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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還記得“劉巧兒案”嗎?馬錫五當年是如何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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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年前的今天,1947年3月13日,延安《解放日報》報道了陝甘寧邊區著名的封芝琴婚姻糾紛案。由於此案於3月被編爲說書詞《劉巧兒團圓》和劇本《劉巧兒告狀》,所以人們也稱其爲“劉巧兒案”。

“劉巧兒”一案發生在1943年的甘肅省隴東地區。

當年隴東是國共爭奪最激烈的地區,被稱爲“統戰區”。開頭,隴東的幾個縣政府是國民黨的,駐軍卻是共產黨的。1940年,經過幾次爭奪,共產黨趕跑了國民黨,在隴東站穩了腳跟,中共隴東地委進駐重鎮慶陽,成立了隴東地區的政府———隴東專署。

隴東位於陝甘寧邊區的西大門,下轄9個縣。隴東專署成立後,大力發展抗敵羣衆組織,積極爲羣衆做事,興辦教育,發展生產,很快穩定了社會秩序。

大家還記得“劉巧兒案”嗎?馬錫五當年是如何審判的?

當時,隴東專署的最高行政長官稱專員,叫馬錫五。馬專員還兼任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的庭長,負責地區的司法審判工作。

馬錫五出生在陝西省志丹縣(原爲保安縣)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小學畢業後因家境困難,無力考學,就輟學在家放羊。後來他外出做工謀生,幹過賬房,當過兵,做過生意。

1930年春,31歲的馬錫五投身劉志丹領導的革命隊伍。1935年春,中央紅軍到達陝北,這年冬季,馬錫五因才能出衆被任命爲省蘇維埃國民經濟部部長,同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6年5月,中央決定成立陝甘寧省,李富春任黨委書記,馬錫五任省蘇維埃主席。

馬錫五就任專員和庭長後,遵循黨的羣衆路線、執政方式和國民黨的專員大不相同。他絕少在慶陽城裏升堂斷案,他的法庭常常設在案發地點。他經常扛着一把钁頭下鄉,走到哪裏就幫羣衆幹活,邊鋤地,邊聊天,把情況調查清楚了,就地審案,就地判決。他不僅作風深入,而且辦案公正,因而深受羣衆愛戴。

女青年攔路訴冤屈

1943年春季,馬錫五來到華池縣檢查司法工作,遇見一名當地女青年攔路告狀。她申訴對縣司法處的一審判決不服,要求秉公處理。

告狀的女青年叫封捧兒,是華池縣城壕張邦塬村人。捧兒4歲時被父親封彥貴許配給上堡子張灣村農民張金財的次子張柏兒。封張兩家是遠親,捧兒經常跟着奶奶去張灣串門,和張柏兒也逐漸有了感情。

可是,待到女兒長成大姑娘,封彥貴卻後悔了。覺得女兒不僅模樣兒好,還心靈手巧,會一手剪紙和針線活,當初訂婚時沒有收彩禮,吃虧了。於是,他便挑唆女兒以“婚姻自主”爲藉口提出解除婚約。當時陝甘寧邊區已頒佈了婚姻法,在全地區提倡婚姻自由,婚姻自主。與此同時,封彥貴暗地裏又把女兒許配給城壕南塬的張憲芝之子,得了彩禮法幣2400元,銀洋48塊。張金財家得知此事,便向華池縣政府告狀。

