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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對自己的孩子舉起屠刀,那一刻她拋棄了自己的人性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1.7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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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一生最爲人詬病的三件事:一是和唐高宗李治亂倫,武則天原本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嬪妃,這個才人她她當了整整十二年,和李治是庶母與兒子的關係,最後卻成了夫妻

二是將後宮敵人王皇后和蕭淑妃,各自杖打一百,砍去手腳,泡在酒甕中名爲“骨醉”。

三是扼殺了自己還在襁褓中的女兒。

亂倫、虐殺、謀殺親女,這三件事突破人倫底線,稍微有點人性的幹不出這種事,所以千百年來武則天由於這三件事成爲了人們眼中心狠手辣、不擇手段的女人。要知道小公主的死到現在仍然是個祕密,同時具有作案時間和能力的武則天和王皇后到底誰纔是真兇?會不會因爲武則天在男性社會中稱帝的行爲讓史官帶着有色眼鏡故意在史書上抹黑她?

推理一個案件的犯案者我們往往會從動機、能力和最終利益出發來分析,我們就來看看兩個嫌疑人武則天和王皇后誰更有可能殺害小公主?

動機

簡單地說就是這兩人爲什麼要殺小公主?要說殺人動機,王皇后似乎比武則天大得多,她記恨武則天得寵是事實,常常在唐高宗面前抹黑武則天也確有其事,她和武則天已經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王皇后可是一手把武則天救出感業寺這個火坑的人,沒想到武則天不但不知恩圖報,還將自己奪取後位的野心赤裸裸地袒露人前,王皇后怎麼能不怨恨?蕭淑妃嫁給唐高宗之後生了一子兩女,武則天進宮才幾年已經生了一子一女眼看要突破蕭淑妃的記錄了,是王皇后前所未有的危機。在這一點上王皇后恨到想殺人也不是沒有原因,可這是王皇后必須殺小公主的理由嗎?她恨也是很武則天,非要殺人的話,殺武則天長子李弘的意義遠比殺一個未滿週歲的小公主大,王皇后要選擇殺一個嬰兒呢?

武則天對自己的孩子舉起屠刀,那一刻她拋棄了自己的人性

至於武則天,她是小公主的生母,生了這個女兒更受李治的寵愛,無論從哪一點看她沒有殺小公主的理由。

因此單從動機這一點來看,即使王皇后身上疑點重重依然比武則天的理由充分。

能力

回到案發現場,王皇后當時作爲一國之母,小公主出生,不管她多討厭武則天都理應去看看,畢竟這個孩子也是王皇后名義上的女兒,當時唐高宗和王皇后的關係一般,王皇后不能在這些小事上得罪皇帝。她到了小公主的嬰兒房,看了看孩子,在這段時間裏,她完全有能力殺掉一個還沒有滿週歲的嬰兒,並且能做到悄無聲息。

再看武則天,她作爲小公主的生母出入嬰兒房本是司空見慣,沒有人會懷疑她,同樣地她也有能力殺掉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嬰兒,並且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這一點來看,兩人都有作案嫌疑。

最終利益

歷史的角度來看,誰最後得益大,最有作案的嫌疑,在小公主被殺一案之後,唐高宗和王皇后徹底決裂,並且動了廢后的念頭,最終的結果是廢王立武成功,武則天順利登上後位,爲她將來走上政治舞臺奠定了最關鍵的基礎,可以說武則天當不上皇后,別說當皇帝,她連看奏章的權力都沒有。小公主被殺最大的得益者沒有別人,正是公主的親生母親——武則天。

反觀王皇后,殺小公主,不但不能讓她出了心中的怨氣,還會讓唐高宗更加討厭,甚至會殺了她,哪個丈夫能容忍一個殺了自己孩子的妻子呢?單純從一點出發,王皇后的動機立刻變得微不足道,身爲一國之母即使武則天再詆譭自己,她的身份仍然凌駕於武則天之上,殺了小公主不會讓自己得益,反而會因此喪命,這筆賬誰不會算?

武則天當時沒有十足把握能夠扳倒王皇后,唐高宗對她們兩人的態度曖昧不明,暫時沒有廢后的想法,如果繼續兩人的鬥爭繼續膠着下去難保高宗不會漸漸冷落自己,武則天不是一個會等待機會來敲門的人,她懂得給自己創造機會。之後的事也證明,武則天對待自己兒女並沒有比對陌生人更手下留情,她的兒子李顯怕母親甚至怕到一聽到她的旨意就要自殺。小公主的死沒人會懷疑是一個母親下得手,作爲第一個被排除的對象,那麼王皇后順理成章地成爲了第一嫌疑人,殺人犯、謀害帝女、嫉妒成性,無論哪個名號扣在王皇后的頭上都會讓她生不如死。

武則天對自己的孩子舉起屠刀,那一刻她拋棄了自己的人性 第2張

最後看看兩人的性格,武則天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人,王皇后出身太原王氏,從小的禮教告訴她要規行矩步,即使到了生命最後一刻,武則天下令要杖打王皇后一百下,這無疑就是給她判處了死刑,她也只是理了理頭髮跪在地上叩謝皇帝的恩典,滿腦子都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儒家思想,能對一個小嬰兒下手嗎?王皇后恐怕做不出來。

答案呼之欲出,武則天爲了自己後位,泯滅人性殺掉了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女兒,把這件事作爲籌碼登上了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