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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明朝每年養這些藩王需要多少錢?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9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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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時,江閩海防在福建詔安縣俘獲了兩艘海盜走私船,其中葡萄牙船員90多人,葡萄牙人蓋瑞特很幸運,從福建發配到廣西桂林,在那裏受到了王府的接待,因爲王府很想看看西洋景,所以經常邀請這些西班牙囚徒去王府聚餐。

這位葡萄牙人後來寫了1本關於明朝的專著,其中寫到“王府經常邀我們去他們官邸吃吃喝喝,皇帝賜給他們妻妾、奴僕,每月供給他們豐足的各種用品,但他們只是從管制城市和省份接受這些,這些人沒有一個有任何職位和權利,他們盡情地吃喝,多半養的肥肥胖胖,哪怕看到其中任何一個未曾見過的,我也能看得出他是皇親。我們在桂林時接受他們的尊敬和款待,勝過別處。這個桂林親王有1000多親屬,住在大宮,其餘親屬分散在城裏的不同區域”。

從這裏也能看出明朝自朱元璋開始採用分封藩王的政策。總體來說,皇帝之子封爲親王,親王的嫡長子封世子,嫡長子繼承親王的爵位,嫡長子之外的其餘兒子封爲郡王,這種制度也被稱爲世襲罔替,也就是不降爵的傳遞。

揭祕:明朝每年養這些藩王需要多少錢?

朱元璋不讓他們參與政治活動,只是提高他們的待遇,讓國家養着他們親王、郡王,他們不需要承擔任何義務,卻有很大的經濟特權,這種制度下親王們不腐化纔是怪事。

明朝藩王不多,郡王很多,根源在世襲罔替

明朝共計有65位親王,追封親王22位,到明末時被廢除和絕嗣除封的親王還有34位,而郡王多達924位。曾有一個說法明朝宗室過百萬人,但其實這明顯有誇大之說,總數應該是6萬多人。

親王的活動空間有限,他們需要接受宗王府的管理,就算要出城都要先到宗王府進行備案,還有人專門進行監視。分封出去的親王如果要來朝廷會面見皇帝,所有路上的花銷都需要自己承擔,不得動用國庫的財產;如果違反了法律,視情節輕重也有一定的處罰:輕罪的話會將親王降爲郡王,郡王降爲鎮國將軍,重罪的話,那麼就直接貶爲庶人,再重就要發配到邊疆了。

親王結婚時也必須履行報備手續,娶媳婦只能娶王府的親家,而且結婚之後全家都不能在京城做官。

朱元璋此舉就是爲了防止親王造反,他知道自己位置就是這麼打出來的,對親王戒備心十足,登基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削藩,剝奪親王的兵權,沒有了兵權,親王就算再怎麼折騰也沒用了,爲了安撫親王,就需要將他們的待遇提的很高。

明史記載親王每年的待遇是“歲支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一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一千匹,綿二千兩,鹽二千引,茶一千斤,馬匹草料月支五十匹”。郡王每年的待遇是“歲支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一十匹,紵絲五十匹,羅二十五匹,絹及冬夏布各一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匹草料月支十匹”。

在明朝太平時期,一石糧食相當於一兩白銀,就算戰亂時期,兩石糧食也就抵二兩白銀,由此可知僅支米一項,親王一年換算成白銀也有5萬兩,而普通的工農士商工資有多少,他們沒日沒夜地辛苦一年,收入僅爲10到30兩不等,大部分底層居民一年能有10餘兩白銀已經非常地高興了,明朝親王的待遇究竟有多高,也就不言而喻了。

對於親王來說,每多生一個兒子就多了一個郡王。如果多生100個,那麼就是有100個郡王(漢朝中山王劉勝就有100多個兒子,實現起來並不苦難),一個郡王每年僅支米一項就是6000石,100個郡王就是60萬石,也就是說生的兒子越多,親王們過的生活水平越好,由此親王琢磨出一條發財致富的方法,就是多生兒子。同時每個郡王還要有太監、奴婢伺候,享受郡王的各項待遇,因此明朝的太監也是歷史上最多的。

