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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朝是怎麼進行中央集權的?誰的方法更勝一籌?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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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明清兩朝的中央集權制度,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明朝和清朝是我國古代中央集權的巔峯,這兩個朝代完成了數千年來中國皇帝們孜孜不倦的追求,讓權力鬥爭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明清皇帝們完成了第三階段的權力分配,造就了現實意義上的個人專制統治。

但他們完成這一任務的基礎並不在於“君權神授”的思想理論,而是重新建構了權力分配和運用的框架,在此框架的支持下,皇帝們得以高枕無憂,從此牢牢把權力的紙牌攥在手裏。

明清兩朝是怎麼進行中央集權的?誰的方法更勝一籌?

用馬克思的觀點來說:權力被俘虜了,在這一階段,一個最高的統治者揮舞着自由的鞭子抽打這個世界,人們的設想不是毀滅鞭子,而是如何得到它。

作爲我國古代君權社會君主專制最成功的兩個朝代,那麼明朝和清朝的皇帝分別採取了什麼措施來加強君權呢?

今天我就來詳細說一說。

明朝:架空下層權力的內閣制度,以及權力下流的管道司禮監

朱元璋沒有廢除丞相以前,其沿用的行政制度依然是三省六部。“胡惟庸案”以後,朱元璋盛怒之下廢除了丞相和中書省,這是大家熟知的歷史段落。朱元璋感受到了來自於丞相對帝國的威脅,在此之前,丞相和中書省所擁有的行政決策權一度讓前面的皇帝們如鯁在咽。

朱元璋廢除丞相和中書省,把權力進行調整分配到六部,使得原本只是執行部門的六部搖身一變成爲了行政部門,並直接對朱元璋負責,於是在皇帝和六部之間沒有了阻礙,這是君權的首次強化。

爲此朱元璋還給子孫後代立下規矩:

國家罷丞相,設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務,立法至爲詳善。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明史·職官志》

明清兩朝是怎麼進行中央集權的?誰的方法更勝一籌? 第2張

其實,朱元璋把丞相廢除就算了,畢竟只要有丞相在,皇帝的決策權就始終受到掣肘。但朱元璋把中書省也一道撤銷了,這樣一來,所有的政務都一下子積壓在了皇帝身上,沒有決策部門協助和分擔皇帝的工作量。

朱元璋不得不筆耕不輟的處理政務,其紀錄一天之內就處理了四百多件國事。這對皇帝來說實際上反而是種折磨,朱元璋意識到這一點,於是仿照宋朝的制度,設立了殿閣大學士擔任政務顧問,協助皇帝處理政務。

十五年,仿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而殿閣大學士只備顧問,帝方自操威柄,學士鮮所參決——《明史·職官志》

如此一來,朱元璋的壓力頓時減輕了不少,但這位勤奮的皇帝還是毫不倦怠的處理政務,但就是這麼一位勤勞的皇帝卻出了兩個幾十年不上朝的後代。

時間一晃來到永樂朝,由於皇帝的政務壓力過大,在殿閣大學士的基礎上建立了內閣制度,被賦予了參預機務的權力。也就是說,在明成祖朱棣的改組下,改變了朱元璋事必躬親的作風,把議政權下放給內閣,把行政權分配給六部,而皇帝自己則掌握着最終的決策權。

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明史·職官志》

這時候初步完成了另一種形式的“三權分立”制度,除了加強君權,朱元璋時代還加強了中央集權,設立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民政),提刑按察使司(司法),都指揮使司(軍事))主管地方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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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長官互不隸屬,直接對皇帝負責,這讓皇帝無形間加強了對地方上的控制。而這時候的司禮監也還沒有掌握“批示權”,儘管朱棣登基得到了宦官的不小幫助,不過這時候的宦官團體還屬於皇帝的親信,尚還沒有參與到政治運作中來。

明朝的內閣制度完善化是在永樂後期和明宣宗之間完成的,內閣逐漸被賦予了更多的議政權,而司禮監也在明宣宗時期地位得到了顯著提高,其變化是宦官已經開始學習文化,這就爲太監們參與政治提供條件。

