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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第五琦傳】原文及翻譯,第五琦,京兆長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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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琦,京兆長安人。少孤,事兄華,敬順過人。及長,有吏才,以富國強兵之術自任。時太守賀蘭進明甚重之。會安祿山反,進明遷北海郡太守,奏琦爲錄事參軍。祿山已陷河間、信都等五郡,進明未有戰功,玄宗大怒,遣中使封刀促之,曰:“收地不得,即斬進明之首。”進明惶懼,莫知所出,琦乃勸令厚以財帛募勇敢士,出奇力戰,遂收所陷之郡。令琦奏事,至蜀中,琦得謁見,奏言:“方今之急在兵,兵之強弱在賦,賦之所出,江淮居多。若假臣職任,使濟軍須,臣能使賞給之資,不勞聖慮。”玄宗大喜,即日拜監察御史,勾當江淮租庸使,尋拜殿中侍御史,尋加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促辦應卒,事無違闕。於是創立鹽法,就山海井竈收榷其鹽,官置吏出糶。其舊業戶並浮人願爲業者,免其雜徭,隸鹽鐵使,盜煮私市罪有差。百姓除租庸外,無得橫賦,人不益稅而上用以饒。

初,琦以國用未足,幣重貨輕,乃請鑄乾元重寶錢,以一當十行用之。及作相,又請更鑄重輪乾元錢,一當五十,與乾元錢及開元通寶錢三品並行。既而谷價騰貴,餓殣死亡,枕藉道路,又盜鑄爭起,中外皆以琦變法之弊,封奏日聞。乾元二年十月,貶忠州長史,既在道,有告琦受人黃金二百兩者,遣御史劉期光追按之琦對曰二百兩金十三斤重忝爲宰相不可自持若其付受有憑即請準法科罪期光以爲此是琦伏罪也,遽奏之,請除名,配流夷州,馳驛發遣,仍差綱領送至彼。

寶應初,起爲朗州刺史,甚有能政,入遷太子賓客。屬吐蕃寇陷京師,代宗幸陝,關內副元帥郭子儀請琦爲糧料使、兼御史大夫,充關內元帥副使。未幾,改京兆尹。車駕克復,專判度支,兼諸道鑄錢鹽鐵轉運常平等使。又加京兆尹,改戶部侍郎。前後領財賦十餘年。魚朝恩伏誅,琦坐與款狎,出爲處州刺史,歷饒、湖二州。上以其材,將復任用,召還京師,信宿而卒,年七十,贈太子少保。

(選自《舊唐書·列傳第七十三》,有刪節)

【舊唐書·第五琦傳】原文及翻譯,第五琦,京兆長安人

翻譯

第五琦是京兆府長安縣人。小時候失去了父母,侍奉哥哥第五華,恭敬順從超過常人。長大後,有辦事能力,探求富國強兵的辦法。當時郡太守賀蘭進明很看重他,遇到安祿山反叛,賀蘭進明沒立戰功,唐玄宗大怒,派宦官帶刀來催促他,說:“不能收復失地,就殺賀蘭進明的頭。”賀蘭進明惶恐,不知怎麼辦,第五琦就勸他出重金招募勇士,出奇兵死戰,收復了丟失的地方。後來派第五琦去奏報情況,到了成都,第五琦被召見,上奏說:“當今急務在軍事,軍隊強弱靠賦稅,賦稅繳納,江淮佔多數。如果讓我代行職務,接濟軍需,我能讓犒賞給養的軍費不需皇上操心。”唐玄宗很高興,當天封他爲監察御史,勾當江淮租庸使。

不久又任命他爲殿中侍御史。很快又加封爲山南等五道度支使,交辦應急的事,從無違背和漏辦的。第五琦在此時創建食鹽法令,官府到山裏海邊的鹽井鹽竈邊收取那裏的鹽專賣,官府派專門的官員出售。舊有以製鹽爲業和無業遊民願幹這行的,免去他們的雜役,受鹽鐵使管轄,偷制和偷賣的按罪論處。老百姓除了租庸以外,不許徵其他賦稅,人民沒增加賦稅但皇上用度富足了。當初,第五琦因國家用度不夠,幣少貨賤,就請求鑄造乾元重寶錢,按一枚值舊錢十枚使用。到任宰相,又請求再鑄造重輪乾元錢,一枚值舊錢五十枚,和乾元重寶和開元通寶三種錢同時流通。不久谷價飛漲,餓死的人,相疊於路,同時僞造鑄錢風行,朝廷內外都認爲是第五琦改革的弊病,每天都有攻擊他的奏本。乾元二年(759)十月,第五琦被貶爲官忠州長史,走在路上,有人告發第五琦接受別人黃金二百兩,朝廷派御史劉期光追來審問。第五琦回答說:“二百兩黃金有十三斤重,身爲宰相,不能自己拿。如果能有交誰拿的憑證,就請按法治罪。”劉期光認爲這就是第五琦認罪了,急忙奏報,請求削去第五琦的官職,將他流放到夷州,派快馬告知驛站遣送,又派官員押送他到那裏。寶應初年,起用第五琦任郎州刺史,他幹出了很出色的政績,後被調進京城升任太子賓客。碰到吐蕃攻陷京城,唐代宗逃到陝州,關內副元帥郭子儀請求任命他爲糧料使、兼任御史大夫、關內元帥副使。不久,改任京兆尹。皇帝回京,任專管度支,兼管各道鑄錢、鹽鐵、轉運、常平等使。又加官京兆尹,改任戶部侍郎。先後管財賦十幾年。魚朝恩被殺,第五琦因與他親近被判罪,出京任處州刺史,後任過饒州、湖州刺史。皇帝因爲他的才幹,將再次重用他,召他回京城,但過了一天他就去世了,享年七十歲,贈官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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