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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父子三人浴室住一年,武大郎竟然是有房一族?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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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年輕人提起買房大都是頭疼,不管是在一線、二線或者遠處的小縣城,想要買房的總感覺跟自己眼前的收入比起來都差着相當一段距離,那麼在宋朝的時候呢?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蘇軾父子三人浴室住一年,武大郎竟然是有房一族?

在宋朝,文人但凡說起住房問題,簡直就是比慘大會。比如公元1057年,一位四川老伯帶着兩個兒子進京趕考,沒房子住,父子三人竟然在太平興國寺的浴室整整住了一年。你猜他們是誰?大宋文壇的半壁江山、著名的”三蘇”父子:蘇洵、蘇軾、蘇轍!要說那時候“三蘇”還沒有成名,住得慘是正常的。等後來有了官職俸祿又怎麼樣呢?也只是在開封西郊租民宅,尤其是老大蘇軾,官場沉浮幾十年,沒有在帝都買一間房。後來他兒子在開封結婚沒有新房,蘇軾很着急,找朋友借房子,纔算把喜事辦了。老二蘇轍,官運比哥哥強,但也是一直租房子。到七十歲才圓了買房夢,還是在離開封二百里地的許州(許昌)。

沒買房的不光是三蘇,還有他們的老師歐陽修,從24歲考中進士,到38歲當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始終在租房。他給朋友寫信吐槽:自己一直沒有買房,只能租破房子,排水一塌糊塗,下大雨就要出門看海,“出門愁浩渺,閉戶恐爲瀦。”再看蘇軾的學生“蘇門四學士”,同樣在帝都租房子。不過只有秦觀租得起市中心,張耒和晁補之都租南郊房子,而黃庭堅住在城西寺廟裏。北宋名臣韓琦說:“自來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也就是說,宋朝公務員租房蝸居,已經習以爲常了。

接下來,我們要說讓一樁讓讀書人更鬱悶的事情:有一個流動小販,靠賣炊餅,有了自己的房子,能養活不工作的漂亮老婆。沒錯,他就是武大郎。大郎的房子啥樣呢?按照《金瓶梅》的說法“縣(衙)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兩個小小院落,甚是乾淨。”黃金地段小二樓,秒殺歐陽修、蘇軾這些文壇大腕,難道真是讀書不如賣餅?

宋朝的文人爲什麼不買房?

我們知道,宋朝號稱是最優待知識分子的朝代,爲什麼文人買不起房呢?

第一,宋朝窮人有機會當官,但又限制官員購房。科舉考試是宋朝選拔官員的主流,貧寒子弟也能夠通過讀書走上仕途。比如歐陽修四歲喪父,小時候家裏窮得買不起紙筆,用蘆葦在地上學寫字。他們本來就買不起房,住公房或者租房就成爲必然選擇。同時,政府對官員買房也有一定限制,宋朝經常採取採取”實封投狀”的方式(類似於暗標拍賣)出讓國有房地產,但爲防止舞弊,政府規定普通居民和不在任的官員可以投標購買宅舍,而現任官員不得購買。此外,宋代官員任期較短,一般只有兩三年,官員頻繁買房建房也確實不划算。

第二,宋朝有免費官舍和公家出租房,基本可以解決首都以外的住房問題。宋朝雖然不分房,但對於部分地方官提供免費的官舍,附帶生活設施和傢俱。官舍所有權屬於國家,官員只有居住權和使用權,離任後必須搬離。當然,能住進官舍的一般都是高官或實權官員。對於那些低級閒職、特別是貶官的沒有免費官舍,一般是租公房。公房也分兩種,一種是直管房,宋朝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專門負責公房出租管理及修造事宜的部門“樓店務”,相當於後來的房管局。徵收的房租要送交三司(中央財政)。另一種是系統自管房,這些“自管房”由一些特殊部門如學校、寺廟、福利機構自行管理。房租不上交財政,用於本系統內支配,興辦教育、社會福利等。

第三,對於開封府的,呵呵,誰叫你到“宇宙中心”來?北宋時期,但凡在房子問題上哭窮比慘的文人,除了獲罪貶官的之外,其餘基本上集中在首都開封府——呵呵,誰叫你跑到宇宙中心的?開封府可是一千年前全世界房價最高的城市,沒有之一。你想,世界第一經濟大國的中心,又要容納皇宮廟宇、文武百官再加上幾十萬禁軍、上萬家商鋪,又有黃河限制城市擴張,土地能不緊張嗎?到了北宋末年,在開封一處房產起碼花幾十萬貫,如果再豪華一些,沒有100萬貫下不來。這是什麼概念呢?當時一個農民進城務工,一年也就10來貫。從宋朝搬磚一直搬到今天,也不夠在開封買房子的首付。

武大郎爲什麼能有房子?選擇五線城市+“典房”

既然宋朝房價那麼高,武大郎爲什麼能有房?難道是炊餅是暴利行業,當然不是。大郎的訣竅有兩點:最根本的是因爲他選擇了五線城市。武大郎家,按《水滸傳》是陽谷縣,《金瓶梅》裏說是清河縣,不過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肯定是一個五線小縣城,跟宇宙中心開封府天差地別。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武大郎的房子其實不是普通買房,而是“半租半售”的“典房”。當初武大郎夫婦租房受人騷擾,住不下去,潘金蓮說“不如添幾兩銀子,典上他兩間住,免受人欺侮。”武大聽老婆這般說,當下湊了十數兩銀子,典得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見《金瓶梅》)。可見,這裏武大並不買房,而是“典房”,而典房的價格是遠低於普通買房的,金瓶梅里同樣提到買一處兩層四間的房子,花了三十多兩銀子,比典房貴了一倍多。

所謂典房,是起源於宋代的一種特殊制度,它可以說是“半租半售”。比方說,我有一處房子閒置又不想賣掉,我作爲出典人,把房子典給武大郎,武大郎作爲典權人,給我一筆錢,這叫典價,大概相當於正常房價的一半,他得到十年的房產使用權。十年期限到了,如果我有錢了,就可以把錢退給武大郎,拿回房子。如果沒錢,可以重新續約,也可以讓武大郎加一筆錢賣斷。古時候,很多人舉家外出,住房長期閒置,又想將來落葉歸根,不願將祖產賣掉。選擇出典,房主在典期內不必再爲房產操心,而典權人也可以平平安安地住上若干年,不用擔心房東趕人、提價,稱得上古代的“租售同權”政策。

甚至在韓國,至今還有一種類似於典權的住房長租制度,叫做“傳貰(shì)”。多數學者認爲,正是典權制度從中國傳到了朝鮮半島,才產生了今天的“傳貰權”。

自古以來以家爲單位的定居很具有穩定性一旦遷居總是會產生很多的影響,攤上帝都這樣的大城市就更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