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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家辦喪事規矩多 比如女人不給戴耳環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5.9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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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清朝,按照處理喪儀的王大臣所議“有例不滅,無例不興”原則,定出喪制——京中所有軍民,男去冠纓,女去耳環。 

清朝皇家辦喪事規矩多 比如女人不給戴耳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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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與富察氏也是一對好夫妻,富察氏死後也享受了高規格的喪儀。

妻子死了,丈夫一般是不穿孝衣的,但乾隆給富察氏穿了白孝服,還輟朝九日。大臣們自然也要給自己主子老婆的死去而披麻戴孝。

當時,按照總理喪儀王大臣所議“有例不滅,無例不興”原則,定出喪制——

1.皇帝輟朝九日,仍循以日易月之制,服縞二十七日;

2.妃嬪、皇子、公主服白布孝服,皇子截髮辮,皇子福晉剪髮;

3.親王以下,凡有頂戴的滿漢文武大臣一律百日後才準剃頭;

清朝皇家辦喪事規矩多 比如女人不給戴耳環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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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停止嫁娶作樂二十七天;

5.京中所有軍民,男去冠纓,女去耳環。

富察氏喪儀規矩也很多,比明朝更嚴的地方是連頭都不能剃了,後來成爲清朝的慣例。但總體規格低於朱元璋妻子馬皇后的喪事標準,沒有達到真正的“國喪”級別。

據說,責辦喪事的總理喪儀大臣,擔心乾隆不高興,決定向明朝“援引宋例”的方式學習,效仿明例,放棄本朝《會典》,而援引《大明會典》所載皇后喪儀,聯銜奏請外省一律照京師治喪。

乾隆很快同意了。於是各省文武官員從奉到諭旨之日爲始:

清朝皇家辦喪事規矩多 比如女人不給戴耳環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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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除冠上的紅纓;

2.齊集公所,哭臨三日;

3.百日內不準剃頭;

4.持服穿孝的二十七天內,停止音樂、嫁娶;

5.一般軍民,則摘冠纓七日,在此期間,亦不嫁娶,不作樂。

從上面兩例可以看出,皇帝的老婆死了,與民間一樣,也是當成一件天大的事情來辦的,但喪儀的規格十分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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