不夠平等,後者跡近侮辱”。黨內同志多方設法彌縫分歧未果,黃興遠避美國,而“中華革命黨成立,開總理選舉會時,到者僅得八省,這和同盟會成立時有17省人士參加相差甚遠。可見當時中山先生服從個人的要求只有少數人士能夠接受,曾任都督而參加中華革命黨者,只胡漢民、陳其美兩人……”

在這場爭論中,陳其美扮演的角色既重要又微妙。這種作用不僅在於他以入黨的實際行動支持了孫中山,更因爲在黃興赴美后,他發出了《致黃克強勸一致服從中山先生繼續革命書》,信中提出了政黨政治的一種“新理論”,而爲孫中山所激賞。

這封堪稱近代史上重要文件的書信,對作爲政黨的國民黨的影響尤其不能低估,因爲我們在其後國民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中都可以看到這封信的影子。陳氏創造性地把一個政黨劃分爲兩個羣體,一個是先知先覺一貫正確的黨魁,一個是包括黃興和他自己在內的後知後覺的衆多黨徒。回顧同盟會組織以來的歷史,陳其美總結說:“徵諸過去之事實,則吾黨重大之失敗,果由中山先生之理想誤之耶?抑認中山先生之理想爲誤而反對之致於失敗耶?惟其前日認中山先生之理想爲誤,皆致失敗;則於今日中山先生之所主張,不宜輕以爲理想而不從,再貽他日之悔。此美所以追懷往事而欲痛滌吾非者也。”這幾乎就是“兩個凡是”:凡是按黨魁意見去做的,就一定成功,凡是未按黨魁意見去做的,則必歸失敗,職是之故,黨員對黨魁絕對服從爲“當然天職”。

孫中山特把此信作爲附錄收入《建國方略》,可見陳氏主張和他自己的思想十分契合,他後來手定國民黨黨章不是也明確規定“總理有全權總攬本黨一切事務”、“總理對於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決議,有最後決定之權”嗎?

辛亥元勳陳其美陳其美:迷信暗殺手段最終死於暗殺 第2張

聶遠(左)飾演陳其美

 祕密會黨的形式無可非議

近代意義上的政黨,是19世紀以來立憲政治的產物,謝彬1924年著《民國政黨史》開篇就說:“政黨之產生,一方固須人民具有政治常識,他方尤須政府能循法治軌道。政黨籍輿論爲後盾,發揮監督政府指導政府之本能,政府亦惟國利民福是求,不敢濫用權力,違反民意,始相制而終相成,而政黨於焉興起”,而楊幼炯《中國政黨史》則給“政黨”下了個定義:“政黨者,即國民各以政見、主義相結合,求實現其一定政見或主義之團體也”,准此,說中國歷史上被人以黨冠名的清流黨、東林黨等等都不是近代意義上的政黨,其理自明。到了清末,清政府以立憲相號召,乃成爲楊幼炯所稱的“政黨結胎時期”。但像這時的同盟會當然還只能算祕密會黨,資政院內民選議員組織的憲友會要在政府的“關照”下活動,當然也不能算真正的政黨了。那麼民國肇建,以“共和”爲體,政黨政治是否形成了呢?

進入民國後,同盟會一變而爲國民黨,再變而爲中華革命黨,最後以“中國國民黨”而定型,但考察其在大陸活動的前後歷史,可以說國民黨始終是畸形的“政黨政治”中的“畸形政黨”,始終不脫祕密會黨的陰影。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就要說到謝彬所揭示的政黨產生的兩個前提條件,除此之外,竊以爲一個政黨的組織者、領袖人物是否具備現代政黨政治中的憲政民主意識也至關重要。同盟會諸雄起事之初從事的是掉腦袋的勾當,採取祕密會黨的形式自無可非議,考察其是否具備憲政民主意識應該放在局勢穩定的時候以及他們能夠控制局勢的地方。

