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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大將楊存中爲何連賣糞錢都要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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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存中(1102年―1166年),本名楊沂中,字正甫,代州崞縣(今山西原平)人,宋朝將領。

楊存中身材魁梧,性情沉鷙,少時機敏,背書數百言,力氣超人。嫺習孫武、吳起兵法,善於騎射。宣和末年,羣盜四起,楊存中應募從軍擊賊,積功至忠翊郎。靖康元年(1126年),與張俊、田師中隨從信德府守將樑揚祖進京勤王,升任閣門祗候。建炎二年(1128年),楊存中在嘉興征討賊寇徐明,嘉興賴以保全,升任榮州刺史。苗劉兵變時,隨張俊前往救駕。後歷任貴州團練使、御前右軍統領、文州防禦使、御前中軍統制等。

宋朝大將楊存中爲何連賣糞錢都要貪?

紹興元年(1131年),隨從張俊討伐李成。紹興二年(1132年),升任神武中軍統制。紹興三年(1133年),討平妖賊繆羅。紹興六年(1136年),協助韓世忠攻打僞齊皇帝劉豫,名震北方。

清初的小說筆記類叢書《宋稗類鈔》卷之四《權譎》記載了這麼一件事。

南宋高宗年間,殿前都指揮使楊存中是南宋軍隊的主要將帥,他自北宋宣和年間從軍一直到南宋,屢立戰功,其職位就是趙匡胤當年在後周擔任的那個職務,地位顯赫。有一天,楊存中突然將平時最喜歡的一個祕書“怒而逐之”,那位祕書“莫知得罪之由,泣拜辭去”。臨別之時,楊存中賞賜了他不少錢,並說道:“無事莫來見我。”這位祕書“悟其意”,收淚而別。此後,這位祕書的兒子進入到御史臺當書吏。有一天,祕書之子聽到御史們正在討論如何彈劾楊存中侵吞軍中十餘萬“糞錢”問題,便回家告知了父親。老祕書不敢怠慢,匆忙“奔告”楊存中。楊存中聽後大爲驚懼,急忙向皇帝奏言:“軍中有糞錢若干,椿管某處,惟朝廷所用。”過了幾天,御史的檢舉狀果然送呈皇帝,宋高宗拿出楊存中的奏摺表示已經知道此事。於是,御史“坐妄言被黜,而存中之眷日隆”。

史料中所言“糞錢”,乃是此案之關鍵詞。古時軍隊駐紮或行進途中,數萬、十數萬乃至數十萬軍人和戰馬以及運軍需糧草的騾、驢、牛等拉屎撒尿的糞便,處置起來是個很麻煩的事,不僅很不衛生,而且弄不好會引起病疫。所以,當時的軍隊就將人畜糞便賣給當地老百姓。這樣,一可用於肥田,二可保持軍營衛生,三可增加收入。這些所得收入,就稱之爲“糞錢”,多用於貼補軍隊“公用”。

別小瞧了這些賣糞錢,其中可是大有“油水”可撈的。據歐陽修《歸田錄》記載,宋朝京師流傳有兩句俗語:“三班吃香,羣牧吃糞”。所謂“吃香”,指撈取香火錢。北宋時,主管供奉宮、殿直宮等武官三班升移酬賞事務的三班院,年年要搞一次集資活動,名義上是乾元節請寺僧進香,祝皇帝“聖壽”,要開銷“香錢”。其實,進香用不了那麼多錢,餘下的錢都打進了三班院的機關伙食裏。與此相對應的是,主管國家畜牧場事務的羣牧司則有向下屬單位抽取出售畜肥的“糞錢”收入,“以充公用”。可見,想撈取小油水以肥“小金庫”,辦法總是有的。

宋朝大將楊存中爲何連賣糞錢都要貪? 第2張

就拿這個楊存中來說,他在軍中殿帥位子上一坐二十多年,帶的兵多,去的地方也多,“糞錢”累積起來是一筆非常可觀的數目,竟有十餘萬之多!但是,他帶兵多年卻從來沒有報告過“糞錢”哪裏去了?照楊殿帥說法,是“椿管某處,惟朝廷所用”,只是爲朝廷代管而已。其實,內行人都知道,這一筆“糞錢”全進了他個人保管的“小金庫”裏,況且賣糞所得又從來不列入財政收入,如何使用還不是由他說了算!

