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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大臣被抄家之後是歸入國庫,還是進入皇上的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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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下詔籍沒官員的不義之財,悉數收歸國庫嗎?不盡然。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從史料來看,還有幾種不同的做法:有的充減天下稅租的一半;有的賞賜當地道府代民租;有的建議充作邊防軍費開支;有的追贓之後私授宗室至親;有的被收入皇帝的小錢櫃,等等。

東漢順帝時,大將軍樑冀身爲貴戚,先後立衝帝、質帝、桓帝,專斷朝政20年。驕橫跋扈,窮奢極欲。延熹二年(159年),桓帝謀誅梁氏,收其大將軍印綬,封爲比景都鄉侯。當日,樑冀及妻孫壽被迫自殺。

《後漢書》載,漢桓帝“收冀財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唐宗室李錡,淮南王李神通之後。唐德宗時,任潤州刺史,浙西觀察使兼鹽鐵轉運使,後專任鎮海軍節度使。任內盤剝百姓,侵吞國有,多積奇寶。唐憲宗元和二年(807年),李錡舉兵反叛,兵敗被殺。

憲宗下詔抄沒李錡的家財,欲悉數載運至京城時,翰林學士、俄知制誥李絳上奏,認爲“李錡兇狡叛戾,僭侈誅求,刻剝六州之人,積成一刀之苦”,不如賞賜給當地道府,代替貧窮人家今年的租稅。憲宗聽從了他的建議。

古代的大臣被抄家之後是歸入國庫,還是進入皇上的小金庫?

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朝廷發生了一件驚天大事。

剛拜官3個月的南京御史王宗茂上疏,彈劾首輔嚴嵩負國八大罪狀。義正詞嚴地提出“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而嵩所蓄積可瞻儲數年。與其開賣官鬻爵之令以助邊,盍去此蠹國害民之賊,籍其家以紓患也。”請求沒收其家財,充作邊防軍費。

時任首輔嚴嵩,爲相20年,操縱國事。王宗茂因此遭受嚴嵩的打擊報復,斥貶平陽(今浙江平陽縣)縣丞。說來也巧,直至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五月,嚴嵩被罷相之日,王宗茂才閉目辭世。

但不知何故,一直拖到嚴嵩之子嚴世蕃被斬之後的第五個月,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八月,纔對江西嚴家進行抄沒。《明史》稱,籍沒嚴嵩家財,計黃金三萬餘兩,白銀百萬餘兩,其他珍寶不可數計。

然而,有人認爲《明史》所載並非實數。明代田藝蘅《留青日札》說:“嚴嵩籍沒時,金銀、珠寶、書畫、器物、田產,共估銀二百三十五萬九千二百四十七兩餘。”相當於明朝一年的財政總收入了。

至於籍沒的嚴嵩家財是否充作邊防軍費,卻不可得知。

古代的大臣被抄家之後是歸入國庫,還是進入皇上的小金庫? 第2張

之後過了19年,明神宗萬曆十二年(1584年),下詔抄沒首輔張居正的家財。

張居正,明神宗朱翊鈞稱之爲“元輔張少師先生”,待以師禮。其爲相十年,海內稱治。萬曆十年(1582年)因腹疾病逝。張居正剛去世半年,被揭發認定其欺君毒母,接受賄賂,賣官鬻爵等罪行。

又過了兩年,下詔抄沒其家財,甚至追繳兩年來被家人轉移、花費的錢財。史載,抄沒江陵張家的家財約白銀10萬兩以上。另外,據其長子張敬修供稱,還有白銀30萬兩寄存他處。

不過,張敬修經不住嚴刑拷打,招供的當晚即自縊身亡,30萬之數也就無從追繳。

儘管追贓之數,遠遠不及嚴嵩的家財。畢竟明代官俸微薄,萬曆朝尚書(正二品)全年俸銀只有152兩。10年也不過1500餘兩。因此,10萬兩之數,當屬來歷不明的家財。

偏偏福王朱常洵看上了籍沒張家的財產,開口嚮明神宗討要。對於這個深受寵幸的鄭貴妃所生的寶貝兒子,明神宗一口答應了。

清代,乾隆皇帝的寵臣和珅,累遷戶部尚書、軍機大臣兼內務府大臣,兼步軍統領、充崇文門稅務監督。柄政20年,弄權舞弊,佞妄不法。

清仁宗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乾隆駕崩,嘉慶皇帝立即下詔將和珅革職下獄,開列和珅20大罪。並賜其自盡,籍沒家產。

清末薛福成《庸庵筆記》載,嘉慶四年正月十七日,“查鈔和珅家產,呈奉清單。朕已閱看,共計一百零九號。內有八十三號,尚未估價。已估者二十六號,合算共計銀二萬三百八十九萬五千一百六十兩,着存戶部外庫,以爲川、陝、楚、豫撫卹歸農之用。”

最後,籍沒和珅家財總估達白銀2.2億餘萬兩,相當於國家全年賦銀的十之六七。這些贓款並沒有存入戶部國庫,全部收歸內務府,也就是皇帝的“小錢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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