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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小說《水滸傳》中的哪些英雄最好喝酒?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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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酒無肉,怎麼交朋友?一壺清茶,人手一把羽毛扇,坐而談玄論道,是否太務虛了?況且聊到高興處,是要碰杯的;以茶代酒,只能使人逾發理智與清醒,挺煞風景的。雖然中國自古即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我更信奉這樣一句現代格言:寧做真小人,不做僞君子。僞君子總想顯得像個素食主義者,其實肚子裏同樣惦記着人生的那點葷腥。只不過喜歡在陰暗角落偷嘗,生怕影響自己道貌岸然的形象。

“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漢文帝約見賈誼促膝談心、徹夜不倦,要麼是茶餘飯後的消遣,要麼則徹底是吃飽了撐的,拿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話題剔牙呢。還真以爲自個兒就要羽化登仙了!想不到皇帝也像村婦一樣酷愛嚼舌頭(雖然議論的是天堂的是非),偏偏要裝得跟個和尚似的。難道他真的靠吸風飲露執掌朝政?這樣的皇帝,只適合做烏托邦的國王。到了唐代,連少林寺的武僧都流露出真性情:“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無酒無肉,如何強身健體練武術,如何哥們義氣闖四方?

一部《水滸傳》,概括了酒肉朋友的最高境界。好漢們相識,立馬就下館子,喝血酒結盟,點菜一點就是一大桌,拋出白花花的銀子,弄得店小二在旁邊也樂得合不攏嘴。一百零八將之所以能聚到一塊兒,還是因爲彼此大方。你說其中有幾個小氣鬼?唉,還真沒聽說他們搞過什麼AA制的。還真沒聽說誰託辭胃不好,不能多喝的。梁山英雄拜把子,最初基於共同的理想:哥幾個天天相伴,大碗喝酒,大塊吃肉,賽過神仙的生活。這其實很樸素的。後來才叫嚷着“衝到東京去,殺了鳥皇帝”,那是醉話。醉話不能當真的。如果他們滿足於朋友的交情到酒肉爲止,宋江也就成不了政治家了,無法說服大夥兒去給皇帝當僱傭軍。筵席,恐怕不會那麼快就散了。

揭祕:小說《水滸傳》中的哪些英雄最好喝酒?

真希望《水滸傳》是一桌不散的筵席啊。酒肉朋友,好像很形而下,又有什麼不好的?一搞形而上就搞砸了。《水滸傳》裏的場景描寫,餐館多於戰場,酒肉多於刀槍。宋朝的小飯館(民間的爲主),在我這個讀者眼中很熟悉的。每翻一頁書,我都預感到會遇見一座茅草屋頂、四壁透風的大排檔,門前高高地掛有褪色的酒旗。這一班武林高手,是在酒旗的號召下衝鋒陷陣的。即使他們中的誰和誰不打不相識,比試一番槍棍,也彷彿趁着酒興在玩“老虎棒子雞”,輸了就罰一杯酒唄。好漢們的日常食譜,則很簡單,很少點什麼魚香肉絲、宮爆雞丁,一般都大大咧咧地切兩斤醬牛肉,或上一屜熱氣騰騰的肉饅頭(在後世改良成包子了)。這是一羣硬骨錚錚的食肉動物,下館子很少點蔬菜的。只有酒是不能缺的。

連皇帝招安,都知道用御酒做誘餌。《水滸傳》哪位英雄最孤獨?詩人西川說《水滸傳》的意義之一,是塑造了林沖,這個中國文學中最早的“孤獨的人”的形象。對此我持不同的意見。林沖的孤獨感並非先天性的,而是命運造就的。林沖並不孤獨,還是有很多朋友的,包括花和尚魯智深。當朋友們不在身邊的時候,他才槍挑酒葫蘆,懷揣醬牛肉獨酌的,冒着漫天風雪。他跟所有人一樣怕孤獨,之所以夜奔梁山,一方面爲了逃難,另一方面也爲了找朋友。整部《水滸傳》,其實就是一連串找朋友、會朋友、交朋友的故事。可拿那首當代兒歌作插曲:“找呀找呀找,找到一個朋友,敬個禮,笑嘻嘻……”嘿,朋友來了有好酒。

《水滸傳》不僅告訴你該怎樣找朋友、交朋友,其實在教你做人的道理。做人,尤其做男人,需要慷慨,需要仗義,對於那些社會底層的男人,沒有點江湖義氣,則寸步難行。團結纔是力量嘛。美酒佳餚及一切好東西,必須與親人或朋友分享纔有味道。獨佔是沒有意思的。自私的人沒有朋友。即使坐擁酒池肉林,也味同嚼蠟。酒肉離不開朋友。朋友離不開酒肉。讓那班禁慾主義者玩高雅去吧。玩孤獨去吧。《水滸傳》,好像是一夥酒肉朋友的交往史。但他們的友誼,又超越了酒肉。那已經融進血液裏了。再說一下魯智深。外號花和尚,夠另類!其實他後來基本上已不近女色,惟獨酒肉戒不掉。這位酒肉和尚醉打山門,因爲山門之內他找不到真朋友。他也投奔梁山了。那樣活得更過癮。梁山泊,酒肉朋友們的理想國。變成泡影已有多久了?

揭祕:小說《水滸傳》中的哪些英雄最好喝酒? 第2張

你也許認爲《水滸傳》裏都是些武夫,半數以上屬於文盲,只能以酒肉交友,彼此灌暈了算。那我倒要說說李白了。李白,夠有文化了吧?李白不僅好酒肉,而且重友情,仗義疏財:“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另外他的劍術也不錯,是一位有俠氣的酒仙。他若活在宋朝,絕對能跟梁山好漢們談得攏,喝到一塊去。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水滸英雄,在我眼中是李白的武俠版。看來李白的精神在各行各業裏都是有傳人的。

李白一生結交了太多的酒肉朋友(其中不乏優秀的詩友)。不善飲,沒點兒狂勁,如何跟李白做朋友呢。物以類聚嘛。《金陵酒肆留別》裏寫道:“風吹柳花滿店香,吳姬壓酒勸客嘗。金陵子弟來相送,欲行不行各盡觴。請君試問東流水,別意與之誰短長?”這些乾杯很猛的金陵子弟,也許只算一些酒肉朋友,但李白還是很捨不得他們。至於“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分手肯定在一場酒後,岸上的汪倫恐怕是趁着酒興踏歌相送,乘舟將欲行的李白也一定醉眼迷離。如果沒有酒,離別會顯得太斯文。據說涇縣(今屬安徽)的汪倫善釀美酒,但不見得會寫詩。可他還是成了詩仙的好朋友。

酒肉朋友又有什麼不好呢?何必非要吟詩作畫、談玄論道,附庸風雅假崇高呢?友誼本身,就夠崇高了。酒肉本身,就是一種緣分。離開不了酒肉的人常常又是離開不了朋友的。最樸素的友情常常又是最真的。酒肉穿腸過,朋友心中留。我寧交酒肉朋友,也不交純粹因爲利益走到一塊,相互利用的朋友。後者纔是暫時的,或有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