說起來,楊殿帥賣糞貪錢並非宋朝軍隊的個案,倒是當時軍隊公開的一項經營活動。宋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登臺執政,開始變法,整飭財政。一是裁撤軍隊,節省浮費;二是按每戶產業情況均平賦稅。這次變法的各種改革措施,儘管沒有多久被廢除,但自此以後,軍事性屯田和軍隊贏利性經營卻紅紅火火開展起來。

北宋時,軍事屯田規模較小,但到南宋時期已有很大發展,紹興二年(1131年),朝廷派屯田郎中樊賓等建營田司,對江淮地區軍事性質的營田加以籌畫,於是其他各地一哄而起,大江南北形成了一股營田熱。據《文獻通考·田賦考》記載,當時荊南府的營田較爲顯著,“其後軍食仰給,省縣官之半。”隨後,德安、復州、漢陽軍鎮撫使陳規也建立了屯田。陳規將逃戶絕戶的荒田分別給軍士和民戶耕墾,“凡軍士所屯之田,皆相其險隘,立爲堡寨,其弓兵等,半爲防禦,半爲耕種,如遇農時,則就田作,有警則充軍用;凡耕作,則必少增錢糧,秋收給斛鬥犒賞,依鋤田客戶則例,餘併入官”。南宋時大江南北諸軍紛紛興置屯田,軍事屯田規模逐漸擴大,但由於管理不善,效益很差,很多地方收不抵支。據《宋會要輯稿·食貨》記載,淮東的營田和滁州的屯田,佔官兵1512人,所收糧食折價9萬餘貫,而官兵歲支則計錢20.68萬貫,“委實虛佔本費”。

宋朝大將楊存中爲何連賣糞錢都要貪? 第3張

同時,爲減少國家財政中的軍費支出,宋朝還允許軍隊從事一些贏利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回易(即商業貿易),開酒坊酒店、藥局、出租房產,以及組織軍民屯田等。這種經營活動在南宋尤爲普遍。大將劉光世所統行營左護軍,全軍52312人,竟有8000餘人進行商業貿易。大批軍人從事經商賺錢,嚴重地腐蝕了軍隊的機體,造成軍隊戰鬥力的極大削弱。

南宋時期,官吏違法經商牟利的現象嚴重,不僅有大量的文臣參與,而且許多武將也熱衷此道。當時,武將經商之風很甚,許多將領多憑經商致富。他們既販茶沽酒,又販木賣炭,甚至派人經營海外貿易。史載,武將們往往“伐山爲薪炭,聚木爲牌筏,行商坐賈,開酒坊,解質庫,名爲贍軍回易,而實役人以自利”。

在這些經商有術的將領中,當推曾任樞密使的南宋四大將之一的張俊“尤善治生”。他役使士卒在杭州修建酒肆,名“太平樓”,又派人到海外貿易,以致“獲利幾十倍”。於是,張俊成爲當時的一大富翁,其“家多銀”,人們稱他爲“錢眼內坐”,給他取了個“鐵臉”的綽號。宋孝宗時,有的將領居然把大批官兵差派出外經商,走時借給本錢五千,回來時卻要一十五千。官兵們“別無營運,只得販茶,須往返三五次,方得錢足”。張俊部將劉寶將所卒士兵的半數以上用於回易經商,以至“入隊者不及其半”,從而造成了軍紀的敗壞與戰鬥力的減弱。

宋朝大將楊存中爲何連賣糞錢都要貪? 第4張

“小金庫”現象由來已久,假借機構職能的便利,將屬於“公家”的財產或勞役用在小團體的利益上,有的用來彌補上解虧空、官場交際,有的就用來貼補官吏生活了。按說,每個朝代的法令制度,對這種做法都能以盜、賕或坐贓等罪名予以處置。比如晉朝刑法就規定“斂人財物積藏於官爲擅賦”爲犯罪,儘管“積藏於官”,但沒有登記在財政體制內的賬冊上,帳外立賬,違反了國家的財經紀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歷代又沿襲着不成文的傳統,對那些沒有明顯損害國家收益的小金庫,一般持寬容態度。你看,楊殿帥即使受到御史參劾,皇帝也不當一樁大事以致讓其矇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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