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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詩詞代表人物生平簡介:李夢陽,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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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夢陽(1472-1530),字獻吉,號空同,漢族,慶陽府安化縣(今甘肅省慶城縣)人,遷居開封,工書法,得顏真卿筆法,精於古文詞,提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強調復古,《自書詩》師法顏真卿,結體方整嚴謹,不拘泥規矩法度,學卷氣濃厚。明代中期文學家,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人物。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李夢陽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明代詩詞代表人物生平簡介:李夢陽,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明成化八年十二月七日(1473年1月5日),李夢陽出生於甘肅慶陽,自幼家貧,10歲時舉家隨父還歸故里,故《登科錄》直書李夢陽爲河南扶溝人。父時任封丘周王府教授,頗受溫和王信賴,李夢陽也深得器重,“入飽出嬉”,學業長進。

得罪權貴

弘治六年(1493),李夢陽登癸丑科鄉試解元,弘治七年(1494)登甲寅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時,即對當時外戚建昌侯侯張延齡怙寵橫甚,人莫敢問的囂張氣焰深惡痛絕。他不畏權勢,直言上書,寫了有名的《應詔指陳疏》,直陳時弊的“二病、三害、六漸”,大膽地揭發了壽寧侯“招納無賴,網利賊民、奪人田土,拆人房屋,虜人子女,要截商貨,佔種鹽課,橫行江河,張打黃旗,勢如翼虎”等罪行,因此引來殺身之禍。壽寧侯懷着對他的刻骨仇恨,於帝前對其百般陷害,將其解職問罪,嚴刑拷打,諸貴戚亦並急欲殺害李夢陽而後快,後因皇帝不許,李夢陽才得官復原職。

幾經沉浮

弘治十八年(1505),李夢陽進郎中,時明武宗(即正德皇帝)初立,宦官劉瑾等“八虎”使皇帝萬機漸廢,諸大臣上書皆不能上達,他又毅然爲戶部尚書韓文寫疏揭發劉瑾,幾成殺身之罪。先是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劉瑾假傳旨貶李夢陽爲山西布政司經歷(掌管出納文件),並勒令其退職回家,後劉瑾又羅織罪名,使李夢陽入獄。多虧康海力求,才使李夢陽免死。

明代詩詞代表人物生平簡介:李夢陽,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 第2張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李夢陽被平反,官復原職,升爲江西按司提學副使。後又因其得罪人太多,最後以李夢陽“欺壓同列、挾制上官”之罪讓其居家住閒。

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謀反被誅,原銜恨之人趁機揭發李夢陽是其同黨,又將李夢陽逮捕入獄。多虧大學士楊廷和、刑部尚書林俊等人上書力陳李夢陽無罪,才使他得以獲釋。

終不復仕

嘉靖帝即位後,諸大臣雖對李夢陽相繼屢薦,終因幾十年風雨的世宦生涯,使李夢陽看透了世間之險惡,竟不爲官。他治園池,招賓客,飲酒著述,名馳海內。嘉靖八年十二月三十日(1530年1月28日),李夢陽卒,時年五十八歲。隆慶初年,諡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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