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史學文史 > 北宋王朝是如何保障與少數民族的關係的?爲何不和親

北宋王朝是如何保障與少數民族的關係的?爲何不和親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5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很多人都不瞭解北宋爲何不和親的事情,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說到北宋王朝,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北宋的“積貧積弱”,如何與少數民族簽訂屈辱的和約,如何被少數民族滅亡,卻忽視了北宋的經濟發展的盛況,其實北宋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經濟優勢,通過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互市”的手段將少數民族經濟納入自己的市場體系中,使其經濟要素成爲宋王朝經濟的一環。

“和親”一直是中原王朝處理和少數民族關係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北宋卻擯棄了這種通過嫁宮女或宗室女來維護和少數民族的關係的手段,既然簽訂和平條約會被打上“弱宋”稱號,而且成爲人們的第一印象,那麼作爲“弱宋”的北宋王朝爲什麼不採用傳統的“和親”手段,而是採取提供“歲幣”的方式保障北宋和少數民族的關係呢?

北宋爲什麼不用“和親”手段

第一、北宋人民的優越性和偏

北宋王朝是如何保障與少數民族的關係的?爲何不和親

北宋作爲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發展到極致的王朝,很顯然在心理上是會對周邊少數民族有一種文化上的輕視,而且北宋大興科舉,文人墨客的地位非常之高,加上北宋一直以來的“重文抑武”政策的偏袒,讓整個北宋士大夫階層這種文化的優越性無不油然而生。

“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後漸衰微,終必復振。”——陳寅恪

正是由於北宋給予了士大夫階層沃土與環境,使北宋士大夫集團文化優越感非常突出,而且當時民族矛盾又十分的衝突,對少數民族的優越性就會產生一種偏見,正是這種偏見無不刺激着士大夫階層的心理,如果在將公主下嫁蠻夷之人豈不是丟失了尊嚴與國威。

“和親”政策的發生需要滿足二個條件

形勢沒人強的時候

沒有強烈的優越性和偏見

縱觀整個北宋時期,形勢相對較好的時候都是集中在北宋前三位統治者時期,北宋一共享國167年,前三朝時期才62年,百餘年的時間裏面,北宋是處於劣勢的。但北宋君臣的優越性和偏見強烈,認爲與“低一等”民族結親是奇恥大辱, 寧可賠錢但是堅決不肯賠夫人,當然是不會“和親”的。有着中原正統地位的北宋,在處理少數民族主動要求和親一事的時候,北宋君臣都是用各種理由推掉,寧願多給“賞賜”,也堅決拒絕的和親,但是北宋大臣對歷史上的“和親”大部分都是抱着贊同的態度,但是到了自己這裏又不願意了,這也說明,在北宋時期因爲政策的原因讓整個華夏民族的文化發展達到了頂峯,才讓整個北宋的士大夫階層有底氣產生巨大的民族優越感,從而贊同別人的做法而反對自己去和親。

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遼興宗派人商量和親,賈昌朝直接明確的說“和親辱國”。 公元1061年西夏的李諒祚想通過和親讓北宋作爲自己的援助一起對抗遼國,但北宋君臣以“惜嘗賜姓,不許”回覆了西夏方面,很明顯北宋的君臣是用傳統觀念拒絕西夏的“和親”請求, 維護中原傳統“男女同姓,生其不蕃”的觀念。

北宋王朝是如何保障與少數民族的關係的?爲何不和親 第2張

北宋作爲一個以文治國的王朝,都深受狹義儒教之訓詁學、道學所束縛,自然而然把和親政策與倫理道德對立起來。而且也看到了前朝(唐朝)和親帶來的問題。唐朝在和回鶻和親的時候,太和公主等所受遭遇以及回鶻人的善變,都讓北宋的君臣在和親這種事情上對少數民族反感,明白了少數民族向中原王朝和親目的之一就是來提高自己的地位以及學習各種先進的生產技術,假如是和遼國和親,除非能夠得到巨大的利益,否則和遼國和親就失去了意義,這種巨大的利益除非是遼國讓出燕雲十六州,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而且北宋的統治者並沒有少數民族血統,這使得其民族優越感與民族自豪感要高於唐朝,加上文化的發展更是加重這種偏見心理。唐宋的文化都極爲發達,但是宋朝的文化是一種內斂型的,不是像唐朝的那種兼收幷蓄,海納百川的風格,這也是爲什麼唐朝更多的是豪放派的詩人,而宋朝更多婉約派的詞人。

在北宋時期各派思想主流如佛、道、儒諸家已趨融合一起,漸漸有一統的趨勢,纔有民族本位文化的理學產生。北宋時期的交通發達,各項學術,都離不開中國本位文化範圍,這個時期對於外來文化吸收基本上是沒有的,所以具有排外性,也是因爲有這樣的原因,所以北宋才拒絕和親。

第二、“歲幣”對於在具有經濟體系優勢的北宋來說只是無關痛癢的事情

北宋利用自己經濟優勢以長制短, 通過茶葉和食鹽來控制周圍的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開展鹽糧互市,使少數民族感激宋朝。在形勢沒人強的時候,可以不用通過戰爭來穩定局面,而且經濟上也有利可圖,周圍的少數民族由於需求,和北宋展開貿易交往,針對這些少數民族缺少各種必須的物資,利用互市作爲手段,軍事行動爲輔助手段,以西夏爲例子,如果西夏稍有動作,北宋就立即罷市撤榷場,使西夏被迫簽訂停戰議和,甚至稱臣。

北宋王朝是如何保障與少數民族的關係的?爲何不和親 第3張

公元1038年元昊稱帝, 宋夏戰爭不斷,北宋立即停止一切貿易“陝西,河東緣邊舊與元昊互市處,皆禁絕之”。雖然西夏總是打敗北宋軍隊,但最終還是屈服財力與經濟的不足,在慶曆4年(公元1044年),西夏被迫在軍事勝利的前提下,屈服於北宋。以後只要西夏一搗亂,北宋立刻用經濟封鎖,迫使西夏停止軍事行動。雖然北宋也是付出了代價,賜歲幣、錦帛、茶等, 但實現了西夏稱臣的目的,維護了北宋的正統地位,對於北宋來說強大的經濟實力足以支撐這種賜賞。

北宋以前爲了燕雲地區,也是經常和遼國打戰,但至始至終無法實現奪回的目標,而且雍煕北伐歧溝關之戰大潰敗,北宋立即停止貿易,遼國只能通過南下掠奪,最終在公元1005年,遼國佔據有利的情況之下,雙方還是通過“澶淵之盟”來停止戰爭,雖然北宋要給“歲幣”,但在北宋君臣看來,給錢財等物可以解決問題其實就不是問題,因爲條約很清楚的寫着要“互市”。

到了慶曆二年的時候,遼國想和北宋和親,並且要求嫁其親女, 以示通好,最終北宋君臣還是用各種理由推辭,最終是通過 “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達成協議不和親。而雙方之後互市貿易中北宋時常獲得的利益要遠遠大於所繳納的“歲幣”,也正是因爲北宋時期的經濟貿易差,不管周圍國家如何威逼利誘要求“和親”,但北宋君臣還是寧願多給錢不嫁女。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