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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違規做官:曹操23歲當上縣長鮮爲人知的隱情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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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23歲當縣長原因何在?曹操做官很早,剛成年就被地方官員舉薦爲“孝廉”,做了“洛陽北部尉”。在洛陽幹了三年,任期一滿,升官挪窩,調到河南清豐縣當縣長(頓丘令)。時年二十三歲。

我們知道,漢代的公務員選拔程序分兩大類:一類是“策試”,和今天的考試相類似。一類叫“察舉”,由地方官員向上級政府舉薦,再由地方官員安排去做官。

曹操做公務員,沒有經過考試,是被安徽老家的官員作爲孝廉推薦做官的。所謂孝廉,就是道德品質特別好的人。地方官員還可以舉薦另一種人才叫“秀才”,爲避劉秀的諱,通常叫做“茂才”。舉薦茂才避舉薦孝廉難度大,擔負的責任也大。因爲道德品質不好衡量,無法量化,工作能力卻不是那麼容易冒充的,舉薦不當要受到嚴厲處分。所以,地方官員熱衷於舉薦孝廉。

在那個年代,察舉是有指標限制的。一個60萬人以上的郡國每年只能推薦三名孝廉,不到60萬人但超過40萬人的郡國每年只能推薦兩名孝廉,不到40萬人但超過20萬人的郡國每年只能推薦一名孝廉,低於20萬人但超過10萬人的郡國每兩年才能推薦一名孝廉,低於10萬人的郡國每三年才能推薦1名孝廉。

曹操違規做官:曹操23歲當上縣長鮮爲人知的隱情

當時,60人的郡國並沒有幾個,曹操的籍貫所在地沛郡,總共人口25萬人,地方官一年只能推薦一個孝廉。25萬比1,一個普通百姓想做孝廉,堪比登天。

曹操20歲就被舉薦了,做的是“洛陽北部尉”。這個官職負責河南孟津一帶的社會治安工作,兼管地方防衛和徵兵工作,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長兼武裝部長。三年後,擔任清豐縣長。

問題是:東漢後期屢有嚴令,從年齡上說,孝廉不能低於40歲,曹操被推薦時年齡僅20歲,顯然這其中存在着極大的貓膩。曹操曾說“年紀尚小,顧視同列中,年有五十,未名爲老。”意思自己做官非常早,上班之後發現跟自己同一品級的官員很多已經五十多歲了,就那還算年輕幹部呢。

那麼,曹操違規做官原因何在呢?原來,曹操的爺爺是個太監,名叫曹騰,他侍候過四任皇帝,其中的漢恆帝還是他擁立的。漢恆帝讓他做“大長秋”,負責掌管宮中大小事物,外戚謁見皇帝,大臣遞送奏章,都得經過大長秋。論級別,皇帝是老大,三公是老二,大長秋是老三,但實際職權卻在三公之上。曹騰的權力,很像唐朝的高力士,明朝的魏忠賢,清朝的李蓮英。

朝中有人好做官。曹騰的養子曺嵩從政(22歲被舉孝廉,做“滎陽令”,即現在的河南滎陽市長)後,做過司隸校尉、大司農、大鴻臚,最後官至太尉。曹操20歲出頭、22歲當縣長,自然是順風順水,春風得意。

話雖這麼說,曹操還是極其有本事的,從政後功勳卓著。26歲那年,曹操做了“議郎”。公元184年黃巾軍起義,曹操被封爲高級軍官“都校尉”,跟隨部隊去打黃巾軍,立功升做“濟南相”,相當於現在濟南市市長。後來董卓作亂,曹操拿出家產招兵買馬,聯軍討伐董卓,先後滅袁術、袁紹,挾天子以令諸侯。38歲成爲省長(兗州牧),42歲成爲大將軍兼司隸校尉兼錄尚書事(事實上的丞相),54歲做了名正言順的丞相。

曹操違規做官:曹操23歲當上縣長鮮爲人知的隱情 第2張

毛澤東曾這樣評價曹操:曹操統一北方,創立魏國,使黃河流域成爲中國的中心地區。改革東漢惡政,抑制豪強,發展生產,實行屯田制度。督促開荒,推行法制,提倡節儉,社會相對出現穩定,經濟得以恢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