藩王們無事可幹,把多生孩子當成致富之路

明朝宗室不進行生產勞動,出城、結婚都需要進行報備,時時刻刻接受監管,他們只能每天在王府中吃吃喝喝,玩玩樂樂,然後不停地繁衍後代,以求得更好的生活水平,他們的子孫也大多成爲遊手好閒之輩,每天在自己的封地內欺男霸女,政府還要養着他們,這就是朱元璋定下制度的不合理之處。

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根源還在於世襲罔替,與歷史上其他王朝相比,世襲罔替有明顯的缺陷。

秦朝實行的是宗室無功就無爵;漢朝藩王也很嚴重,劉徹推行了“推恩令”,遠房宗室比如像劉備這樣的只能靠編織草鞋爲生;唐朝也封皇子爲王,但只有皇子稱號卻沒有土地,而且這些人都要住在皇城的住宅裏,不能到外地去,比如唐玄宗的皇子們都住在“十王府”,皇孫們住在“百孫院”,唐代的王爵無法世襲,子孫們只能通過科舉考試來獲得爵位;元朝時世襲罔替,王爺一大堆,競爭十分激烈,導致98年換了14個皇帝,非正常死亡的就有5個,這也是元朝內鬥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到了明朝,宗室的外延很大。親王嫡長子繼承親王爵,其餘子嗣全部爲郡王。而宋朝、唐朝和大部分朝代都是降爵制度,比如宋朝親王嫡長子降成爲郡王,其子降兩級,成爲國公,降爵制度有一個好處就是爵位不斷的降低,最終宗室地位就會變成與平民無異。

但是對於明朝來說,朱元璋實行保底爵位,這在世界上任何朝代都沒有過這種做法。國家需要世世代代供養着這些皇族,而且數量會不斷地增多,呈現幾何式增長,其結果必然是國家無力承擔如此高昂的費用。

明朝末年,朝廷已經養不起藩王了

藩王制度發展的後期,親王們成爲了加速兼併土地的代表,萬歷年間,福王朱常洵王莊高達1.9萬多頃,除了河南地區基本上被搜刮殆盡外,福王又把湖廣地區的4485頃5畝土地進行了兼併,其奢侈程度可想而知。到了明朝嘉靖年間,政府已經養不起宗室了,出現了宗室去官府要錢打死知府的情況,嘉慶帝從此纔開始限制王爺妻妾的數量,通過一些方式限制皇族人數的增加,但卻依然治標不治本。

中國作爲農耕文化的典範,土地是一個國家治理的根基,老百姓只有有口飯吃纔不會造反,但是隨着地方親王不斷的剝削兼併土地,造成了百姓吃不上飯,民不聊生,最終導致天下大亂,王朝的興衰其實都是官逼民反的過程,明朝的藩王制度加速了這種現象。

在萬曆以前,藩王俸祿達到了900萬石,這還是統計之後記名的,還有很多統計不全的沒有納入指標,宗室要麼拿銀子,要麼拿糧食,不會給他們不值錢的實物,那麼如何才能解決這一情況呢?徐光啓曾經提出一個建議就是將封地改爲分地,封地只收稅,買一定的土地給親王,由親王來收租,租比稅多幾十倍,而且土地分完之後就不再對子孫進行分封,也就是親王要依靠這塊爲生,必須進行相關治理才能解決他們的吃飯問題,這種方法既不會讓親王閒着,也能讓他們造福百姓。

此外親王還有一些其他的支出,比如在北京舉行婚禮時,或者進行祭祀,如果在北京結婚,這些費用需要由政府統一支出,如果到了地方,就要地方支出,從稅收中扣除,親王修建王府的費用也不用自己掏,著名的福王修建王府就是萬曆給的修王府錢,數額多達40萬兩。

親王在地方有一些徭役還需要地方承擔,比如城府的修建,樂工、武生、燒香道士、養殖的牲戶、屠戶、儀仗、醫戶等都需要算到地方財政的頭上。

到了明末時期,宗藩的費用已經超過朝廷稅收的1/3,除了封地以外,其他的各項費用也給明朝帶來了極大的負擔。按照明朝政府的執行能力,宗藩問題是不可能解決的,不是沒有辦法,是沒有能力。

結語:

藩王勢力的重負導致的是明朝的覆滅,朱元璋想用藩王世襲罔替制度來確保朱家子孫不會淪爲乞丐,但最後的結果卻是當李自成進入北京之後,他開始不斷地殺朱放血,最終白白胖胖的朱家人成爲了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