司禮監秉筆太監也就應運而生,其主要職責是按照皇帝的旨意在奏章寫下最終的決策,畢竟大量的奏摺堆積起來,皇帝一個人批示是一件十分龐大的工作量。

由此,明朝內閣制度的“三權分立”得以成熟,通政使司先把地方和中央官員的奏章彙總起來送到皇帝那裏,皇帝過目以後交由內閣處理,讓他們拿出解決方案,內閣把處理方案拿出來後再回呈給司禮監,這叫“票擬”。

皇帝看過這些方案以後決定是否採用,並讓秉筆太監按照自己的意思在奏章上寫下最終決定,這叫“批紅”,因爲是用紅筆寫的,最後送交六部予以執行。

而這就是明朝的行政框架,皇帝擁有一切政務的最終決策權,內閣只有議政權,它的職責就是拿出解決方案,但它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執行權。而司禮監秉筆太監只是替皇帝代爲執筆,所以皇帝纔是事實上的決策者。

明清兩朝是怎麼進行中央集權的?誰的方法更勝一籌? 第4張

所以在萬曆一朝出現了大量的官員空缺,“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六科只剩下四個人,十三道只剩下五人”,就是因爲只有皇帝擁有任用官員的決策權,皇帝不張口,下面的人就沒有辦法。

如此一來,內閣實際上已經被皇帝架空,而司禮監也不過是皇帝向外輸送權力的一個通道,這是明朝權力分配的一個巧妙之處,皇帝只負責最後的決定權,這一決定性的權力最終讓皇帝擁有了無可撼動的地位。

因此哪怕嘉靖和萬曆皇帝幾十年不上朝,但他們依然可以呆在自己的寢宮裏,通過司禮監遙控天下政務,換句話說,設立內閣的好處就是皇帝沒有必要每天上朝和大臣見面,直接聽取他們回報工作。

大臣們只需要把工作寫在奏章上,通過通政使司集中送到皇帝那裏,皇帝過目之後再下放給內閣,通過這樣的形式皇帝也能妥善處理政務,但前提是皇帝願意處理這些政務,像萬曆皇帝就和大臣們賭氣,政務一概不問,由此讓明朝政治越發腐朽。

因此說“明亡,實亡於萬曆”並非沒有道理,嘉靖雖然不上朝,但好歹還是處理政務。

清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設立南書房和軍機處

清朝在沒有入關前的權力中樞是議政王大臣會議,努爾哈赤設置了議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還有諸貝勒五天開一次大會,進行國事談論。參會人員由皇帝進行任命和取消,應該說算是一種較爲民主的共議制度。

置議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釐治政刑,任用者止親貴數臣,官稱職立,人稱官置——《清史稿·職官志》

清朝建立以後,尤其是清朝統一全國以後,參與議政王大臣會議的人員越來越多,矛盾也變得越發尖銳,譬如南北黨爭,滿漢之爭,無形之間都降低行政效率,同時皇帝集權的需要也開始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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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明朝的內閣制度也得到了清朝統治者的沿用,但是並沒有成爲主體的行政制度。最重要的是這時候的內閣制度也發生了變化,內閣大臣們拿出解決方案時是根據皇帝的旨意,而不是自己擅自做主。

爾等(大學士)職司票擬,一應章奏有成規者,爾等不過照例擬旨,凡有改正者,皆聯親裁,未能俾爾等各出所見佐聯不隸,是皆聯不能委任大臣之咎,以致爾等俱未獲盡展才猷——《清世祖實錄》

康熙年間設立了南書房,南書房的成立原本是康熙爲了聽取儒生學士爲自己解讀典籍,後期慢慢成爲皇帝的私人權力中心。

皇帝通過挑選“擇詞臣才品兼優者,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者進入南書房,所以南書房更像是皇帝的私人組織,在這裏康熙有時候通過南書房處理政務或發佈詔令,是康熙爲了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影響力,其設立的目的就是爲了繞過議政王大臣會議。