求其風度豈非緣木求魚

武昌首義成功,革命黨和袁世凱達成妥協後,臨時政府究竟應建都於何處是雙方一大角力點,孫中山、黃興等人出於制約即將出任臨時大總統的袁世凱的目的,堅持袁氏在革命黨勢力範圍內的南京宣誓就職,而袁世凱深悉“虎不可離山”的奧妙,不願離開北京這個北洋軍閥的大本營。南京臨時政府參議院曾就此問題進行表決,經過激烈辯論,竟以多數票通過臨時政府設於北京。孫中山、黃興聞訊震怒,吳玉章在其回憶中說:“我急着去找黃興,他也正在穿軍裝,準備起身到明孝陵去。我請他延緩時間,他說:‘過了十二點如果還沒有把決議改正過來,我就派兵來!’說完就走了。這怎麼辦呢?……通知所有的革命黨人,必須按照孫中山先生的意見投票。經過我們一天緊張的努力,當日召開的參議院會議終於把十四日的決議糾正過來了。”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後來臨時政府以糾正過來的這個決議爲名派蔡元培、宋教仁等人赴北京敦請袁世凱南下就職時,袁世凱嗾使部下兵變,並利用列強使團施壓,給人一副非袁不能穩定北方的印象,這個時候,南京臨時參議院又通過了一個新決議,即“袁大總統允其在北京就職”。……這就是民國“政黨政治”的大的背景。

在這樣一個背景之下,西方的“政黨政治”到了現代中國,淮橘成枳,便可以理解了,而陳其美和孫中山之間不像現代政黨中黨徒和黨魁的關係,又何足深怪?

陳其美的影響不僅在孫中山生前,還延伸到了其身後。蔣介石主政後,其“義兄”陳其美被捧到辛亥革命功臣中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顯然有樹典型的意義,即讓衆多黨員明白只有像陳氏這樣對黨魁絕對服從的纔是好同志,試圖用這樣的典範的陶鑄和薰染,以此實現“一個政黨一個領袖一個主義”。

現代政黨拼的是政綱,政黨內部有無凝聚力,端看其有無政見共識,而絕非靠神化黨魁、靠黨魁對黨徒的絕對控制相維繫。縱觀國民黨1949年前的歷史,即使是獨掌權柄,也仍然喜歡搞些鬼蜮伎倆,黨內鬥爭如此,和其他政黨間的競爭中更如此。梁漱溟等民主人士多次搖頭說國民黨作爲執政黨“太無風度”,其實它原本就非一現代政黨,求其有風度豈非緣木求魚?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全國紛起響應,清王朝終於垮臺了,11月4日,上海光復,7日,滬軍都督府成立,陳其美任都督。圖爲南京路上掛滿了當時的民國國旗(紅黃藍白黑五色旗),市面秩序安定。 )

  陳其美的三件大案

陳其美是一代傳奇人物,民國元年前後,震驚全國的幾件大案均與其有關。

陶駿保案:連打十三槍

辛亥武昌起義後,上海、浙江、江蘇等省先後宣佈獨立,但南京尚爲清軍控制。革命黨人遂組包括蘇州、揚州、鎮江民軍爲江浙聯軍攻取南京。聯軍總司令爲原新軍第九鎮統領徐紹楨,而原鎮江都督林述慶爲首的鎮江民軍對徐不滿,徐、林矛盾激化,幾乎火併,陳其美站在徐紹楨一邊,遂釀成了南京光復後的1911年12月13日,林部總參謀、江浙聯軍司令部參謀長陶駿保在上海被誘殺的事件。

陶駿保之死,據執行任務的滬軍都督府衛士隊兼偵緝隊隊長郭漢章回憶:“約在陰曆冬月某日上午,江浙聯軍總司令徐紹楨和代理十七協統沈同午同來拜會都督陳其美,密談甚久。是日下午三時許,又有鎮軍林述慶部參謀長陶駿保穿着新狐坎皮袍,乘坐馬車來拜會陳都督,副官請他在客廳坐候。這時執法處奉陳都督命,草擬陶的罪狀,宣佈陶在九鎮進攻雨花臺時,中途截留由滬運往械彈,以致九鎮遭受極大損失,應處以死刑,並當場在滬軍都督府大堂執行槍決,由我負責執行,連打了十三槍,陶才畢命。”

陶駿保被綁“鞠訊時”,有人提出“請慎重處理,防激變”,陳其美曰:“治亂絲,無從理,快刀斬之可也。”陳其美殺陶駿保後又想殺林述慶,後被宋教仁等人以“如此慘殺,對革命事業大有損失”爲辭勸止。

陳其美殺陶駿保,明明是誘殺,事後宣佈罪狀卻說其“種種行爲,令人髮指,前日復敢潛來滬上,廣佈謠言”,“此等漢奸,實難寬縱。”