按當時民主政府的政策,娃娃親、買賣婚姻都屬於禁止的封建婚姻,因此華池縣司法處判處撤銷這兩次婚約。

判決後,張金財家不服,封捧兒也捨不得張柏兒。兩個青年人仍經常偷偷會面,封捧兒堅決表示要與張柏兒結婚。

對於女兒的選擇,母親很支持,可貪財的父親卻說啥也不同意,又把女兒許配給慶陽玄馬灣的地主朱壽昌,得了更多的彩禮,有法幣8000元,銀元20塊,還有4匹布料。

但這個朱壽昌比封捧兒大十幾歲,封捧兒死活不同意。恰巧張柏兒來串門,封捧兒和母親叫他回去趕緊想辦法。於是張家便糾集20多名親友到封家搶親,並連夜成婚。

封彥貴第二天就把張家告到縣裏。縣司法處認爲張金財家搶親也是搞封建婚姻,判處張金財有期徒刑6個月,並宣佈廢除張柏兒同封捧兒的婚姻。張柏兒也被關進監獄,封捧兒聽候處理。

一對美滿婚姻就這樣被拆散了,羣衆議論紛紛。封捧兒更是心痛欲絕,聽人說隴東有個馬專員斷案明白,封捧兒決定攔路告狀。

大家還記得“劉巧兒案”嗎?馬錫五當年是如何審判的? 第2張

封捧兒多年擔任村裏的婦女代表,有一定的政治覺悟和工作能力,她堅定地說:“朱家有錢我不愛,我愛的是張柏兒老實忠厚勞動好,死也要和張柏兒結婚!”

“馬青天”巧判疑難案

馬錫五在區鄉幹部和羣衆中進行細緻的調查,並且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於是,他對案件胸有成竹。

農曆四月十七,也就是陽曆1943年5月20日,華池縣悅樂區召開三鄉羣衆大會。馬專員端坐在主席臺上,身穿粗布衣裳,協助華池縣司法處公開審理封捧兒案。

當着上千羣衆,馬專員逐個詢問封捧兒、張柏兒、封彥貴、張金財以及其他參與搶親的人,又徵詢在場羣衆的意見。最後,法庭當場宣判:一、封彥貴違反邊區婚姻法,屢賣女兒,所得“彩禮”全部予以沒收,併科以勞役半年,以示警戒。二、張家趁夜聚衆搶親,驚擾四鄰,有礙社會秩序,判處爲首者張金財徒刑半年,其他參與者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以明法制。三、封捧兒和張柏兒基於自由戀愛而自願結婚,按照邊區婚姻法規定,其婚姻有效。

判決一宣佈,全場歡騰!

馬專員又當場給封捧兒和張柏兒發放結婚證書,表揚他們衝破封建禮教束縛,追求婚姻自主的精神。馬專員預祝兩位新人婚姻美滿,又勸說兩個親家改善關係。對於華池縣司法處以前的失當判決,馬專員主動承擔了責任。

一件複雜的民事案件,馬專員斷得合情、合理、合法,羣衆紛紛讚歎:“真是馬青天啊!”

此案創造的審判同調解相結合的辦法,被馬錫五用來解決多起民事糾紛。

通過司法實踐,馬錫五逐步形成一套審判特點。一是貫徹黨的羣衆路線,不輕信呈狀和口供,而是通過調查研究,分清是非,定罪量刑。二是把審判同調解結合起來,對一般民事案件儘量採用調解的辦法。三是訴訟手續簡便易行,不一定坐堂審判,而是儘量深入基層方便羣衆。

封捧兒案判決一年多後,1944年3月13日和10月19日,延安的《解放日報》兩次大篇幅報道這一案件,將馬錫五的經驗稱爲“馬錫五審判方式”。中共中央及時總結推廣馬錫五的經驗,由此,共產黨領導的陝甘寧邊區和各根據地的司法工作又前進了一大步,對鞏固革命政權,推進敵後抗戰起了重要作用。

“劉巧兒”芳名滿天下

一起爭取婚姻自由的案子塵埃落定,但它的影響卻越來越大。

經過坎坷曲折,封捧兒與張柏兒婚後倍加珍惜得來不易的生活,兩人勤奮勞動,勤儉持家,日子越過越好。不久,兩人生下兩個兒子。隨着時間推移,封、張兩家也相互諒解,和好如初。封捧兒與張柏兒都成了名人了,有人建議他們改改名字。於是封捧兒改名封芝琴,張柏兒改名張柏。

