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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明朝是如何防治各級官員“車馬”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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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對官員使用官府的交通工具如車、轎、船、馬、驢等,有嚴格的規定。其出發點除了“定貴賤、明等威”即體現封建等級觀念外,還有使官員養成節儉習慣、節省行政開支、減輕民衆負擔之意。明朝規定高級將領出行須騎馬,不得乘坐車、轎,含有保持尚武精神、不廢騎射的深意。

解密:明朝是如何防治各級官員“車馬”腐敗?

違規乘坐要受到處罰

明朝的官員,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有條件乘坐公車、公轎的。明初就對官員乘坐車、轎制定了條例。

按規定,官員乘坐的車子和轎子,不得雕飾龍鳳,不得漆成紅色。官員按品級的高低,乘一定等級的車子(不同的篷蓋裝飾及帷幔顏色,表示不同的等級),如四品、五品官只能乘坐“素獅頭繡帶青幔”車。

明朝嚴格管理官府的交通工具如車、轎、船、馬、驢等,其出發點除了“定貴賤、明等威”即體現封建等級觀念外,還有使官員養成節儉習慣、節省行政開支、減輕民衆負擔之意。

明孝宗弘治七年(1494)規定,有資格坐轎的文武官員所坐的轎,只能是四人擡的。五軍都督府的官員,內外鎮守、守備,以及公、侯、伯、都督等,均不得坐轎。官員沒有資格坐轎而擅自坐轎,或者有資格坐轎而擅自用八人擡大轎的,都是違規。

明朝還規定高級將領出行須騎馬,不得乘坐車、轎,爲什麼呢?《明史·輿服志》的解釋是:“蓋自太祖,不欲勳臣廢騎射。雖上公出,必乘馬。”明太祖是想讓將 領們保持尚武精神,不廢騎射。他在這方面做出了榜樣:一次到南京鐘山(紫金山),回來時,從獨龍崗步行至淳化門,然後騎馬回到宮中。兒子們出南京城稍遠, 他要求三分之二路程騎馬,三分之一路程步行。

巡按出行騎驢

明代監察御史權力很大,最高監察機關都察院下分十三個監察區(明末增爲十五個監察區),稱爲道。每道派監察御史,巡按州縣,考察官吏,俗稱巡按。巡按雖然只是正七品,跟知縣平級,比正四品的知府級別低多了,但大權在握,令一些平日驕橫、貪暴的府、州官員側目。

古代民衆常常把巡按想象成手握“尚方寶劍”的“青天大老爺”。御史騎驢是明朝的“祖制”,到宣宗宣德(1426-1435)年間,這一制度才被突破。

御史胡智嚮明宣宗進言:御史是朝廷耳目,有“糾劾百僚、肅清庶政”之責。御史巡按地方,因爲是朝廷所派,排序在省行政長官布政使、主管司法監察的按察使之 前。御史同地方上的這些長官共同處理公務時,地方長官都騎馬,只有御史騎驛站的驢,頗失觀瞻。今後御史以騎驛站的馬爲宜。明宣宗認爲胡智講得有道理,採納 了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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