有助於皇帝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理軍政大事,但康熙以後,南書房逐漸失去了這樣的職能,從而淪爲皇帝讀書寫字,陶冶情操的地方。而議政王大臣會議在南書房的削弱下也逐漸不再成爲討論軍國大事的地方。

雍正年間,因爲對西北用兵,雍正臨時成立了軍機處,設立軍機大臣,由皇帝親自挑選朝中大臣。不過雍正年間的軍機處只是一個臨時部門,並沒有官署,也沒有專官之職,軍機大臣實際上是一種兼任的官銜。

只有當皇帝需要時,軍機大臣纔會被召見,參與皇帝的議政大事,皇帝會聽取他們的意見,但最終的決策權在皇帝那裏。拍板決定以後,軍機大臣會根據皇帝的決定起草詔令和文書,然後下發給相關官員。

明清兩朝是怎麼進行中央集權的?誰的方法更勝一籌? 第6張

機要章奏皆下焉。詔旨有明發、有密寄,由(軍機)大臣面呈指揮具稿以進。自是內閣票擬特尋常吏事,而政本悉出機庭,兼議政、視草而一之——《鶴半巢詩集》

而這時候的內閣發揮的作用實際上也不大,大臣們的奏摺也不再經過內閣被送到皇帝面前,而是奏事處,皇帝也不需要經過內閣把自己的批示下放給官員,更多的是通過軍機處,但軍機處並不是具體的官署衙門,它只是名義上的官署,軍機大臣也只是兼任,只有當皇帝需要的時候才召見。

清大學士,沿明舊名,例稱政府,實則國初有議政處以掣其柄。雍正以後,承旨寄信有軍機處,內閣宰輔,名存而已——《清史稿·大學士》

到了乾隆時,軍機處才成爲清朝的權力中樞部門:

六部卿寺,暨九門提督,內務府太監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將軍所屬,西南至伊犁、葉爾羌將軍、辦事大臣所屬,迄至四裔諸屬國,有事無不綜匯——《樞垣紀略》

不過乾隆還是演戲了雍正的做法,並沒有把軍機處設立爲具體的部門,它依然只是一個臨時性質的權力班子,而軍機大臣也只有被皇帝召見時才能發揮作用,這很大程度上讓大臣們無法專斷朝政,而皇帝始終把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裏。

大臣們只有彙報和提供建議的權力,另外爲了規避宦官專政,設立內務府,嚴格規定了宦官的職權,內務府官員一般都由滿族王公大臣擔任,也就杜絕了內務府大臣和太監們相互勾結的事情。

明清兩朝是怎麼進行中央集權的?誰的方法更勝一籌? 第7張

內務府的職責只管宮中的事務和皇帝的起居生活,是一個封閉的內廷系統,不會和外廷產生交集,而明朝的內務系統卻直接和外廷打交道,這就造成了宦官干政的現象。

另外,清朝統治者也是歷代中很少出現昏君的一個朝代,對宦官保持的高度警惕也是清朝沒有宦官干政的緣故。

應該說,通過設立軍機處,清朝統治者很巧妙的把大臣的權力給稀釋了,而自己則完全掌握了一切軍國大事的決策權,再加上杜絕了宦官干政的可能,所以清朝成爲歷朝歷代政體最爲穩定的一個朝代。

所以,及至晚清時,清朝皇帝依然把權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裏,清朝政體的動盪不是從內部產生的,而是外部。反觀明朝雖然有內閣制度作爲保障,但是卻飽受宦官干政的困擾,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統治者自身墮落導致的結果。

而清朝令我們感到驚訝的是它確實沒有出現過昏君,也就是所謂的“庸而不昏”,這也是清朝政體保持持續穩定的原因。

同樣,也是清朝成爲我國君主專制最巔峯的一個朝代,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個人專制統治”,而這些都是對權力的恰當分配和調整的結果。

那麼,你認爲明朝和清朝哪一個制度更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