封芝琴爭取婚姻自由的故事,1945年被邊區保安處的秧歌隊編成秦腔《劉巧兒》,解放初期又被北京評劇院改編成同名評劇,再後來,評劇《劉巧兒》拍成電影,劉巧兒的藝術形象傳遍了全國。

1947年2月,張柏參加瞭解放軍。1949年3月,張柏在戰鬥中負傷,回家養傷。這個時候兩個兒子都因病不幸先後夭折。解放後,他們又生了兩個女兒、收養了一個兒子。封芝琴後來入了黨,先後擔任省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等職務。1991年張柏因病去世。

封芝琴非常關心部隊建設,每年“八一”建軍節,她都要帶上雞蛋、鞋墊、水果等到縣人武部慰問。忙碌勤勞一生的封芝琴,平時除了操持家務,照料孫兒,還經常剪紙、刺繡。

從陝甘寧邊區時期起,各級政府都一直關心着他們的生活。近些年,華池縣重修了他們的舊居,又新建了“巧兒新居”,修建了“劉巧兒展館”。2002年,封芝琴被聘爲華池縣劉巧兒民間工藝品公司董事長,還被授予爲民間工藝美術大師稱號。

“馬錫五審判”精神長新

馬錫五當時成了著名的法官,1946年當選爲邊區高等法院院長,新中國成立後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長,1954年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962年4月10日,馬錫五病逝於北京。

馬錫五注重的以調解解決一般民事糾紛的做法,被認爲是司法創舉。不少外國司法界人士都高度評價這一頗具中國特色的審判方式。

在新中國成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馬錫五審判方式”被看成是法院的基本工作方式,法官立案、審判、執行一肩挑,長年累月騎自行車或騎馬下鄉調查取證,穿梭于田間地頭,在糾紛發生地、在當事人生活地組織開庭,審理判決案件。這一時期出現了許多“馬背上的法庭”、“揹着國徽去開庭”等審判工作模範。

在“文革”10年,公檢法很長時間處於癱瘓狀態。改革開放後重建法制,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嚴密的現代審判程序等成爲主要的工作,馬錫五審判方式漸漸不再被提及,淡出了審判領域。

但近年來由於案件大量增加,人們對司法審判公正的質疑不斷,涉訴上訪層出不窮,人們又想起了馬錫五,又想到他所倡導或實行的審判中的羣衆路線。於是又開始提倡向馬錫五學習,有的省高院甚至提出“全面推行‘馬錫五審判方式’”,從而引發了對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廣泛討論。

討論自然是見仁見智了。較主流的看法是,馬錫五的審判方式今天仍有強大生命力,它帶給我們的啓示就是,司法既要嚴格依法審判,又要充分考慮羣衆的意見,作出的裁判要爲羣衆所樂於接受。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必須注重庭內與庭外工作並舉,發揮人格魅力,促進審判工作,更多地運用調解來定分止爭;高效率、低成本地解決糾紛,穩定社會秩序。

但也有人認爲,實踐中也不能機械地照搬馬錫五的工作方法。除了邊遠地區,法官每個案件都直接調查取證已不可能,因爲較發達地區或大中城市案件數量極大,每個法官一年要辦幾百件案子,單從時間上說也不可能爲一個案子到鄉下調查好幾天。而且更重要的是審判程序的公正也必須堅持,必須給所有當事人充分表達意見的場所。法庭式審判在形式上有利於排除外界干擾,體現司法獨立性,有利於樹立法律的神聖性和權威性。而且法院內部分工和監督也應該堅持,立案、審判、執行必須分部門、專人負責。

有專家說,過去和現在的做法都有其合理性和實用性,應該因時因地萃取其中的精華,綜合運用,以促進今天的司法審判工作。

不管有多少種看法,有一點應該是肯定的,那就是“馬錫五審判方式”,其精神永不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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