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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是爲何下定決心要殺外甥賀蘭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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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蘭敏之堪稱唐朝採花第一人,對象上到84,下到8歲,即使是太子未婚妻都不放過,爆發了唐朝最勁爆的醜聞,可武則天卻始終袒護,直到有一天,武則天突然翻臉,列舉了賀蘭敏之五大罪狀。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武則天變化如此之快呢?

賀蘭敏之的姐姐和母親搶走了唐玄宗的寵愛,因此被殺

武士彠是一名販賣木材的小商人,依靠積貨生財、發家致富,社會地位不高,其長兄武士棱勤於耕種,這樣務農、經商的家庭在當時社會地位並不高,武士彠的原配妻子相里氏先後生下了兒子武元慶和武元爽。

相里氏去世後,高祖李淵特降綸言,經桂陽公主撮合,俾成姻對,楊氏以四十二歲高齡嫁給了武士彠,楊達官至宰相,因此武士彠直接獲得了階層的飛躍,不過楊氏一連生下了三個女兒:武順、武則天、武郭。武郭去世得早,史書上記載不詳,武順和武則天感情很好。

武則天是爲何下定決心要殺外甥賀蘭敏之?

在武則天14歲進宮以前,她一直和母親楊氏生活在一起,楊氏對武則天十分寵愛,教會她琴棋書畫,但卻遭到了相里氏孩子的排斥和敵視,武元慶、武元爽、武惟良、武懷運四人不斷欺負楊氏母女,心高氣傲的楊氏在強權面前不得不低頭,向武氏兄弟讓步,武則天慢慢學會了隱忍,她暗暗發誓,有朝一日獲得翻身機會,一定要給母親報仇。

從14歲進宮到26歲去感業寺當尼姑,12年時間裏,武則天並沒有受到唐太宗的重視,直到二次進宮,被封爲昭儀後,武則天的人生才發生了轉機,一年後,她生下了唐高宗李治的長子李弘。

隨着武則天地位的提升,首先獲得好處的是自己的姐姐武順和她的女兒賀蘭氏族。武順早年嫁給賀蘭安石,生下了兒子賀蘭敏之,女兒賀蘭氏,賀蘭越石英年早逝,留下孤兒寡婦的野怪可憐,武則天也不想姐姐重蹈往日跟隨母親流離失所的悲慘經歷。沒想到武則天此舉卻引狼入室,給自己招來兩個情敵。

武順並未對武則天的好心感恩戴德,反而開始與李治私通,被武則天發現後,武順離奇死亡,很有可能是武則天干的。武順死後,她年輕貌美的女兒賀蘭敏月又跟李治好上了,武則天再次失勢。

665年,唐高宗和武則天參加封禪,武則天四個兄弟武元慶、武元爽、武惟良、武懷運雖然都當了官,但都被武則天安置在偏遠地方,武惟良、武懷運想借此機會巴結武則天,給她帶了很多地方特產。

武則天終於等到了復仇的機會,將這些特產下了毒,邀請賀蘭敏月過來品嚐,賀蘭敏月把進食吃了個精光,而武則天一口沒碰,最終賀蘭敏月七竅流血而亡,唐高宗氣瘋了,下令徹查,此事經武則天之手,把武惟良、武懷運差點打死,在強權之下,兩兄弟認慫,承認是自己謀害了魏國夫人,終被處死。

賀蘭敏之母親和姐姐先後去世,內心悲痛至極,當時已經13歲的賀蘭敏之天資聰慧、一表人才,他知道一定是武則天害死了母親和姐姐,因此內心中埋下了復仇的種子。

賀蘭敏之不斷通過私生活放蕩報復武則天

武則天因爲對武順和賀蘭敏月痛下殺手,內心有些許的內疚,在從政道路上,武則天需要幫手,於是她對賀蘭敏之關愛有加,想把他培養成自己的左膀右臂,而賀蘭敏之害怕武則天加害自己,於是抱緊了姥姥榮國夫人楊氏的大腿,史書中記載“烝於外祖母榮國夫人”,烝是指娶父親或是兄長的妻妾,賀蘭敏之更厲害,直接上了外祖母的牀。

當然,賀蘭敏之年幼,按照記載敏之和榮國夫人經常和衣而睡,這更多是一種感情上的呵護,畢竟榮國夫人的女兒和外孫女死了,自己唯一的外孫在身邊,怎麼會不倍加寵愛,帶在身邊就是最好的證明。

武則天是爲何下定決心要殺外甥賀蘭敏之? 第2張

賀蘭敏之知道榮國夫人和武則天寵着自己,他總想找各種方式報復武則天,因爲力量弱小,他只能通過給別人戴綠帽子的方式敗壞武家的名譽。

咸亨二年,武則天兒子、太子李弘20歲,唐高宗給他舉行了一場選妃活動,唐高宗和武則天共同選中司衛少卿楊思儉的女兒。楊思儉是隋觀德王楊雄之孫,而楊雄和武則天的外祖父楊達又是親兄弟因此,武則天和楊思儉是表兄妹的關係,太子李弘和楊思儉女兒聯盟,自然是親上加親。