陶成章案:今晚將做一件大事

陶成章系浙江紹興人,與章太炎同爲光復會領袖。光復會與同盟會這兩大革命團體早有矛盾,而陶成章死於非命的直接原因則是其力阻陳其美任浙江都督。民國成立,原浙江都督、立憲派人士湯壽潛調任交通總長,浙人請陶成章繼任,成章力辭,推他人代之,而對以陳其美接任的提議則斷然表示反對,說“賢能者均可,唯陳其美不可”。由於陶成章在浙人中威信甚高,使陳其美入主浙江的圖謀很難成功。

事前,陶成章已聞陳其美欲行刺之說,初時尚大不以爲然,知情者密報,“謂得確實消息,先生在滬大不利”,陶成章遂一再轉移地方,因原在病中,乃入法租界金神父路廣慈醫院,卻終不免於死,時爲1912年1月14日晨。

辛亥元勳陳其美陳其美:迷信暗殺手段最終死於暗殺 第3張

據參加光復會和光復軍的楊鎮毅在《光復會和光復軍》一文中說,陶成章兇殺案,當時廣慈醫院有詳細記錄,事後光復軍總司令部偵知兇手,“一個是蔣介石,另一個是湖州人”,“兇殺謀主”即爲陳其美。那個湖州人後來被總部捕獲,“判處死刑”。楊鎮毅所說的“湖州人”就是爲蔣介石所收買的光復會成員王竹卿。

黃炎培有寫日記的習慣,事後他根據日記在《八十年來》一書中回憶:“1927年6月3日,上海澄衷中學校校長浙江人曹慕管和我漫談,曹說:‘我民元,病臥廣慈醫院,一日傍晚,蔣介石來談,臨行說:我們今晚將做一件大事。夜半,忽聞槍聲,別室陶煥卿(陶成章字煥卿)中槍死了。有深知此中祕密的告我,陳其美囑蔣介石行刺陶煥卿,蔣僱光復會叛徒王竹卿執行。煥卿以爲竹卿是自己的人,請他入室,就被刺死。光復後終於又刺殺了王竹卿。’”

毛思誠著《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一書也說,蔣介石“決先除陶,以定革命全局。事後自承其罪”。1912年春,蔣“以陶案之故,爲免除反對黨以此爲攻擊陳其美之口實,乃避往日本。”

有意思的是,陶成章兇案之後,孫中山和黃興這兩大革命偉人都曾致電陳其美,要求“滬督從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明正其罪,以慰陶君之靈,泄天下之憤。”

夏瑞芳案:實因陳其美嫉恨

夏瑞芳爲商務印書館創辦者,一位有眼光有抱負的實業家。1913年,所謂二次革命爆發,繼南京宣佈獨立之後,陳其美於7月18日宣佈就任駐滬討袁軍總司令,發動討袁。害怕戰爭的上海商界各團體聯合組織上海保衛團,一面維持內部治安,一面力圖弭止戰禍。在和平解決失敗後,上海總商會召開特別會議,致函南北兩軍,反對兩軍開戰,函雲:“上海系中國商場,即非戰地;製造局系民國公共之產,無南北爭持之必要。無論何方先啓釁端,是與人民爲敵,人民即視爲敵黨。”在此之後,陳其美組織討袁軍向北軍發動了四次進攻,均告失敗。而夏瑞芳等17名商界領袖恐戰爭擾亂閘北,函請租界工部局保護各絲廠及居民等之生命財產,討袁軍總司令部遂被工部局於7月27日派兵驅逐。

1914年1月10日晚六時,夏瑞芳公事畢,出門行將登上馬車,一刺客向夏開槍,子彈從左肩射入,左胸穿出。夏當即倒在大門前石街上。小馬伕奮力追捕兇手,受輕傷,追至泗涇路口,兇手被警察捕獲。夏被送至仁濟醫院,七時去世。兇手王餘慶供繫有人出巨資僱用。後經租界會審公廨審問,背景複雜,王犯被槍決後,商務方面亦不敢追究。直至1991年《張元濟年譜》中才明白無誤說,夏之遇剌,實因陳其美嫉恨,“嗾使人暗殺。”

陳其美對暗殺可謂情有獨鍾。1912年1月,孫中山自上海赴南京就任民國臨時大總統,陳其美防範備至,並對邵力子說:“我們革命黨慣用暗殺手段對付清政府的顯要權貴,也要防止他們用暗殺手段來傷害中山先生。”迷信暗殺手段的陳其美終究死於暗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