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明清時期的“總兵”是個多大的官職?

明清時期的“總兵”是個多大的官職?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8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明清時期的“總兵”是個多大的官職?小編爲大家帶來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夥伴快來看看吧!

看明清電視劇的時候,經常會聽到“總兵”這個職務,有時候似乎是個大官,有時候似乎地位又不高,如果沒經過研究,很容易搞糊塗,今天我就給大家講一下“總兵”這個職務的前世今生。

明清時期的“總兵”是個多大的官職?

作爲基礎資料,我們就從明朝的軍制開始講起吧。

五軍都督府和兵部分管的內容不同,五府只管軍籍和軍旅之事,人事、調遣和政令發佈的權力歸兵部所有,但是五府、兵部包括都司衛所的長官,則是由吏部選拔任用。

通過這一操作,朱元璋徹底地將兵權分散開來,兵部可以調動兵馬,但卻不能統領兵馬;五軍都督府則恰好相反,只能統領兵馬,而不能調動,可謂“合之則呼吸相通,分之則犬牙相制”,誰也沒有起兵造反的能力。

可是,兵權分散了,要打仗的時候怎麼辦呢?這個時候,明廷就會派一名大將擔任“總兵官”,拿着兵部的行文到各衛所調兵,組成大軍,開赴前線。等到仗打完了,士兵們各回各的衛所,大將軍則把所佩的“總兵官”印交還給皇帝,一切重回最初。

所以,“總兵官”最開始並不是一個職務,它只是一個差事,或者說是一項工作,沒有品級,仗打完了,這個差事就結束了。

“總兵”通常都由五軍都督府的長官或者有公、侯、伯爵位的人擔任,他們的地位很高,大多又都是皇帝的親信,所以不可避免地和地方上的軍事管理人員發生衝突。

衆所周知,明朝的軍制爲衛所制,大概以5600人爲一衛,1120人爲一千戶所,112人爲一百戶所。百戶所下設兩個總旗,每個總旗下再設5個小旗,每個小旗有軍士10人,長官從小到大爲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

明朝建國之初有內外衛所三百多個,爲此朱元璋在各省建立了17個都指揮使司,對這些衛所進行管理,都指揮使就是地方上的最高軍事長官,和管行政的布政使、管司法的按察使“並稱三司,爲封疆大吏”。並且,隱隱約約的,各都指揮使的品級、地位比布政使和按察使要高,威權更重,他們頂頭上司就只有五軍都督府和兵部了。

可是,當“總兵”來了之後,都指揮使的地位就日益下降了,因爲品級和爵位的關係,都指揮使逐漸變成了總兵的一個下屬。

不過,總兵風光的時間也不長,很快朝廷就對他們不放心了,從仁宗朝開始,派文臣“於各總兵官處整理文書,商榷機密”,說白了就是監視和牽制總兵。

再後來,朝廷往地方上派巡撫和總督,在任命時,巡撫往往會加上提督軍務或贊理軍務的名義,總督更擁有總督文武的大權,所有工作一把抓,所以不僅地方的都指揮使、布政使、按察使三司歸其管轄,就連地位超然的“總兵”也必須聽其指揮。

所以,明朝中後期,“總兵”就不再是地方上的軍事工作一把手了,而是要聽命於巡撫或總督。

清朝建立之後,八旗分爲京營和駐防兩部分,各10餘萬人。而以漢人爲主的綠營,則依然繼承了明朝的制度,不過不再叫衛所,而是以“營”爲基本建制單位,又因爲以綠色旗幟爲標誌,所以叫做綠營。

綠營以一省或數省爲軍區,省內最高武官是提督。一省之內又分爲若干個鎮,每個鎮的最高長官爲總兵。提督有陸路和水路之分,總兵也有陸路和水路之分,每省二至六人,一般來說,清朝共設有總兵83名,統轄十八省614營約63萬兵力。

提督對各鎮總兵有統領權,但無徵調權。全國性的徵調權屬皇帝,地方性的徵調權歸地方最高長官總督和巡撫,所以清朝的總兵要受督撫和提督的雙重節制。

乾隆十八年,清朝廷將總兵定爲正二品,這個已經存在了三百多年的職務,終於有了自己的品秩。

所以,清朝的總兵,你可以認爲是一個綠營軍區中的二把手,是提督的下屬,同時接受地方總督或巡撫的徵調。

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即便是在清朝,總兵也是個正二品的大員,甚至有的總兵可以管理着一萬五千多人的軍隊,權力依然很大,地位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