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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詩人李白的另一面:混黑道,善於吃軟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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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軟飯、打羣架、混黑道、夢想在鬧市砍人……這樣的黑道分子形象能和鼎鼎大名的“詩仙”李白畫上等號嗎?

這種說法也並非完全虛構,李白崇尚俠客,俠客在古代一直存在爭議,往正面說就是義士,綠林好漢,往負面說就是流氓、黑道分子。從當政者角度來說,這些俠客始終是安全隱患,不利於社會治安,他們大多也不會把官府放在眼裏。

李白跟杜甫有所不同,他少年時代即學習過劍術,後來出門遊歷之時,也喜歡隨身攜帶匕首寶劍。對李白有知遇之恩的前輩崔宗之,在《贈李十二白》詩中說李白“袖有匕首劍,懷中茂陵書”,李白的弟子劉全白在《唐故翰林學士李君碣記》中也說“少任俠,不事產業”,稍晚於李白的範傳正在《唐左拾遺翰林學士李公新墓碑序》中也有李白“少以任俠自任”的記載。

大詩人李白的另一面:混黑道,善於吃軟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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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李白的作品中也有表述,他於開元中所作《贈從弟襄陽少府皓》詩云:“……結髮未識事,所交盡豪雄。卻秦不受賞,擊晉寧爲功?”有一種版本,緊接着還有“託身白刃裏,殺人紅塵中”兩句。前面所講意思很明顯,所交往之人都是豪俠英雄。寫到後面,我們就知道這些人是幹什麼的了,也可謂是李白的理想,在鬧市拿刀砍人。

當然,他是行俠仗義,並藉此揚名立萬。

跟李白有過交往的詩人魏顥在李白去世後所寫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俠,手刃數人”的說法。就是說,無論是李白本人的自述,還是他生前好友的記載,李白都是殺過人的,而且所殺不止一人。

李白在《與韓荊州書》和《上安州裴長史書》中皆有自我介紹,大致意思:自幼好任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劍術,二十而懷縱橫之策,欲遍幹諸侯。仗劍去國,辭親遠遊,雖身長不滿七尺,而心雄萬夫,所至尚意氣,重然諾,輕財好施,常爲人急而不敢自爲。嘗遊揚州時,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餘萬,落魄公子悉皆濟之。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李白花了30多萬。怎麼花的?只要有哪個公子哥兒落魄了,沒錢吃飯了,我就管吃管住。

大詩人李白的另一面:混黑道,善於吃軟飯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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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固然可以看出李白豪爽大方的一面,但令人不得不想起《水滸傳》中小旋風柴進,也是喜好結交天下英雄,仗義疏財,因此幫助過許多落魄的好漢,其中不少後來加入了梁山,其中就有宋江、林沖等人。

李白向來對俠客十分推崇。例如,《白馬篇》:“酒後競風彩,三杯弄寶刀。殺人如翦草,劇孟同遊遨。”《結客少年行》:“託交從劇孟,買醉入新豐。笑盡一杯酒,殺人都市中。”《俠客行》:“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事實上李白打過羣架的,比如在《敘舊贈江陽宰陸調》則寫道。“我昔鬥雞徒,連延五陵豪。邀遮相組織,呵嚇來煎熬。君開萬叢人,鞍馬皆辟易。告急清憲臺,脫餘北門厄。”大致意思是,當時我們是鬥雞徒,而且還成立了自己的組織,結果得罪了一夥人,來找麻煩,大家寡不敵衆,眼看我小命不保,幸虧兄弟你大發神威,殺開一條血路,這才解了我的長安北門之圍。

當然了,這些尚不足以說明李白混黑道,畢竟當時有特殊的時代背景,任俠蔚成風氣。騎寶馬、佩寶刀、痛飲酒、都市殺人,這些俠客的行爲,無不令人豔羨。

大詩人李白的另一面:混黑道,善於吃軟飯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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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同時代詩人,也寫過不少這類詩歌。例如崔顥《遊俠篇》:“少年負膽氣,好勇復知機。仗劍出門去,孤城逢合圍。殺人遼水上,走馬漁陽歸。”王昌齡《雜興》:“義士頻報讎,殺人不曾缺。”杜甫《遣懷》:“白刃讎不義,黃金傾有無。殺人紅塵裏,報答在斯須。”這當中,有些是懷古,對司馬遷《史記·遊俠列傳》等歷史文獻所記載的春秋戰國時代俠客的快意恩仇故事表示嚮往之情。

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對拓土開疆懷有濃厚興趣的皇帝,曾經頻繁發起對周邊國家的戰爭。邊關建功,拜將封侯,開創萬古不朽大唐盛世,就好比當代的“中國夢”。相應的,那個時代的文人也普遍有了尚武精神。在邊關殺敵立功成爲人人讚頌的英雄壯舉的同時,在都市紅塵之中殺人也就不是什麼罪孽深重、人人譴責的事情了。

自然透露出了詩人們建功立業、流芳後世的強烈願望,說明那個時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平凡庸碌地度過一生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