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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記錄的“井底女屍”奇案真相竟然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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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涑水紀聞》是中國歷史上最富盛名的筆記之一,作者司馬光,一位偉大到不需要詳細介紹的歷史學家。鮮爲人知的一點是,這部筆記跟其他文人墨客撰寫的讀書隨感、見聞誌異不同,它其實是一部“素材集”。  

司馬光記錄的“井底女屍”奇案真相竟然是這樣

圖片來源於網絡

司馬光編完《資治通鑑》後,已經累得“目視昏近,齒牙幾無”,卻依然壯心不已。因爲《資治通鑑》止於北宋建國前,所以司馬光打算再寫一部《資治通鑑後紀》,把北宋開國以後的歷史記載下來——雖然這一任務最終沒有完成,但是想一想那個風燭殘年的糟老頭子還在琢磨着爲祖國文化事業出一份力,是不是足以令當代很多二三十歲就已老氣橫秋的年輕人汗顏——《涑水紀聞》就是司馬光爲了撰寫《資治通鑑後紀》做資料準備的史料彙集。也正因此,這部記載了從宋太祖到宋神宗的軍政大事、朝典政章的筆記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可信度超高,一向爲研治宋史的學者所重視。  

司馬光記錄的“井底女屍”奇案真相竟然是這樣 第2張

涑水紀聞

這樣一本以嚴肅、真實而著稱的筆記,卻記載了一樁聽起來比推理小說還要驚悚的刑事案件。

1、井底有一具女屍

向敏中是北宋初年著名的政治家,他在西京洛陽當官時,曾經遇到一起轟動一時的大案。

有個四處化緣的和尚,有一天來到洛陽郊外的一個村莊,天色已晚,他敲開一戶人家的家門,請求借宿一夜。主人不同意,和尚正在無奈彷徨,突然看見門外的樁子上拴着一個車箱,“求寢於門外車箱中”,主人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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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井

半夜三更,也許是那車箱太硬的緣故,和尚翻來覆去睡不着,好不容易剛剛打個盹兒,忽然被什麼聲音吵醒了,他揉着眼睛剛剛從車箱裏坐起來,又趕緊將身子縮了回去。原來,他看見一個蒙着頭巾的強盜,攙扶着一個婦人,扒着牆頭從院子裏面往外爬,背上的包裹鼓鼓囊囊的,兩個人翻過牆後,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和尚想了想,覺得自己的處境不大妙,自己本來就是借宿不得,勉強求了這麼個車箱,而主人丟了財物和女人,明天一早,勢必惱羞成怒,抓我去見官,雖然我什麼都沒有做,但夾棍火筷子一上,我保不齊要承認罪狀,到那時恐怕小命都不保了……這麼想着,和尚腳底抹油,開溜了。

他怕官府的捕快沿着大路追上來,就放棄官道不走,走一條佈滿荒草荊棘的小路,天黑、草密,逃亡的腳步又過於急促,突然墜入了一口枯井之中,本來以爲自己這下子非摔個骨折筋斷不可,誰知身子砸在了軟軟的井底,竟毫髮無損。他正在欣喜間,陡然覺得不大對勁,井底怎麼會這麼軟?手一摸,溼漉漉的,還有些黏,一股腥氣撲鼻而來。藉着射入井壁的月光一看,頓時渾身發抖,自己的手上沾滿了鮮血,而身子下面躺着的,正是那個跟着盜賊翻牆而出的女人,早已被殺死,拋屍於這枯井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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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僵立井中,從身體到精神都一片木然,直到天色大亮,直到井口傳來“找到啦,找到啦,他在這裏”的呼喊聲。

“主人搜訪亡僧並子婦屍,得之井中”,然後將和尚帶到縣衙,主人哭訴前後經過,縣官問和尚還有什麼話說,和尚承認自己與那婦人平素有姦情,誘惑她偷了家中財物,一起逃亡,路上恐怕她拖累自己,“因殺之投井中,暮夜不覺失足,亦墜其中”,贓物原本放在井口旁邊,不知被什麼人拿走了。

