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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砍頭更恐怖的刑罰,戴上後十分折磨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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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記載:“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這句話揭示了西周立法的指導思想,一是“明德”,二是“慎罰”。雖然畫地爲牢那種上古之風沒有現實意義,但依然可以知道君王並非一味殘忍無情,還是更注重德政。只是到了後世風氣開放後,要約束愈發貪婪的人心,不得不加重處罰力度。

刑罰伴隨着人類的文明共生。人終究是社會動物,那麼一個族羣的公共利益就是始終存在的,自然就有人會因爲一己之私而損害公共利益。即使拋開公共利益,損人而利己也是人類私心作祟的必然結果,如此一來刑罰就是必要的懲處手段,所以無論時代如何發展,刑罰始終不可能被捨棄。

小說《封神演義》中,描述了殷商和西周刑罰的鮮明對比,如商紂王發明了炮烙之刑,無異於把人當做牲畜處置,這些殘酷的刑罰在一定程度上使殷商失去人心;而周文王則是另一個極端,在西周境內輕徭薄賦,刑罰更是像小孩過家家一樣的畫地爲牢,可以說教育意義直接蓋住了懲罰意義。

事實上,古代還有一種刑罰比砍頭更折磨人,更殘虐人的刑罰,卡脖子晝夜半吊窒息而亡,你想自殺都沒門。這個刑罰叫作“立枷”,亦作“站籠”,而關於這個刑罰還要從“枷鎖”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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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時奴隸制被瓦解,平民也產生了獨立思想,社會開始經歷一場前所未有的大變革。秦始皇很明白這一點,所以在統一天下後施行法家思想,利用嚴刑峻法約束人民的思想行爲,進行了一次大膽的嘗試。但是這次太過火了,暴秦因此很快被推翻,西漢吸取了教訓,於是施行“約法三章”,以黃老之術治國;到了東漢末年,諸葛亮又一次施行嚴刑峻法,因爲其深諳亂世用重典的道理,使得偏僻弱小的蜀國短時間內發揮出巨大的潛力。

到了兩晉以後,刑罰的基本架構已經被固定下來,量刑標準也更加明確。比如我們在電視劇中常看到犯人戴枷鎖,這是南北朝時期才固定下來的刑具,而其大小和重量也在不同時代有不同標準。到了明代,枷鎖已經被演化成一種帶侮辱性質的處罰措施。當時的枷鎖重達35斤,這樣的重量已經不單單是爲了束縛犯人的行動了,其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折磨。

比砍頭更恐怖的刑罰,戴上後十分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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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因爲要一直帶着枷鎖,吃喝拉撒都不能取下來,如此一來雙手都不得自由,無論要做什麼甚至睡覺都不方便。這些還是次要的,枷鎖本身對犯人的壓迫纔是真正的折磨。要知道枷鎖可都是實打實的木板,不是電視劇裏紙糊的塑料,幾十斤重量全靠脖子和雙手支撐會讓人產生窒息感。而當犯人活動筋骨時,枷鎖會磨破犯人的皮,讓犯人鮮血淋漓,這種感覺可謂生不如死。

到了正德年間,有“立皇帝”之稱的大太監劉瑾還對枷鎖做了一次改進,成爲“巨枷”,重達一百五十斤,這可是能要人命的,很多犯人被巨枷壓得窒息而死。清廷因爲沒有自己的文明,所以一切沿用了大明律,枷鎖自然被繼承了下來。而根據大清律,枷鎖的規格和帶的時間都是根據量刑不同而有區別的,當然帶枷時間只針對滿人,以枷號替刑罰同樣只適用於滿人,漢人沒這個福利,甚至還有更可怕的“永久枷號”。

然而,人的創造力是無窮的。滿清時期又誕生了一種新的站枷,別名站籠、立枷。站枷有些類似囚車,或者可以看成給犯人貼身打造了個囚籠,上窄下寬,讓犯人日夜半吊懸空,讓人喘不過氣,直至窒息而死,想自殺都沒辦法。不過,這囚籠是比人身高的,因此犯人腳下會墊上石塊磚塊,這就成了量刑的一種標準,比如墊得高些就能讓犯人站舒服,墊矮了犯人就得踮腳,如果直接沒墊犯人就跟上吊一個滋味了,也堅持不了多久。這樣的酷刑幾乎持續了整個滿清,直到光緒二十九年才被廢除。

結語

時代總是在進步的,當擺脫了封建的矇昧後,殘酷的刑罰也就逐漸被廢除,刑罰逐漸失去了折磨、羞辱犯人的意義,變成了真正的懲戒和警示。二戰後對戰犯量刑分槍決或絞刑大概是最後的矇昧了,此後文明國家幾乎沿用了統一的標準——罪不至死者就用關押時間來量刑,死罪則用統一方式執行。當然有些西方國家提倡的徹底廢除死刑,如今依然爭論不休,孰優孰劣就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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