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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酒店五花八門的特殊服務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3.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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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黃金週,小長假,一個接着一個,給人們外出旅遊提供了時間上的方便。外出旅遊,不能不住酒店。因此酒店的服務就成了遊客的最爲關注的重要事項之一。說起酒店,古已有之,一般認爲,早在商周先秦時期就已出現。逆旅、驛站、驛館、邸站、客棧等,都指的是旅館,與如今的酒店、飯店、賓館、招待所、度假村都是一個功能。

春秋戰國時期,商業興盛,商人需要多地奔走做生意,酒店旅館行業就隨之而生。並逐步建立了較完善的客棧服務體系,到了隋唐時期,經濟繁榮,再加上開通了大運河,旅遊業發達。在長安的街頭上開酒店,建旅館,成爲當時最賺錢的行業之一。那麼,古代的酒店旅館必須爲入住的客人提供哪些服務呢?

 一、入門級服務:禮貌待客

在中國人的傳統概念裏,對“家”有着深厚情感,所以古代的酒店旅館一般都會打出“賓至如歸”的服務理念。入門級別的就是要禮貌待客,對不同的人要知道稱呼什麼,例如,對富家公子稱“相公”,小官吏稱“客官”,軍士稱“長官”,秀才稱“官人”之類的。

古代酒店五花八門的特殊服務

店小二還要懂得很多,比如本地的風土人情、地理常識,如果有客人問的能答得上來。對於有特殊民族習慣的人,也必須尊重並給予最大便利。旅館做的時間長了,甚至能一眼就看出是什麼地方的人,都不用客人自己要求就能提供對應服務。唐宋時期還有專門接待南方和少數民族的民間旅館,清代北京的回族旅館還備有回族商客禮拜時沖洗用的湯噴壺等。

古人有時是騎馬或者坐馬車的,所以管了人的吃還得管馬的吃。旅館的店小二就會幫助客人餵馬,甚至順便檢修車輛。當時的旅館沒有關門時間,都是24小時不分早晚的。

 二、初級服務:跑腿存物

初級的服務就是可以幫助旅客跑腿,幫助客人辦理委託的事宜,比如去買店中沒有的吃食。在明代小說《宋四公大鬧禁魂張》中,宋四公就讓店小二幫他去買吃的,他對其說道:“店二哥,我如今要行,二百錢在這裏,煩你買一百錢爊肉,多討椒鹽,買五十錢蒸餅,剩五十錢,與你買碗酒吃。”

古代酒店五花八門的特殊服務 第2張

信譽好的客店,還可以幫客人存錢和貨物,在交子等紙幣還沒有特別流行的時候,多數人出門帶着很多現錢,攜帶起來非常不方便,旅館裏也就爲此提供了方便。元朝拔圖塔的《遊歷中國記》中說:“回回商人至中國各地貿易者,可隨意擇一定居候處之回回商家或客棧,以爲棲宿之地。若擇居回回商家,則該商家取客人錢財貨物,慎爲保藏。客人用錢,主人爲之代付,誠實可恃,毫釐不欺。客人離棧時,主人將錢交出。若有減少,或全數遺失,則主人擔任賠償。”

除此之外,如果客人生病,旅館也會幫忙找郎中,甚至有些可以幫客人售貨,客人如果訂購大宗物品也能幫客人代爲簽收管理。想想現在的很多快捷旅店,雖然也會提供物品寄存,但是安全上沒有保障,有時候超時了還會收費,還真是不如古代呢!