消息傳來,世人皆以爲,和尚殺人後失足墜於井中,終被拿獲,實在是老天有眼!縣衙判處和尚死刑,報到府一級審覈,“府皆不以爲疑”。

洛陽街頭傳開了和尚處刑的日期,市民們都準備一睹這個殺人犯最後的狀貌,誰知等來等去,等到的卻是一個令他們目瞪口呆的消息:有人按住了這個案子,懷疑和尚不是殺人真兇。

2、櫸樹皮僞造的傷口

和尚被提出大牢,來到公堂之上,對這裏他很熟悉,也不再抱有任何自己可能平反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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櫸樹

公案後面坐着一位官員,衣着樸素,神情沉毅,此人正是時任西京留守的向敏中。和尚已經被他複審數次,每次都甘願認罪伏法,但向敏中似乎也不厭其煩,認罪就帶回大牢,過些日子再帶上堂來問一問,也不知道這位大人葫蘆裏賣的什麼藥。

這一次,向敏中的口吻更加平和:“你這和尚,好生奇怪,我幾次三番審訊於你,就是希望給你一條活路,你爲什麼就是不肯走呢?” 和尚雙手合十:“某前生當負此人死,無可言者。”

意思就是說:自己上輩子肯定是欠過那個婦人一命,這輩子她來討還血債了,自己沒什麼話可說。

想想也是,天底下還有比這和尚更加奇葩的倒黴蛋麼,因爲借宿而目睹盜案,因爲躲事而身陷命案,有一百張嘴也說不清楚,只能相信冥冥之中是命運的輪迴在作怪了。

但是向敏中不信,不僅不信,還要盤究到底:“好吧,你認命是你的事,我只問你一句,你盜竊那家人的贓物在哪裏?”

“我先前說過了,被我拋在井邊了,不知哪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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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更半夜,荒野小路,誰會那麼巧來到井邊,發現一包東西,問也不問撿了就走?”向敏中說,“更何況,我勘查過現場,一地的血跡表明那女人就被殺死在井邊,那麼好,你殺完人,把兇器扔在哪裏了?就算有人撿了贓物,總不至於連兇器一起撿走吧,身上帶着兇器,兇器上沾了血跡,一旦被查到,豈不是自尋死路嗎!”

和尚一聽,呆了半晌,一邊磕頭一邊放聲大哭,承認自己是因爲覺得事情太過詭異,才斷了生念,把罪過都攬到自己的頭上。

“敏中因密使吏訪其賊”,費盡周折,終於從一個鄉下老太太那裏得知,“婦人者,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殺也”,那少年與女人勾搭成奸,約好了盜竊財物後一起私奔,走在荒野小路上發生口角,少年將婦人殺死後推入井中,兇器扔在遠遠的地方,誰知同樣在這條路上逃亡的和尚,差點做了“替死鬼”。向敏中遂派遣捕吏將那少年擒獲,“案問具服,並得其贓”。此案成功告破,“一府鹹以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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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公

除了向敏中外,《涑水紀聞》中還記錄了另一個被民間稱爲神探的人:李南公。李南公是北宋年間當到龍圖閣直學士的大官,以“明銳”而知名,他當長沙知縣的時候,遇到這麼一起案子。有甲乙兩個人打架,附近沒有別人看到。之後,乙告到官府,說甲把自己打傷了,並把自己皮膚上青一道紫一道的傷口亮了出來。李南公下令把甲拘押來,可是甲聲稱自己也受傷了,同樣露出了青一道紫一道的肌膚,李南公仔細看了看,然後拿手指掐了掐,冷笑一聲道:“乙那個是真的傷,你這個是僞造的!”甲大驚失色,趕緊低頭認罪,承認自己是做了假,“蓋南方有櫸柳,以葉塗膚,則青赤如毆傷者;剝其皮,橫置膚上,以火熨之,則如掊傷者,水洗不落”。旁邊的衙役都嘖嘖稱奇,問知縣大人是怎麼知道的,李南公笑道:“被毆傷的人,傷口的地方因爲血液凝聚,摸上去是硬的,僞造的人則不然,摸上去是軟的,所以知之。”

