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歷史真相 > 古代犯人經常“斬立決”,歷史上的死刑真有那麼簡單嗎?

古代犯人經常“斬立決”,歷史上的死刑真有那麼簡單嗎?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4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清朝的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斬立決”這個詞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然而歷史上真實的死刑是相當複雜的,絕對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慎刑”的思想是貫穿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的,即便是皇帝也不能平白無故地讓一個人“斬立決”。早在西周時期,中國“明德慎刑”的法制觀念就已經形成了,而春秋戰國時期則進一步加強了這種思想,尤其是在儒家提出“仁愛”這一觀點之後。在唐及以後朝代的死刑犯,都要經過嚴格的複審,清朝則將這種制度發展到了高峯。

古代犯人經常“斬立決”,歷史上的死刑真有那麼簡單嗎?

清代的死刑案件處理過程相當複雜,“秋後問斬”這一程序還不足以闡述其複雜性。一個犯了死刑的清朝百姓首先會受到縣一級的審問,而後在進一步上報到州府,再逐層上報至皇帝。事實上一個死刑犯最終的生死並不掌握在地方官員的手裏,擁有最終審判權的人是清朝的皇帝。死刑複審的環節有地方複審和中央複審,經過“秋審”這一道程序之後,皇帝還要最終進行“朝審”,在層層環節之下死刑犯的處死率其實並不是百分百的。

當然,這種“慎刑”觀點和處理方法是有侷限性的,只適用於一般的百姓羣體。清代作爲中國封建制度的集大成者,它的一切考量標準都是爲了鞏固皇權,任何僭越皇權以及犯上的行爲是皇帝說了算的。清朝的刑罰制度尤其是死刑制度歸根結底還是爲了維護統治的,它的根本作用其實有三個:第一點,限制朝中官員的權力,讓皇權徹底凌駕於其上;第二點,限制司法者的權力,將皇帝排斥在法律之外;第三點,拉攏人心以獲取百姓的擁護。

百姓在犯了死刑之後經由地方衙門審理,如若確定是死刑之後,再報給中央的部門進行處理。在這一階段的審問行爲,事實上還是有現代法律的影子,地方官員作爲《大清律》下的臣子,是不能更改法律條文的。然而在某些條文的解釋方法上,還是有一定的漏洞可鑽的,清朝著名的“楊乃武小白菜”一案就是這種現象的文學體現。但是無論如何,地方上的官員只能以《大清律》爲武器,去駁斥《大清律》或者是對方辯護人的觀點。

古代犯人經常“斬立決”,歷史上的死刑真有那麼簡單嗎? 第2張

而罪名一旦成立之後,將會由專門的人員寫成檔案,而後統一發往京師。在這一期間的囚犯被關押在牢獄之中,地方官員會以各種名義向家屬索要財物,否則罪犯將會受到虐待。全國所有的斬、絞等案件彙集到一處,由專門的官員進行審定並且劃分檔次,這一過程被稱爲“秋審”。清朝尤其注重這一點,所以“秋後問斬”這一名詞深入人心。秋審之後還要進行朝審,朝審一般可以分爲兩步:第一步是由刑部進行的複覈,主要是排除一些冤假錯案。

而第二步的處理方式則較爲複雜,首先由清政府派遣的“特派大臣”對案件進行劃定檔次,根據“實、緩、矜、留”四個等級分別歸類。而後這些冊子會發往“九卿”的手中,同時還要發一份到皇帝的手中。九卿的意見僅僅是作爲皇帝意見的參考,最終的處決權完全是在皇帝的手中。皇帝判定一個人的去留,是不需要引用大清律令的,或者說他對大清律令擁有最終的解釋權。皇帝在這些冊子上做出批註之後,刑部就開始根據相應情況處理犯人。

當然,除了謀逆之類的大罪會引起皇帝的重視,一般的案件皇帝是不會在意的。否則清朝一年的刑事案件如此龐雜,皇帝根本就處理不過來。皇帝的最終過問是一種象徵意義,表明他是一個“明德慎刑”、“愛民如子”的帝王,也體現他對於生命的重視。清朝真實的訴訟程序是相當複雜的,而一個死刑犯的去留也爲官吏所重視,畢竟那關係到他們的仕途。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