 三、中級服務:酒食沐浴

中級的服務就比較完整了。唐朝時,古代的膳食技術已經得到了較大發展,長安有許多名菜和名小吃,加上中國的“茶文化”已經開始有較大的發展,酒也風行於世,單純一個旅館已經滿足不了人們對吃的需求了,有實力的旅館開始與酒店合作,甚至最後融合爲一體。酒樓提供的餐飲多是當時的名菜,如隋煬帝時的“松鼠黃魚”、“象牙雞條”,唐高祖時的“羅漢菜心”和“羅漢鯽魚”一類。

客人鞍馬勞頓一天後,還會需要沐浴服務,沐浴業因此也逐步合併到了旅館的功能中。客人沐浴更衣後可以去酒樓用餐,而店小二會幫助客人餵馬、修車,甚至修鞋等等。這個時候,就有點像我們如今的星級酒店了。

 四、高級服務:聲色犬馬

所謂高級服務,就是燈紅酒綠、聲色犬馬之類的了。唐代的民間旅館開創了提供娛樂服務的先河,一開始,僅僅是表演一些戲劇,或者是找些說書的來解悶而已,到後來,精明的旅館掌櫃發現男人們出門在外都不免寂寞,於是便提供娼妓服務。據張來儀的《靜居集》中說:“大婦能歌小婦舞,旗亭美酒日日沽”,“長江兩岸娼樓多,千門萬戶恣經過。”這些詩詞無疑都是對當時聲色場所的真實寫照。當時的酒店一度因此也被稱爲三教九流聚集的齷齪之地。

古代酒店五花八門的特殊服務 第3張

在古代,人們出行主要靠步行或人力、畜力車什麼的,所以出去一次數月數年不回家是常事,特別是生意人。正是由於存在這種情況,旅館的“特殊服務”自然成爲方便旅客的項目之一。有的老闆將娼妓安排住在旅館附近,甚至直接讓她們住在旅館裏面。

有些酒店就算不提供娼妓服務,在選址上也會特地選在青樓妓院集中的地方。如在唐朝時,長安城東城的崇仁坊就設有很多酒店旅館,其正南恰恰是妓院集中的平康里,這使得崇仁坊一度成爲最繁榮的坊市。像明朝的南京秦淮河畔、清朝的北京八大胡同,不僅是青樓妓院雲集之地,也是酒店旅館匯聚之地。

 五、特殊服務:樣樣代辦

上面所說的還不算頂天的服務,高級服務之上還有特殊服務,這些特殊服務讓你想都想不到。明清時民間旅館的競爭非常激烈,服務項目基本包括了以下這些:

代請導遊,代僱行腳,代辦交通,代存貨物,代支款項,代傳信件,代付稅賦,代通關節,代寫文書,代找保鏢,代請醫生,代訂酒肆,代洗衣服,代設香堂,代納妾婢,代拉皮條等。

元朝時拔圖塔在其著作《伊本拔圖塔行記》中寫道:“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爲購婢作妾,給室以二人居,費用由主人臨時代付。”也就是說,旅館爲了留住客人已經拼了,可以幫客人買“女人”蓄妾。因爲古代蓄妾並不違法,蓄妾者後來將妾帶回家的事並不鮮見。

明朝學者張岱在《陶庵夢憶》中,便記有他在山東泰山進香時所見,“再近則密戶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明代的孫典籍在《廣州歌》中也曾記載:“閩姬越女顏如花,蠻歌野曲聲咿啞”。所以,古人有“人生何如賈客樂,除卻風波奈若何”之感慨。

六、差異化服務:房間分檔

古代酒店的客房也分出不同的檔次,同樣有“豪華間”、“標間”、“多人間”的區別。當然,在古代不是這樣叫的,宋元時期,豪華間叫“頭房”,明清時因爲出差官員多住這樣的上等客房,又稱爲“官房”;普通或較差的房間則叫“稍房”、“陋室”;多人間則稱爲“通鋪”、“大鋪”。

再到後來,酒店旅館的分工和接待對象的劃分更明確,有專門接待商人老闆的“廣源店”、“萬隆店”;有面向過路客人和一般遊客的“悅來店”、“吉順店”。隨着科舉制度的確立,每逢春闈秋試,各地還出現了專門接待學子的“狀元樓”、“高升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