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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總參謀部制度 德國總參謀部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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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總參謀部,又稱德軍總參謀部,由原普魯士軍隊總參謀部發展而來。是德國軍隊中對戰爭進行規劃和決策的高級軍事機構,也是現當代絕大多數軍隊總參謀部的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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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沿革與發展簡史

總參謀部制度是一種有別於古典軍事活動的近現代組織形式,有人說“總參謀部也許是19世紀最偉大的軍事創造”,而普魯士/德國總參謀部是歷史上第一個真正具有現代意義和形式的總參謀部,對世界軍事史的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實現了從早期戰爭的“統帥決策型”模式向近代戰爭的“軍官團決策型”模式的轉變。

早期的軍需總監部

隨着火藥等技術傳入歐洲,新的武器開始取代傳統的冷兵器發揮作用,從而引起西方軍事技術和思維的變革,戰爭的規模也隨之擴大,傳統的組織機構已難以勝任日趨複雜的指揮與後勤任務。17世紀中前期,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領導成立了一個被稱爲“軍需總監部”的機構,專門負責工程和交通事務,這個機構後來被很多歐洲國家的軍隊所採用,普魯士也在17世紀中期成立了自己的軍需總監部,負責處理一些“技術性的輔助勤務”,包括後勤、行軍、駐紮、測繪等工作,這個機構被認爲是普魯士/德國總參謀部的前身 。

軍需總監部設置軍需總監(First Quartermaster,德語“Oberquartermeister I”,有的材料也稱爲“總軍需長”或“第一軍需長”,這個職務演變爲後來的“副總參謀長”)一名,目前有案可查的最早的一任軍需總監(1675年)是工兵中校貝爾庫姆,拿破崙戰爭之前擔任軍需總監的是萊文·馮·戈伊紹少將(1796年上任)。這個時期的軍需總監部實際上只是一個介於“工程兵總監部和技術性侍官總署的中間機構”,“無權參與指揮的決斷”,軍隊指揮權始終掌握在最高統帥(國王)手中。

普魯士軍事改革

德國總參謀部制度 德國總參謀部最好 第2張

  格哈德·約翰·戴維·馮·沙恩霍斯特,1808至1813年任“綜合戰爭部”第2師監理,1813年任軍需總監

歷史上的第一個總參謀部實際成立於德國的鄰邦——法國,早在法國大革命時期,國防部長拉扎爾·卡諾下屬的“國防部辦公室”已開始具有現代總參謀部的雛形,1795年,後來成爲拿破崙首席元帥的貝爾蒂埃率先建立了參謀系統,後來成爲貝爾蒂埃直接領導的“參謀長辦公室”,並和另一個被稱爲“總參謀部”的機構組成了拿破崙的統帥部。拿破崙時期無論是“參謀長辦公室”還是“總參謀部”都不能取代拿破崙本人進行直接指揮,“絲毫不能參與皇帝的工作”,只能“嚴格遵守”拿破崙的命令,所以還不能稱爲真正意義上的總參謀部。

在普魯士,最早以文字形式提出現代總參謀部思想的是克里斯蒂安·馮·馬森巴赫男爵(von Massenbach),在1795年向國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上呈的條陳中就要求將戰爭計劃的擬定納入軍需總監部的工作範圍,1801年馬森巴赫又再次上書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進一步提出了更加具體的構想,包括總參謀部的機構組織,甚至要求總參謀長應被賦予向國王的“直面陳述權”。

1803年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下令以馬森巴赫的建議爲藍本進行軍需總監部的改組工作,該部門按戰時的作戰區域(而不是按功能)分爲三個處(稱爲“旅”),分別對奧地利,對中、南德和對西德地區的戰備計劃。在普魯士以外的德意志地區,如巴伐利亞也於1803年仿效法國創建了一個“祕密軍事局”,這個機構成了後來巴伐利亞戰爭部和總參謀部的雛形。

19世紀初的拿破崙戰爭對包括普魯士在內的歐洲各國的封建秩序產生了強烈衝擊,曾經在菲德烈二世統帥之下輝煌一時的普魯士陸軍於1806年的“耶拿-奧爾施塔特會戰”中遭到慘敗,並於1807年被迫和法國簽訂《提爾西特和約》割地賠款裁軍,使得普魯士在歐洲的地位大大下降了。戰敗後的普魯士開始施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施泰因的政治改革,哈登堡的農業改革,洪堡的教育改革和沙恩霍斯特等人的軍事改革。1807年7月,“軍事改革委員會”正式成立,沙恩霍斯特擔任主要負責人,其改革措施的主要內容包括兵制改革和機構和人事改革,而後者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目前的參謀部體制改革和對軍需總監部的改組。