這一點,南宋傑出的法醫學家宋慈在《洗冤錄》中也有闡述:有些百姓因爲跟別人打架不過,就自殺,自殺前僞造傷勢以誣賴對手殺人,“先以櫸皮罨成痕損,死後如他物所傷,何以驗之?但看其痕裏面須深墨色,四邊青赤,散成一痕,而無虛腫,即是生前櫸皮罨成也。”

3、救了富戶一家人的命

《涑水紀聞》裏的第三位“神探”,事蹟讀來更加感人。

錢若水是北宋年間著名的政治家,他早年曾任同州推官一職,他的上司——知州是一個性格急躁的人,經常憑着一時意氣來決斷政務。  

司馬光記錄的“井底女屍”奇案真相竟然是這樣 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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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個富戶家的小女奴突然逃亡了,不知去向。小女奴的父母上門來看望孩子,聽說女兒失蹤,十分着急,一紙狀子告到州里。知州命令錄事參軍來審問此案。說來不巧,這個錄事參軍曾經因爲一點事情,向那家富戶借錢,遭到了拒絕,這會兒正好公報私仇,“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棄屍水中,遂失其屍”。

錄事參軍心狠手黑,要把富戶一家人全部整死。富戶受不住嚴刑拷打,被迫自認其罪。於是案件具結,知州在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要求馬上執行。但是錢若水“獨疑之”,他認爲,這麼舉家出動,好幾個大老爺們兒合夥殺一個小女奴,本身就很可笑,到現在爲止屍體又沒有找到,不應該這麼快結案行刑。他又打聽到錄事參軍與富戶以前有仇,更加下定決心,暫時扣下這個案子。

錄事參軍心裏有鬼,找到錢若水,讓他不要從中作梗,還大言不慚地說:“難道你是接受了那個富戶的賄賂,想替他逃脫死罪嗎?”錢若水也不生氣,笑着說:“一下子處死這麼多人,豈能兒戲,我得斟酌仔細了才行。”錄事參軍找到知州,知州急脾氣,一個勁兒地催促錢若水,錢若水理也不理。過了快半個月,州府上上下下都覺得錢若水太不像話了。就在這時,錢若水找到了知州,要求屏開衆人,有私密事情要跟他商談。

知州憋了一肚子火,沒好氣地問他什麼事,錢若水說:“大人一定對我扣押此案,十分不滿,我主要是對這一案件存疑,留出時間來祕密查訪,終於有了收穫,麻煩大人把那小女奴的父母引來一見,如何?”知州同意了。

等小女奴的父母一來,錢若水在廳裏掛起一個簾子,問他們道:“你們現在見到你們的女兒,還能認出嗎?”兩位老人說:“怎麼能不認識呢?”錢若水於是掀起竹簾,指着一個女孩子問道:“你們看看站在那裏的是誰?”兩位老人一看,頓時喜極而泣:“這正是我們的女兒啊!” 知州立刻下令釋放富戶一家,死裏逃生的富戶父子放聲痛哭,感謝知州,知州內心羞慚,對他們說:“是推官錢若水幫你們洗清了冤屈。”富戶一家又到錢若水的官署去感謝,錢若水閉門不見。

“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欲爲之奏論其功”,錢若水堅辭不受,說:“我但求獄事公正,不要讓任何一個人含冤而死,這本來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哪裏有什麼功勞可言!”沒多久,宋太宗知道了這件事,立刻下令提拔錢若水,“自幕職半歲中爲知制誥,二年中爲樞密副使”。 使百姓蒙冤,是官府的過失,必須責罰;爲冤案平反,是官府分內之事,無須表彰……一部《資治通鑑》,飽含着司馬光對歷史上忠奸善惡的評判,而《涑水紀聞》也一樣,哪些永遠爲後代所唾罵,哪些足以爲萬世做表率,有時不需要編年巨史,僅一篇篇短小精悍的筆記,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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