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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文史】——說說汪僞江西省長鄧祖禹(陳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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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文史】——說說汪僞江西省長鄧祖禹(陳新代)

【九江文史】——說說汪僞江西省長鄧祖禹(陳新代)

鄧祖禹,江西吉安人,在1924年從日本明治大學法科畢業回國後,即入北京政府國務院法制局任候補員。後任首都警察廳長、常署次長、政務次長等職。1938年12月18日,鄧祖禹與高冠吾、陶希聖等人在湖北恩施發表《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爲開放黨禁宣言》,宣佈“抗日是中國的唯一出路,民主是抗日的唯一武器,開放黨禁,發動民衆,組織全國統一的抗日力量是臨時行動委員會的唯一職責”。

【九江文史】——說說汪僞江西省長鄧祖禹(陳新代) 第2張

1940年3月,鄧祖禹參加汪精衛傀儡政權,歷任僞中央政治委員會法制專門委員、僞江西省省長兼保安司令、僞中央政治委員會法制專門委員等職。

【九江文史】——說說汪僞江西省長鄧祖禹(陳新代) 第3張

1943年5月6日,鄧祖禹任僞江西省省長,成爲汪僞政府中的首要漢奸之一。在他擔任僞江西省長的近3年時間裏,爲虎作倀,積極貫徹日本侵略者的種種殖民政策。

鄧祖禹秉承日本主子的意旨,在九江設立了“清鄉委員會”,下設“清鄉工作隊”,對九江、武寧、修水、銅鼓等地的農村進行“清鄉”,強徵民役,強拆民房,強徵田畝稅。

日僞時期的《江西民報》曾記載:“總計四年(1938年秋至1942年)經由鄉村徵往九江的挑工夫,總人數在3000以上。……每一村落不論大小,均受到兩次以上的強制破壞。”

1942年,鄧祖禹下令在全省範圍內實施“新國民運動”及“良善家庭運動”。前者是配合日本侵略中國的“大東亞聖戰”及“大清鄉”運動而發動的;後者則是爲配合日本實行的“東亞聯盟”運動而在全省進行的“造良善家庭樹新民風尚”活動。

鄧祖禹媚日賣國,雙手沾滿了中國人民的鮮血。他主持的江西省政府成爲日本侵華的工具。

抗戰勝利後,鄧祖禹被國民政府逮捕。國民政府國防部軍事法庭檢察官對鄧祖禹的罪行進行了調查,整理出長達15頁的鄧祖禹罪狀。該罪狀列舉了鄧祖禹三大罪狀:一是出任僞職,特務漢奸;二是破壞抗戰;三是大發國難財。但因湯恩伯等人的庇護,鄧祖禹被免於起訴並獲釋。

出獄後,鄧祖禹先後擔任中國國民黨南昌市黨部委員、民衆自衛總隊副總隊長、中央訓練團南昌分團教育委員、江西省參議員等職務。1948年,他當選爲“立法委員”。翌年春,“立法委員”複議時被國民黨內部視爲“黨附逆”人物予以撤銷。隨後,他棄政從商,在南昌合股開設了天長公司、華記營造廠、華記電氣公司等企業,自任董事長兼經理。

新中國成立前夕,鄧祖禹逃往香港。1952年7月25日,他由香港轉赴臺灣,任臺灣省電力公司顧問。1969年7月1日病死在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