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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食肉糜”是誰說的?晉惠帝爲什麼會說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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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食肉糜”是誰說的?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晉惠帝僅僅因爲一句“何不食肉糜”,就被後世認定爲是一個大傻子,這樣的判斷,其實還是有些片面了,畢竟晉惠帝本身自幼生長在皇宮,一個從來沒有經歷過貧窮困苦的人,怎麼可能會理解平民們的生活困境?只因爲他這一句話就說他是個傻子,不僅片面,或許會更傻。那麼,真實歷史上的晉惠帝,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何不食肉糜”是誰說的?晉惠帝爲什麼會說這種話?

1.晉惠帝簡介

司馬衷(259年—307年1月8日),字正度,河內溫縣(今河南省溫縣)人。西晉王朝第二位皇帝(290年—307年在位),晉武帝司馬炎次子,晉懷帝司馬熾異母兄,母爲武元皇后楊豔。

泰始三年(267年),冊爲皇太子,太熙元年(290年),正式即位。癡呆不能任事,由太傅楊駿輔政。後來,皇后賈南風謀害楊駿家族,掌握實際大權。八王之亂時,趙王司馬倫篡位,以爲太上皇,幽禁於金墉城。由諸王輾轉挾持,淪爲傀儡,受盡凌辱。光熙元年(306年),被東海王司馬越迎回洛陽。

光熙元年(307年1月8日),去世,時年四十八,諡號孝惠皇帝,葬於太陽陵。

“何不食肉糜”是誰說的?晉惠帝爲什麼會說這種話? 第2張

2.何不食肉糜

有一年鬧災荒,老百姓沒飯吃,到處都有餓死的人。有人把情況報告給司馬衷,但司馬衷卻對報告人說:“沒有飯吃,他們爲什麼不吃肉粥呢?”報告的人聽了,哭笑不得,災民們連飯都吃不上,哪裏來肉粥呢?由此可見司馬衷是如何的愚蠢糊塗。

歷史上晉惠帝公元290年即位,即位後第二年八王之亂就開始了,晉惠帝的皇后賈南風使用政治權謀先後誅殺了當權的外戚楊駿、還有衛瓘等一批士族、以及兩位具有軍事實力的藩王(汝南王司馬亮和楚王司馬瑋)。但這只是八王之亂的第一階段,從291年3月開始到當年的6月就結束了,整個事件說白了不過就是當權者之間因爲權力紛爭而導致的一場政變和動亂,參與的軍隊只是一些禁軍,涉及範圍也僅限於京城,並沒有波及到其他地方,而八王之亂第二階段的全國性大戰亂要從公元299年纔開始。因此,在晉惠帝繼位之後的九年裏,那個造成西晉司馬氏政權崩潰的八王之亂尚處在兩個階段中間的休眠期,還沒有對國家造成大的動亂和災難。但是在晉惠帝繼位之後的十多年間,一直天災不斷,幾乎每年都有大災,地震、瘟疫、冰雹、霜凍、洪水、大旱、蝗災、山體滑坡等接踵而來,並且受災面積廣,動輒涵蓋五六個州,最多的時候竟然有十二個郡國同時受災。這些天災的記錄在史書上歷歷在目,其受災之慘,貌似只有明朝小冰河時期的天災可以超過它。等到了公元294年,雪上加霜的事情又來了,西北地區匈奴等異族叛亂,公元296年這些人又擁立氐族人齊萬年稱帝(除三害的周處就是討伐齊萬年戰死的),直到公元299年,這股持續了五年的叛亂才最終被平定。

“何不食肉糜”是誰說的?晉惠帝爲什麼會說這種話? 第3張

西晉政權內部外戚、士族、藩王之間的明爭暗鬥加上接連十多年的天災外帶西北異族叛亂五年局部戰爭的人禍,這讓剛剛繼位的晉惠帝的確難以招架,史書上能看見晉惠帝冒泡露頭的事情就是到處赦免和賑災:公元294年九月,“赦諸州之遭地災者”;公元295年,“詔遣御史巡行振貸”;公元296年,先全國大赦,再“曲赦雍、涼二州”;公元298年,“詔發倉稟,振雍州飢人,三月壬戌,大赦。”從這些歷史記載來看,晉惠帝顯然不是一個身處宮中、不問世事、不管百姓死活的木偶,他清楚地知道老百姓已經無糧可食、大量餓死,所以纔不斷地發佈詔書賑災救濟,但就是這位不停給予災民救濟的皇帝,偏偏就是說出了“何不食肉糜?”這樣奇怪的話來。

