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有很多陋习,比如裹小脚、女子无才便是德、宫刑等等。
这些要么就是摧残肉体,要么就是压抑人性,实在不可取。
当然,也有看起来“人性化”,实则很恐怖的陋习——配阴婚。
所谓阴婚也叫冥婚、阴亲,通俗的来说就是为死人配婚。
有些人在结婚前就去世了,父母出于对孩子的爱,不希望他们在地下也孤孤单单的,就为他们找配偶。
如果两人是订婚,其中一人死了,另一人也不能撇下不问,要与之结婚,直到死去,还要合葬。
姑且不说这是因为迷信,关键是穷人家还好,找的是死去的人,但有钱人是找大活人配阴婚。
而有些地方规定配阴婚的女子不能再嫁,要一直守寡到死,明代甚至有大活人被放入棺材中的。
这种陋习早在几千年前的《周礼》中已经有了,所谓“禁迁葬与嫁殇者”,“嫁殇者”就是指阴婚。
曹操都不能避免,爱子曹冲13岁就死了。曹操曾经厚着脸皮求人家配阴婚,被拒绝了也没话说。
后来还是找了一个甄姑娘(已死),给曹冲配了阴婚。
而后来也没断绝,民国时期,战乱频仍,死的人多,愈演愈烈。
然而时至今日,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不惟国内,外国也有。
但最令人不耻的是,出现了以此谋财的人。
这种人靠偷盗尸体,卖给需要配阴婚的人家,甚至已经有了明码标价,实在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