按沙恩霍斯特的構想,“軍隊總參謀部”按功能分工,下設4個處(稱爲“師”),第1師負責戰略戰術,第2師負責軍隊內部事務,第3師負責後勤補給,第4師負責炮兵和彈藥事務,特別地,保管作戰地圖的“皇家地圖室”也是總參謀部負責的範圍,同時總參謀部還將擔負起高級軍事人才培養的任務;在下級部隊中的參謀部建制也仿總參謀部設4個科。1808年聖誕節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頒佈敕令基本上採納沙了恩霍斯特的建議,成立最高軍事機構“戰爭部”,而軍需總監部已不再作爲職能機構運轉,但“軍需總監”一職仍然保留,其職能相當於總參謀長的助手或副總參謀長。不久戰爭部又分裂爲“綜合戰爭部”和“戰爭經濟部”兩個部門,前者是主要的實權部門。綜合戰爭部下轄的3個“師”中,第2師相當於沙恩霍斯特所建議的總參謀部,沙恩霍斯特親任第2師“監理”,同時也是綜合戰爭部的實際領導者。在沙恩霍斯特的影響下,一批優秀的軍事人才得以進入綜合戰爭部和第2師,這其中包括格奈森瑙、博因(von Boyen)、克勞塞維茨等人。

總參謀部體制的確立

德國總參謀部制度 德國總參謀部最好 第3張

  奧古斯特·威廉·安東內斯·奈德哈特·馮·格奈森瑙伯爵,1813年任軍需總監

當1811年拿破崙決定遠征俄國時,要求普魯士提供支援部隊,沙恩霍斯特等人辭去了第2師的職務,由馮·勞赫上校繼任第2師監理。在1813至1814年普魯士解放戰爭中,沙恩霍斯特以中將身份接任軍需總監的職務,同時兼任布呂歇爾的西里西亞軍團的參謀長,而格奈森瑙則擔任他的副手,兩人共同擬定了1813年的春季作戰計劃。

在當年沙恩霍斯特病故之後,格奈森瑙繼任軍需總監的職務,不僅繼承了沙恩霍斯特的改革成果,更奠定了日後普魯士總參謀部的傳統和基本作業風格。1816年格奈森瑙因爲與宮廷官僚政見不和而辭職,之後普魯士的總參謀部進入了一個過渡時期,此時主管總參謀部事務的是1814年出任首任正式的戰爭部長的利奧波德·馮·博因少將和第2師(後改稱“第2部”)監理卡爾·馮·格羅爾曼少將。格羅爾曼時期的“總參謀部”已經完全按馬森巴赫當初設想的三個戰略方向分爲西部、中部、東部三個作戰處,同時加強了測繪工作,另外還特別增設了一個“戰史處”。1819年11月至1821年1月期間第2部監理由利林施特恩少將(von Lilienstern)代理,此後的部長是弗里德里希·卡爾·馮·米夫林中將(von Muffling),米夫林在任內繼承和發揚了沙恩霍斯特的理想,並首創了後世廣爲流行的沙盤作戰演習方法。1821年米夫林被國王授予“軍隊總參謀長”的職務,其地位僅次於戰爭部長。1825年,隨着第2部的解散,總參謀部從戰爭部分離出來,並正式命名爲“軍隊大總參謀部”(Großer Generalstab),總部設在位於柏林柯尼希廣場的紅磚大樓內,各軍團也設“軍隊總參謀部”;戰爭部和總參謀部的軍官也從1823年起規範了正式着裝——“鑲以維紅色邊的褲子和上衣”,“在此後的一百多年裏鑲有排紅色褲線的軍褲就成了總參謀部軍官的特有的外部標誌”。

總參謀部正名之後地位也得到了很大提升,成爲與戰爭部、國王軍事內閣分庭抗理的又一勢力。米夫林時期又對總參謀部進行了改組,分爲3個“主師”:第1主師負責處理人事問題;第2主師負責組織、訓練、演習、制定動員和進軍計劃;第3主師負責處理技術和炮兵問題。這一時期裏活躍於總參謀部的人物還包括卡爾·馮·克勞塞維茨,他在總參謀部和擔任柏林軍官學校校長期間完成了著名的軍事理論論著《戰爭論》(德語“Vom Kriege”)。米夫林於1829年離任,在老毛奇上任之前,威廉·馮·克勞澤內克(von Krauseneck)和卡爾·威廉·馮·賴赫爾(von Reyher)先後擔任過總參謀長職務。

德意志帝國時期的總參謀部

19世紀下半葉開始,繼18世紀英國第一次工業革命之後,歐洲又進入到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浪潮中,而普魯士/德國恰是這次工業革命的中心。軍事工業和技術的發展爲普魯士的擴張和促進德國統一創造了條件,與此同時這個時期的普魯士/德國無論是在政治方面還是軍事方面都出現了一個卓越的領導層,政治上是俾斯麥卓有成效的內政外交策略,而軍事上則是以老毛奇爲首的新一代總參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