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未解之謎 > 三國探祕:爲何說曹魏纔是漢室正統?

三國探祕:爲何說曹魏纔是漢室正統?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導讀:《三國演義》造成了一個天大的誤會,那就是劉備成爲了正統,曹操成爲叛賊。翻開史書可以發現,早期的史書記載中曹魏確實是正統,爲何之後變成了劉備了呢?爲什麼說曹魏是正統才更加符合歷史呢?

  《三國演義》造成的歷史誤會,是把劉備及其蜀漢當匡扶漢室的正統,而以爲曹操是漢賊、曹魏是篡漢的僞政權。其實,歷史學界的看法卻恰恰相反,他們向來認爲只有曹魏纔是正統王朝。

  這不僅因爲曹魏在三國之中地域最廣、人口最多、盤踞中原、實力最強,而是從國體政體的角度考量的。首先有個所謂的“合法性”的問題。雖然歷代王朝更替實際上都是按照勝者爲王敗爲寇的叢林法則,能奪取天下自然就合法,而且稱之爲“順天承運”,但在沒有造成這個既成事實的情況下,一般就得另有“合法性”的依據。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是事實,但他承襲漢祚也是事實;後來曹丕的受禪讓稱帝現在看來確實是政治遊戲,但在當時也是被視爲程序合法的。也就是說,曹魏政權的“合法性”畢竟還是有所依據的。

三國探祕:爲何說曹魏纔是漢室正統?

網絡配圖

  當然,這依據其實也只不過是一個政治藉口,可問題是相比之下,蜀漢之爲國,孫吳之稱帝,連這樣的藉口都沒有,任何“合法”的依據都沒有。劉備這個打草鞋出生的傢伙,就憑他自編的家譜就能視爲漢室之胄嗎?即便真是所謂劉皇叔,他鳩佔雀巢奪取劉璋的世襲封地、迫使漢獻帝封王有什麼“合法性”?漢獻帝還沒有死、他就自立蜀漢稱帝又有什麼合法性?說白了,劉備的蜀漢政權只不過是軍閥割據一方而已。而孫權的吳王算是受封,但他的稱帝則完全是跟着瞎起鬨,純屬東吳世族豪強土皇帝,毫無任何“合法性”可言。從這個角度看,蜀漢和東吳當然是算不得正統王朝的。

  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曹魏繼承漢祚,沿襲了東漢皇朝的一套禮儀典章制度,在國體政體上是比較正統的。黃初五年(224年),封孔子後人孔羨爲宗聖侯,重修孔廟,在各地大興儒學,立太學,置五經課試之法,設立春秋穀梁博士,在短期內使封建正統文化得以復興。相比之下,蜀漢和東吳雖然也有諸葛亮和東吳謀士等人知道一些帝王朝廷的規制,但他們畢竟沒有親歷眼見。他們組建的朝廷,只不過是簡單的模仿而已,談不上正統建制。在本讀書人曹宗國看來,蜀漢政體名譽上也有皇帝、朝廷、丞相和地方官吏,但本質上屬於劉備軍事集團的軍事管制體系,皇帝只不過是個玩兒,而丞相也主要乾的軍事統帥的活兒。他們的朝政主要就是窮兵黷武、虛張聲勢。

三國探祕:爲何說曹魏纔是漢室正統? 第2張

網絡配圖

  孫吳的政體就更糟糕了。孫吳的士族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是與軍事上的世兵制互爲表裏的。魏將鄧艾對此便評價說:“吳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勢,足以違命”。加上孫權晚年政治昏聵,對文武官吏都存着戒心,大舉任命檢舉官吏校事、察戰,嚴密監視文武官員,由此產生了呂壹等誣告陷害的事件。更爲嚴重的是,孫吳因爲繼位問題陷入極大政治混亂。公元241年(赤烏四年),孫權的長子孫登死亡。次年,孫權立三子孫和爲太子,不久又封四子孫霸爲魯王。他非常寵愛孫霸,引發了“二宮之爭”,朝中大臣也分爲明爭暗鬥的兩派。最後,孫和被廢,孫霸被賜死,幼子孫亮被立爲太子;名臣陸遜亦因捲入這一事件而遭到孫權責辱,怨憤而死,孫吳政權很快就走向了衰落動亂

  曹魏的情況就截然不同。曹魏不僅繼承了東漢的正統政治體制,而且實實在在地進行了改革和完善。他們革除了東漢以來的許多弊政,抑制大地主豪強的勢力,掃除了宦官和外戚的專權,打破門閥世襲規矩,吸收中下層地主階級人物參加政權管理。特別是曹魏大力整頓吏治、切實加強法制建設,這可是治理國政的關鍵舉措,不僅在一度時期內保證了政局的昌明和穩定,而且在政治上產生了深遠影響。

  陳羣的九品中正制是魏文帝時期最重要的改革。在官員的任用上,從曹操起就實行“唯纔是舉”的原則。爲了更多的招攬人才,魏文帝建立了九品中正制度,其做法是:郡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小中正採擇輿論,按人才優劣定品第高下,上報大中正;大中正覈實後上報司徒;司徒再加審覈然後交尚書選用。黃初二年(221年),朝廷下令人口十萬以上的郡國每年察舉孝廉一人,如有特別優秀的人才,可以不受戶口限制。這種制度重視民衆輿論,不拘門閥爵位,“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這比起東漢末年皇親國戚或宦官操縱仕途、比起單純以封建道德爲標準的“舉孝廉”,無疑是一個政治進步。

三國探祕:爲何說曹魏纔是漢室正統? 第3張

網絡配圖

  在法制建設上,曹魏在建立之初一直沿用漢律,後來進行了改革,傍採漢律,定爲魏法。曹魏制訂了《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書官令》、《軍中令》,合百八十餘篇。《晉書?刑法志》認爲此次定律:“於正律九篇爲增,於旁章科令爲省矣。”也就是說,曹魏的法治改革,不是一味增加條文,嚴刑峻法,而是刪繁就簡,便於實行。所以曹魏定律,是在秦漢律由簡到繁以後,中國封建刑律由繁到簡的又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對晉律和唐律的產生具有直接的影響,在中國法律制度史上居於承前啓後的重要地位。

  這樣一來,曹魏的國政經過正兒八經的改革治理,就不僅顯得很正規,而且有所作爲,有所進步,因此我們說曹魏堪稱一個正統的封建王朝。

  可以說,曹魏的政治制度基本是沿襲東漢的,因而從體制上來說是十分符合正統地位的。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