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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京的“福爾摩斯” 智破詭異“斷舌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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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1716-1798)岀生在杭州,字子才,號簡齋,中年辭官後,歸隱江寧(南京)小倉山隨園,世稱隨園先生,死後葬在城中百步坡。

乾隆三年(1738) ,袁枚中舉,次年中進士選庶吉士,三年後因滿文考試不及格,被清廷外放江南任知縣,先後任溧水、江浦、沭陽、江寧縣令。六年後因擢升無望,又不甘“爲大官作奴” ,於是乞養辭官,在江寧隱居。

袁枚任縣令雖然時間不長,卻能清正廉潔,秉公執法,盡心民事。袁枚的祖父精刑名之學,爲一時推重,受其影響,袁枚主宰四縣時,尤其擅長斷案,“終日坐堂上,任吏民白事,有小訟獄立行判遣,案無留牘,故到處有善政。”(《冷廬雜識》)

據清代著名詞人蔣敦復的《隨園軼事》所記,袁枚從沭陽調任江寧知縣時,沭陽鄉民把他一直送到河堤上,有人把寫滿鄉民姓名的“萬人衣” 披在他身上,有人還“臥轍攀轅”,挽留他別走。這讓袁枚很感動,他問鄉民:“吾何德何能,而能令諸父老依依不捨如此?”鄉民說:“別的不提,單就大小官司,你沒有拖到十天之後才判決的;你在沭陽兩年,很少有人因爲打官司而受牽累。我們挽留你,就是爲了這個。”

袁枚勤勉任事,善於判案,堪稱清朝“福爾摩斯”,他判案事例散見於清末民初的一些著作之中,除《隨園軼事》外,《蕉軒隨錄續錄》、《淡墨錄》、《虞初續志》等書都有記載。“審物擒兇”案例取自《折獄奇聞》一書。

 離奇命案

這是袁枚任江寧縣令後接手的第一件大案、奇案。

清代南京的“福爾摩斯” 智破詭異“斷舌奇案”

江寧(即南京)城裏有個裁縫,姓張,手藝好,常被顧客請去做活。裁縫妻子早死,膝下只有一女叫玉蓮,玉蓮長得如花似玉,不僅美麗而且謹守閨約,每當裁縫外出做活,她就關門在樓上繡花,足不出戶。

這天,裁縫在客戶家做衣回來已遲,見自家房門大開,他連聲呼喚女兒,也沒有人迴應;裁縫心感不安,急忙上樓,見女兒雙手被她的裹腳布捆綁在凳子上,褲子被褪到腳下,下半身裸露着,頸子上有道深深的掐痕,已無呼吸,顯然是被人姦污後又慘遭殺害的。再看地上,還有半截人的舌頭,血跡斑斑,無疑是被咬斷吐出的。裁縫萬分悲痛,含淚向縣衙報了案。

時任縣令接狀後,察看現場,驗完屍體,帶回斷舌,回衙後認定兇手是斷舌之人,隨即令捕快在全城搜査,沒多久,捕快在一處寺廟的香案下抓到了斷舌人。此人嘴角流血,不能說話。縣令見人證、物證俱在,便將此人定爲死罪,押入大牢。然而幾天後,這位縣令被調走了。

審物擒兇

繼任的縣令正是袁枚。他細閱案卷,覺得此案甚爲可疑:犯罪人的舌頭既被裁縫的女兒咬斷,必定負痛逃走,怎麼還會把受害人綁在長凳上先強姦又掐死呢?此中必有蹊蹺,兇手也不一定就是斷舌人。

幾天後,江寧縣衙貼出告示:新任縣令要公開重審此樁姦殺案。已經審結的案子爲何要重新審理?而且是公開審理,這在民衆中引起了好奇。公開重審這天,縣衙大堂內外被涌進來的民衆擠得水泄不通,人們要看看這新來的縣令怎麼個審法。

袁枚坐在大堂案椅上,見堂下擠滿了民衆,便一聲令下:“把犯人帶上堂!”只見幾個衙役“押” 着一張長凳放在大堂中央,又把兩條女人的裹腳布系掛在堂柱上。衙役們先用夾棍把長凳夾了一陣,又用板子把裹腳布打了十幾下;就在人們大惑不解的時候,忽然一聲炮響,縣衙的大門被關上了。

這時,袁枚站了起來向人們說道:“昨天晚上有神仙託夢於我,說今天這個案子一定可破,要我當衆審問物證;並說兇手會來到堂中,張玉蓮的冤魂將當堂索命。現在裹腳布已掛在堂柱上,要想出去的人先要摸摸這裹腳布,若是兇手,布就會把他的手咬住。”說完就讓衙役大聲呼喊民衆依次上前摸布,然後一一放出。不一會,只見兩個年輕人還未走到裹腳布前,雙手就顫抖不已,臉色煞白。袁枚見狀喝令將兩人拿下,經審問,兩人均招供認罪。

真相大白

原來,那天有個挑擔叫賣針頭線腦的貨郎經過裁縫家的門口,在樓上繡花的玉蓮聽到叫賣聲出門去買針線,談妥價錢後,她進門上樓取錢;這貨郎見玉蓮十分漂亮,心生歹念,便尾隨上樓強行摟抱親嘴。玉蓮羞怒之下,咬斷了他的舌頭,貨郎疼痛難忍,慌忙出門挑起貨擔逃走。

正巧,這時有兩個施姓浪蕩子路過,見門半開,便側身而入,到了樓上見一年輕貌美的女子獨自哭泣,兩人就摟住調戲,玉蓮驚魂未定又遭侮辱,嚇得大叫。一浪蕩子忙堵住姑娘的嘴,另一人解下她腳上的裹腳布把玉蓮綁捆在長凳上,輪姦後怕她告到官府,就殘忍地把她掐死了。

這兩名罪犯先前見前任縣令判定斷舌人犯案,暗自歡喜。忽又聽說新任縣令要公開復審此案,心中忐忑不安,便隨人羣到大堂觀看。畢竟心虛,在裹腳布前露相。此案一破,袁枚審物擒兇一事被傳爲美談,人們稱他爲“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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