史書記載這個典故很簡單,只有一句話:“時天下荒饉,百姓餓死,帝聞之曰:‘何不食肉糜!’”至於“肉糜”到底是何種食物,宋元之際的史學家胡三省把它解釋爲:“肉粥”。 就如同解釋什麼是“肉醬”一樣,“肉醬”並不是指肉和醬的混合物,而是指醬狀的肉。而這個“肉粥”的意思其實也不是指那種既有肉又有粥的“肉末粥”,而是指把肉剁碎,煮成像粥一樣糊狀的食物。但是晉惠帝爲什麼在天下荒饉,百姓餓死之際,還能說出“何不食肉糜?”這樣的話呢?這句話的背後,到底有什麼真相呢?而要想解開這背後的謎團,後人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繼續回到史書中搜索。

“何不食肉糜”是誰說的?晉惠帝爲什麼會說這種話? 第4張

3.晉惠帝真的是大傻子嗎

根據《晉書-帝紀第四》記載:公元297年,西北的戰亂至此已經持續三年,而討伐齊萬年的政府軍又在這年的春天戰敗,周處戰死;而連續了七年,每年都會降下的天災此時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到了五月夏季,魯國下起了冰雹。七月秋天,雍州和梁州發生了瘟疫,同時天又大旱,還伴隨着嚴重的霜凍,秋糧顆粒無收。於是“關中飢,米斛萬錢。詔骨肉相賣者不禁”。

“關中飢,米斛萬錢。詔骨肉相賣者不禁”。當仔細琢磨史書上這短短一行字後,後脊樑的汗毛不禁豎了起來。爲什麼?因爲和這段相仿的文字在《漢書-食貨記》裏就曾經出現過:“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這段文字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在秦亡漢興的戰亂之際,關中同樣發生了大饑荒,一百多斤的大米價值五千銅錢,於是人相食,死者過半。劉邦於是下令百姓可以賣掉自己的孩子,注意,這裏允許百姓賣孩子並不是指把自己的孩子賣作奴僕一類,因爲把自己的孩子賣作奴僕之類,在古代原本就是合法的事情,並不需要再發布一條法律允許,這裏的“令民得賣子”,其實是特指允許把自己孩子賣給別人吃,而買的人吃買來的孩子也是無罪的,這就是所謂的“易子而食”,而且是國家明令允許的“易子而食”。至於允許讓百姓“就食蜀、漢”,這個其實也是禁區,不到萬不得已也是不敢這樣做的,因爲允許“易子而食”吃過人肉的大量饑民自由流動,這就是所謂的流民,而歷代的農民起義,其實就是流民起義。所以大聖人治國,即使有成千上萬的農民餓死,但是大規模的流民是不允許出現的,就連三三兩兩的乞丐,也是很少見到的。

再看公元297年晉惠帝時期,“關中飢,米斛萬錢。詔骨肉相賣者不禁”。這時的米價比劉邦那陣還貴了一倍(有興趣的專業人士可以換算一下,相比當今市價到底如何)所以人相食是百分之百的事情,而朝廷這一年再也沒有賑災的糧食了,所以爲了百姓不全部餓死,晉惠帝這才下詔“骨肉相賣者不禁”,就像劉邦一樣,從法律上允許了“易子而食”的行爲。而且歷史到了晉惠帝時期,天下百姓對於如何吃人肉早已吃出了經驗,(先秦以及兩漢的史書中,人相食的記載早已比比皆是)爲了避免從食物的形狀還能看出人形,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剁成肉糜,而這就是晉惠帝“何不食肉糜!”的真相。所以,當後人譏笑晉惠帝是白癡的時候,還真看不出誰比誰更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