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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唐太宗想立李恪爲太子的殘酷真相是什麼?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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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貞觀十七年十一月)敕選良家女以實東宮;癸巳(十七日),太子遣左庶子于志寧辭之。.....上疑太子仁弱,密謂長孫無忌曰:“.......吳王恪英果類我,我欲立之,何如?”.....上乃止。十二月,壬子(初六),上謂吳王恪曰:“父子雖至親,及其有罪,則天下之法不可私也。漢已立昭帝,燕王旦不服,陰圖不軌,霍光折簡誅之。爲人臣子,不要不戒!”

《冊府元龜》◎帝王部·誡勵:

(貞觀十七年)十二月,帝謂吳王曰:“父之於子,恩愛是常。子能仁孝不騫,父亦恩情自重。若不順其親,數有罪惡,刑戮將及,何愛之有?昔漢武立昭帝,燕王旦囂張不服,霍光遣一折簡至,身死國除。爲人臣不得不慎。”

《舊唐書·禇遂良列傳》:

(貞觀)二十三年,太宗寢疾,召遂良及長孫無忌入臥內,謂之曰:“卿等忠烈,簡在朕心。昔漢武寄霍光,劉備託葛亮,朕之後事,一以委卿。太子仁孝,卿之所悉,必須盡誠輔佐,永保宗社。”又顧謂太子曰:“無忌、遂良在,國家之事,汝無憂矣。”仍命遂良草詔。

唐太宗立李治時的雷厲風行,在一干重臣面前以秀自殺爲要挾,而反觀李恪,唐太宗只對一個最不可能贊成的人隨口說了一句。而且從《資治通鑑》的史料上看,就算李治十一月十七日拒絕納妾,唐太宗疑其仁弱,並立馬想到了李恪,但短短的十幾天,十二月初六,唐太宗卻反過來警告李恪不要學燕旦,並說我已經幫你做準好了霍光。更諷刺意味的是,唐太宗居然在臨終前還對着長孫無忌提到了霍光,這其中的奧妙,有些人是不願去想,也不敢去深究的。

當然,也有人聲稱唐太宗用燕王旦警告李恪是在“保護”李恪,爲李恪“好”,讓李恪自己謹慎小心一些,不過這真的是唐太宗在爲李恪好嗎?

李恪作爲親王,無論是生活在什麼時期,他的命都不掌握在他自己手裏,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裏。何況以李恪提名太子未果這件事,以及他敏感的庶長子身份,新皇登基後會發生什麼事,以唐太宗的政治智慧不可能想不到。所以唐太宗要是真的在保護李恪,真的爲李恪好,就不該是告誡李恪自己要謹言慎行一些,而是應該明確告訴未來的皇帝李治你要善待李恪。

揭祕:唐太宗想立李恪爲太子的殘酷真相是什麼?

李恪劇照

也正因爲明白這樣的道理,漢高祖劉邦在改立劉如意失敗後,特意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告訴他一定要照顧好如意這個弟弟;唐太宗也反覆強調過立李治就是爲了讓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能夠同時活着——唐太宗既然能明確向自己的接班人李治表示日後一定要善待李承乾、李泰這兩個哥哥,爲什麼不同樣強調一下也要善待李恪呢?

所以唐太宗警告李恪就只是警告,和保護李恪無關,更不是在爲李恪好。唐太宗若是真的爲李恪好,就該告訴未來的皇帝一定要善待李恪。

還有人說警告云云也有記載是在貞觀十一年的,但《資治通鑑》是編年體,在沒有確切時間記載的事,司馬光通常是很統筒把事情記載在一個大事件後面,而警告別學燕旦,《資治通鑑》裏明確記載了是“十七年,十二月,壬子”。司馬光與李恪無冤無仇,沒理由去捏造一個日期來使得立李恪爲太子變得可笑與不真實,所以這個日子就是唐太宗告誡李恪日子,何況《冊府元龜》上也同樣記載了此事發生在貞觀十七年十二月。

綜合對比一下上述史料,唐太宗爲什麼要提名李恪,也就一目瞭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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