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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臣之首的范文程是怎麼死的?保舉連坐法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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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范文程的相關內容,不知能否幫助大家拓展一些知識?

有“清朝文臣之首”稱號的范文程,其實是哭死的。當然,范文程哭的不是明朝崇禎皇帝,更不是他的二十七世祖范仲淹,他哭的是抓捕後豢養他的皇太極:“聖祖(玄燁)即位,特命祭告太宗(皇太極廟號太宗,諡號文皇帝)山陵(墳),伏地哀慟不能起。”

哭暈的范文程被拖回家,趴了一個月就死掉了,在臨死前,他命令家人把他的遺稿全部銷燬,無論是奏議還是詩文,統統燒掉不留一字。

很多人都對范文程銷燬全部遺稿表示不解,有人說他自覺愧對列祖列祖宗,無顏把漢字書寫的東西留在世上,也有人說他做事低調淡泊名利。這兩種說法當然都站不住腳:如果他顧及列祖列宗顏面,就不會成爲“首席漢奸(當然,也有人稱之爲首席文臣)”,如果他淡泊名利,就不會爲清朝賣命屠戮同胞。

查閱清朝《太宗文皇帝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我們就會知道:范文程之所以銷燬全部遺稿,是爲了躲災避禍,因爲他發明的官場連坐制度,可以說只取悅了皇帝,卻得罪了清朝全部奴才和大臣,萬一遺稿被人抓住把柄,大家一人一腳,也會把他的子子孫孫全部踩爲肉泥。

清朝文臣之首的范文程是怎麼死的?保舉連坐法是什麼東西?

本文之所以把奴才放在大臣之前,是因爲清朝的奴才比大臣地位高,范文程不管是首席文臣還是首席漢奸,都沒有資格自稱奴才,他只能稱臣。如果范文程哪天不小心自稱了一聲奴才,從皇帝到八旗貴胄,都會扇他耳光的:“稱奴才,你也配?”

范文程一開始連稱臣的資格也是沒有的,確切地說,他是奴隸,只能算“賤人”,因爲他屬於賤籍:“凡隸牛錄下人曰包衣。牛錄包衣者,猶人之投胎也。包衣之人,見王,如家奴見家長之禮;包衣之女,許親王等揀選爲媵妾。”

范文程就是正紅旗貝子碩託(也作碩託,禮親王代善次子)家的“包衣啊哈”。 無論是努爾哈赤當皇帝還是皇太極當皇帝,他的身份一直沒有改變過。順治當了皇帝后,才花錢爲他“贖身”:“范文程歷相三朝,世祖爲捐金一萬,贖之本旗牛彔,始脫籍。”

這時候有讀者可能要問了:皇帝一言九鼎,掌握所有人的生殺大權,想改變范文程的身份,爲什麼還要自己掏錢呢?這就要從清朝的“包衣制度”說起了:像范文程這樣擄掠而來而又被分配給八旗貴胄的漢人,屬於“主子”的私人財產,男人就是兩條腿的耕牛和馱馬,至於女人,還是別說了,大家都知道範文程的正妻被多爾袞的弟弟多鐸拿去用了好多天,范文程四處磕頭,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纔要了回來。

因爲范文程這兩百斤多肉(此人魁梧,穿衣服都是特製的超大號),原先屬於碩託,碩託被殺後,又被分配給多鐸家(多鐸拿走范文程的老婆是基本合法的),所以順治想讓范文程擺脫奴隸身份,也是要花大價錢的——很明顯,范文程的主子(范文程贖身具體時間不詳,是否經過轉手,主子是否爲多鐸,待考)坐地起價,敲了順治竹槓。

雖然在八旗貴胄眼裏,范文程身份卑微如螻蟻,但是范文程卻一直“忠心耿耿癡心不改”,爲清朝定鼎中原殫精竭慮建言獻策。也就是在不遺餘力的竭盡犬馬之勞的時候,范文程腦袋進水,發明了“官場連坐”制度,一下子把清廷高官都得罪了。

清朝文臣之首的范文程是怎麼死的?保舉連坐法是什麼東西? 第2張

那是在順治十一年正月的一天,福臨看着大殿上稀稀拉拉的臣子愁眉不展:“這麼多年過去了,怎麼還是少有能人出來爲我大清效力?”

福臨的憂愁不是沒有原因的,雖然清朝從順治二年就恢復了科舉考試,參加考試的人也不少,但是有能耐的人還真不來,於是清廷只好矬子堆裏拔大個兒,什麼狀元榜眼探花,都是注水豬肉,沒有多少真材實料。

眼看主子如此憂愁,似乎也知道“主憂臣辱主辱臣死”的范文程,絞盡腦汁想出了一條絕戶計:“保舉連坐之法”。

范文程發明的這個“保舉連坐”之法定了一條死規矩:凡是三品以上官員,必須向朝廷舉薦人才,如果不舉薦或者舉薦數量不夠,那就要摘掉頂戴花翎,趕回家賣紅薯去。

這時候有讀者可能就要說了:“這是好事兒呀,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拉幫結夥七大姑八大姨組團當官多好?”

如果真是隨便舉薦,舉薦之後不用負責,那當然是皆大歡喜,但是范文程熟諳官場潛規則,當然不會留空子給別人鑽,他的“保舉連坐之法”要求保薦官員“開列實跡,具書姓名,專本奏聞。”

范文程之所以要求規範“舉薦文書”,是爲了日後追究責任保留證據:你保舉的官員犯了什麼罪,你跟他受同樣處罰。到時候翻出舉薦信,那上面白紙黑字寫着你們的姓名,一條線栓了一羣螞蚱,誰也跑不掉!

此令一出,清廷朝堂一片哀嚎:“范文程這條斷子絕孫計,實在是太毒了!”在清朝之前,從春秋戰國到明朝,也有類似“連坐法”的舉薦規定,但是舉薦者一般都只需負“失察之責”,沒有規定一起砍頭挨板子。

清朝文臣之首的范文程是怎麼死的?保舉連坐法是什麼東西? 第3張

現在看來,范文程作惡多端,但是他的“保舉連坐”之法在當時還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執行起來也比較嚴格:所有官員的舉薦信,不但要有規範的格式,還要彙總起來進行公議,最後優中選優,交由皇帝面試。

舉薦者面試通過,就可以補褂朝珠上身(花翎可不是誰都可以戴的)留京或外放爲官,如果這個新官貪贓枉法或者在黨爭中敗陣,那麼推薦者就倒了大黴了——他抄家,你也抄家;他砍頭,你也砍頭。

范文程死了,他的遺稿一把火燒掉了,要不是他沒有資格燒掉《清實錄》,可能我們就不知道範文程這老滑頭還做了這麼一件得罪朝中大佬的“蠢事”。這兩個字之所以加引號,是因爲這保舉連坐法還真不能說是苛政,要是真這樣做了,就會避免出現“二十九歲知縣”、“二十七歲道臺”。

保舉連坐法比清朝消失的還早,後來的舉薦,基本都是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那些有舉薦和任命之權的朝中大佬,人品可能還不如范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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