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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嚮往三妻四妾的生活,可卻不知隨便納妾要坐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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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妻四妾,是我國古代特有的一種婚姻制度。這種制度不知羨煞了多少男人,無數男人幻想着穿越回古代,過一把鶯環燕繞、左擁右抱的美妙生活。不過理想是豐滿的,現實卻是骨感的。先不說能不能穿越回古代,就是真穿越過去也不一定能過上三妻四妾的生活,很可能會悔的連腸子都青了。因爲在古代納妾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電視劇裏其實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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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地位低下,因此出現了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不過縱觀我國古代歷史,我國婚姻的基本原則一直是“一夫一妻”。三妻四妾只是王公貴族、達官貴人等上層人士的特權,普通人就是有錢也不能隨意納妾。

我國古代禮教森嚴,娶妻納妾都有嚴格的規定,誰也不能亂了禮法。哪怕皇上雖然貴爲天子,後宮有佳麗三千,但有名分的只有所謂的“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其他的女人都不算數。

王公貴族和達官顯貴比不了皇上,但也有納妾的權利,不過納妾數量有嚴格的限制。漢朝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婦,意思就是說士大夫可以納兩名侍妾,普通老百姓不允許納妾。你要想擁有更多的女人就要爲國效力,建功立業,封了王侯最多可以納八個妾室,也是一種極高的榮耀。

男人嚮往三妻四妾的生活,可卻不知隨便納妾要坐牢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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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對納妾數量有了一定的放寬,唐朝規定親王可納妾十二個,郡王以及一品官十個,依次遞減,當然老百姓還是不允許納妾。

明朝時期,禮法更加森嚴,納妾也變得越來越難。大明的郡王只能納妾兩名,除非沒有子嗣才能再納。王公子弟尚且如此,平民百姓可想而知。這是禮法,也是律法。你要真敢和律法對抗,那就等着受處罰吧。唐朝律法規定,“有妻再娶者徒一年,若欺妄再娶者徒一年半”;明清律法則規定,“有妻再娶者仗九十,離異”。

男人嚮往三妻四妾的生活,可卻不知隨便納妾要坐牢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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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元代,爲增加人口數量,促進人口繁衍和百姓傳宗接代,才允許普通百姓納妾,不過只有四十以上沒有子嗣的才允許納一名妾室。當然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雖然不能隨意納妾,但富人和士紳卻以娶“外宅”,收“通房丫頭”等形式來規避禮法和律法,類似於現在的養小三和養小蜜,所以說古人的智慧不可小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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