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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陽盧氏有多厲害?盧氏易經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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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氏易經,又稱爲盧氏象數,是北魏范陽盧氏的易經研究成果,在中國易經研究文化中極爲有名。北魏是范陽盧氏最爲輝煌的時期,盧氏易經也就成爲范陽盧氏族人在經學方面的最具博學的文化之一。

對於盧氏易經、盧氏象數中的盧氏,清儒馬國翰據《魏書.盧景裕傳》將盧氏視爲盧景裕。盧景裕,字仲孺,小字白頭。北魏范陽涿縣(今河北涿州)人,也即范陽盧氏。據古書記載,盧氏從小聰明國人,專門研究各類經書,性情清靜,淡泊名利。其叔父在官場上職居顯要。

盧氏成年後隱居大寧山,喜歡在園舍隱居。鍾情於郊野遊玩,性格謙恭守道,貞素自得,故號爲居士。盧氏官至中書郎和國子博士。東魏宰相高歡,聽說他是研究易經高深專家,專程千里迢迢趕來聘請他,讓他教自己的諸子學習。

范陽盧氏有多厲害?盧氏易經又是什麼?

盧氏以易學而聞名,當時,“景裕理義精微,吐發閒雅,時有問難,或相詆訶,大聲厲色,言至不遜。而景裕神采儼然,風誦如一,從容往復,無際可尋,由是士君子嗟美之。”(《北史.盧景裕傳》)。

他的易學源於鄭易,並且有專門的師傳。《北齊書.儒林傳》:“凡是經學諸生多出自魏末大儒徐遵明門下,河北講鄭康成所注《周易》,遵明以傳盧景裕及清崔瑾。“景裕傳權會,權會傳郭茂,……其後能言《易》者,多出郭茂之門”。故“景裕雖不聚徒教授,所注《易》,大行於世。”(《北史.盧景裕傳》)就其內容而言,其易注多引漢儒卦變、升降、互體之說。清儒馬國翰雲:“其說易爻用升降,與蜀才略相似,大抵宗荀氏之學者。”據史志記載,其易學著作爲《周易注》。《隋書.經籍志》著錄《周易》一帙十卷,而唐志均有:盧氏周易注十卷。馬國翰據李鼎祚《周易集解》及孔穎達《周易正義》輯《周易盧氏注》一卷。除了易學外,盧氏對其它經學也有研究,注過《尚書》、《孝經》、《論語》、《禮記》、《老子》。他還好佛,“曾寓託僧寺,講聽不已”(《北史.盧景裕傳》),並通其大義。“天竺胡沙門道希每譯諸經論,輒託景裕爲之序雲。”(同上)

根據盧氏散見於《周易集解》中的易注,其象數易學特徵非常突出,特別表現在他對卦變的運用,完全合荀、虞之法。茲從以下三例分析之:

1.注《噬溘.彖》雲:“此本《否》卦。《乾》之九五分降《坤》初,《坤》之初六分升《乾》五,是剛柔分也。”此處升降法是取荀氏之說,按照荀氏之意,一卦之中陰陽兩爻可以升降互換,由此一卦變成另一卦。虞翻崇尚荀學,也取升降言卦變。虞注《噬溘》雲:“《否》五之《坤》初,《坤》初之《否》五,剛柔交,故亨也。”很顯然,關於此卦卦變,盧氏、虞氏儘管在表述上存在一定差別,但其思想完全相同,二者均在說明:《噬嗑》是由《否》而來,即《否》初、五兩爻互換位置而成《噬嗑》。

2.注《渙.彖》雲:“此本《否》卦。《乾》之九四來居《坤》中,剛來成坎,水流而不窮也。《坤》之六二上升《乾》四,柔得位乎外,上承貴王,與上同也。”又注《渙》六四雲:“自二居四,離其羣侶,渙其羣也。”盧氏這兩段注是言《渙》來自《否》,即《否》二、四兩爻互易而成《渙》。荀注《渙.彖》雲:“謂陽來居二,在《坤》之中,爲立廟。”注《渙.象》雲:“陰上至四承五爲享帝,陽下至二爲立廟也。”虞注《渙》雲:“《否》四之二成坎巽,天地交,故亨也。”從荀、虞注看,也是言《否》二、四兩爻互易而成《渙》。

3.盧注《節.彖》雲:“此本《泰卦》。分《乾》九三升《坤》五,分《坤》六五下處《乾》三,是剛柔分而剛得中也。”此是言《節》自《泰》來,即《泰》三、五兩爻互易而成《節》。虞注《節》雲:“《泰》三之五,天地交也。”其意與盧氏同。

關於盧氏卦變說,只能見到以上這三例。對比盧氏與荀、虞卦變,可知盧氏卦變當本荀、虞無疑。也就是說,盧氏和蜀才一樣,在象數易的卦變說屢遭摧殘之時,仍堅定不移地取卦變說注《易》,這對於卦變說的流傳乃至整個象數易學保存皆有一定的意義。故盧氏的名字在易學史上也與卦變聯繫在一起,成爲一個不可忽視的易學家。清儒惠棟曾評價道:“卦變說本於《彖傳》,荀慈明、虞仲翔、姚元直及蜀才、盧氏、侯果等之注詳矣。”(《易漢學》卷八)

范陽盧氏有多厲害?盧氏易經又是什麼? 第2張

盧氏象數有兩點:其一,盧氏象數思想不止於卦變,也有消息說、互體說等。以消息說注《易》者,如注《剝》雲:“此本《乾》卦,羣陰剝陽,故名爲剝也。”此言十二消息卦來自乾坤,坤陰長至乾五爲剝。以互體說注《易》者,如注《賁》九三“濡如”雲:“有坎之水以自潤,故曰濡如也。”《賁》二、三、四爻互坎,故言有坎之水以自潤。注《渙》六四“渙有丘”雲:“互體有艮,艮爲山丘。”此言《渙》三、四、五爻互艮。其二,盧氏並非完全按照荀、虞用象數釋《易》,也就是說在荀、虞用象數注《易》之處,盧氏常棄之不用。如荀注《需.九五象》用升降說,而盧氏則注之曰:“沈湎則兇,中正則吉。”荀、虞、蜀纔等注《訟》取卦變說,而盧氏則注《訟.彖》雲:“險而健者,恆而好爭訟也。”注《訟.初六象》雲:“初欲應四,而二據之, 爭,事不至永,雖有小訟,訟必辯明,故終吉。”盧氏不取卦變說,又根據臺灣學者黃慶萱教授考證,“盧氏注頗有意近王弼,而《伊川易傳》亦多與盧注暗合。”(《魏晉南北朝易學書考佚》二十八)這說明了在玄學易擊之下,象數易在注《易》時所表現出的問題已極爲明顯,故一些易學家,包括像傳鄭氏易的盧氏這樣的易學家,在注《易》許多的情況下,也不得不捨棄漢代留傳下來的象數易學,而以玄學易代之。從這裏也看到了象數易學在南北朝時地位大大下降趨於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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