可還沒等到成親,賀蘭敏之先行一步,拿着小匕首逼迫楊思儉女兒和自己發生了關係,這一下就捅了馬蜂窩,武則天怒不可遏,但畢竟是家醜,賀蘭敏之殺不得、罰不了,只能讓武則天一口悶氣憋在胸中。

讓武則天沒有想到的是,這僅僅是賀蘭敏之的開端。當時武則天的幼女太平公主已經8歲,回外祖母家串門,據史書記載“調戲太平公主逼婬其身邊的宮女”,對太平公主身邊宮女的行爲很可能發生在了太平公主身上,但作爲武則天的女兒,這種事不能寫得太過直白,因此改爲“調戲太平公主”。

賀蘭敏之一次又一次挑戰武則天的底線,歸根到底依然是對武則天的行爲不滿,徹底讓武則天寒心,她剝奪了賀蘭敏之的一切權力,給他定上了五條罪狀,發配嶺南,而令人奇怪的是,其中第一條就是賀蘭敏之與武則天的媽“媾和”,這跌碎了世人的眼鏡,事實真像武則天揭露的這般嗎?

賀蘭敏之與外祖母密謀,被武則天發現

首先外孫和外祖母年齡上差距太大,當時榮國夫人已經84歲,而外孫才二十歲左右,以私生活混亂是搞臭一個人的最佳方式,但賀蘭敏之犯的可是重罪,爲何要把自己的母親拖下水呢?可以想到的是武則天與母親關係並不融洽,因此一箭雙鵰,以玷污母親名譽的方式拖她下水。

賀蘭敏之與榮國夫人關係密切,而賀蘭敏之與唐高宗過從甚密,成爲了君主的心腹親信,代表着與武則天對立的思想與派別,唐高宗讓武則天處理政務有身體羸弱的關係,當然也有被逼無奈的因素,他曾命上官婉兒策劃廢除武則天,所以榮國夫人與唐太宗有交往,一方面是給女兒留一條退路,另一方面則與榮國夫人有權力慾有關。

賀蘭敏之剛20出頭,對政治的領悟力不可能很深,但他與榮國夫人卻十分親密,出於榮國夫人的引導,賀蘭敏之站隊唐高宗,構建了維護皇權的政治派別。賀蘭敏之充當了榮國夫人的使者一職,萬一發生衝突,榮國夫人還可以爲他提供庇護。對於這一點,嗅覺敏銳的武則天不可能意識不到。

但是礙於母親從小到大的養育之恩,武則天在母親去世之前並沒有下死手,而是“楊氏徙鄼、衛二國”,徙字代有貶降之意思,也就意味着榮國夫人的稱號就此取消,這無非是給母親留有餘地,限制她在政治活動中的主動性。

當榮國夫人92歲去世後,武則天還假惺惺地爲榮國夫人舉行了盛大的喪禮,“追封魯國,諡忠烈,詔文武九品以上及五等親與外命婦赴吊,以王禮葬咸陽,給班劍、葆仗、鼓吹”,上演了一出親情戲碼。

隨後,武則天正式開始打擊賀蘭敏之,武則天爲得孝悌美名,從宮中搬運出了許多錢物,讓賀蘭敏之造佛像替楊氏追福。賀蘭敏之並不把這事放在心上,信手將錢物全部揮霍一空,其後在服喪期間,賀蘭敏之脫掉了守孝的服裝,與侍女們貪圖享樂,由此給武則天留下了口實。

最終,武則天給賀蘭敏之定下五條重罪一,“敏之既年少色美,烝於榮國夫人(武則天之母楊氏,敏之的外祖母),恃寵多愆犯,則天頗不悅之”;二,“榮國夫人卒、則天出內大瑞錦,令敏之造佛象追福,敏之自隱用之”;三,“司衛少卿楊思儉女有殊色,高宗及則天自選以爲太子妃,成有定日矣,敏之又逼而淫焉”;四,“及在榮國服內,私釋衰絰,著吉服,奏妓樂”;五,“時太平公主尚幼,往來榮國之家,宮人侍引,又嘗爲敏之所逼”

武則天廢除了之前賜予賀蘭敏之的“武”姓,流放到嶺南,恢復布衣之身,並在流放途中派人用一條馬繮賜死了賀蘭敏之。賀蘭敏之就這樣做完了自己的一生。

而是在賀蘭敏之的墓誌銘上卻出現了與之截然相反的撰文“心水如鏡,貝錦成譁;非辜獲罪,命矣長嗟”,真相耐人尋味。

結語:

賀蘭敏之人生是悲催的,姐姐、母親被武則天弄死,自己想要報仇雪恨卻發現力量過於弱小,於是開始放浪形骸,一次次以挑釁的方式挑戰武則天的底線,最終站錯了隊伍,年紀輕輕死掉了,不得不說十分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