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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著名政治家 理學家李紱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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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紱 fú (1675~1750)字巨來,號穆堂,江西臨川榮山鎮人,清代著名政治家、理學家和詩文家。

清代著名政治家 理學家李紱簡介

康熙四十八年(1709)進士,由編修累官內閣學士,歷任廣西巡撫、直隸總督,因參劾下獄。乾隆初起授戶部侍郎。治理學宗陸王(陸九淵、王守仁),被梁啓超譽爲“陸王派之最後一人”。著有《穆堂類稿》、《陸子學譜》、《朱子晚年全論》、《陽明學錄》、《八旗志書》。

人物生平

李紱少時孤貧,好學,自幼聰穎,讀書經目成誦,有神童之稱,十歲能詩,十二歲即與裏中諸先生結詩社。家貧甚,曾大風雪中手拿三百錢獨身尋兄於漢陽,匝月,走三千里。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舉江西鄉試第一,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遷侍講學士、日講起居注,武科會試正、副主考官,雲南、浙江鄉試正考官等職。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升內閣學士,不久兼任左副都御史。

清代著名政治家 理學家李紱簡介 第2張

康熙六十年(1721),擔任會試副考官。出榜日,黃霧風霾,康熙帝說:“此榜或有亂臣賊子,否亦當有讀書積學之士不得中式,怨氣所致。”,命重查試卷,其中劣者取消殿試,又賜滿洲舉人留保、直隸舉人王蘭生進士。因落榜舉子聚衆至寓所鬧事,遭御史舒庫彈劾,以隱匿不奏的罪名免官,貶至永定河做河工。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奉召回京,特命復職,任吏部侍郎。因不肯爲大將軍年羹堯之子年富等人捐造營房給予從優,爲年羹堯所嫉,改充經筵日講官。六月,赴山東負責督促漕運。七月,任兵部侍郎。時值各地運往京城的漕糧屢遭搶劫,奉命將湖南等地的漕糧押運至天津收貯。因擔心貯米壞損,按旨將貯糧估價出售,將盈餘銀五千兩交守道桑成鼎貯庫,並將此事告知直隸巡撫李維鈞,李維鈞卻匿而不報,而桑成鼎待李紱赴廣西任時,又將原銀解交廣西。直到年羹堯進京,上疏李紱巧取此項銀兩,應予查懲。雍正經過調查,得知事情原委,親書“奉國罄心”四字,予以獎勵。

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任廣西巡撫。到任後,懲貪肅暴,勤政愛民。時境內苗民受土司挑撥引起械鬥,生產遭到破壞,他深入調查研究。從教育、誘導入手,平息了廣西、廣東兩省礦產之爭,並嚴禁漢官、土司欺壓苗民,只要發現督、府、司、道擅立名目,勒索財物,即嚴加懲處。南寧知府接受土司賄賂,被他革職,並通飭九府府丞。另有土龍州貪暴不悛者,也被革除職務。在此期間,還查覈了康熙年間廣西巡撫陳元龍等貪污捐納銀款824700餘兩之積案。自此,吏風一新,土苗畏威感德,競相釋怨言和,廣西邊地得以安定,受到雍正嘉獎。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被任爲直隸總督。赴京途中,得知田文鏡任河南總督時,待吏苛刻,以嚴厲刻深的風格治理當地。李紱斥田文鏡“身任封疆,有意蹂踐讀書人”,兩人因此而結怨。

清代著名政治家 理學家李紱簡介 第3張

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李紱到京就任,適逢大水,民多死亡。他根據州、縣要求,果斷下令各地開倉救災,然後上書朝廷,爲自己擅自開倉出谷請罪,雍正認爲他做得對,免予處分。後在朝廷中,多次上疏彈劾田文鏡橫行鄉里,貪贓枉法,禍害百姓等,田文鏡則反告李紱結黨營私,後改調工部侍郎。

雍正五年(1727年),又被誣爲庇護私黨受劾,議罪21款,被革職交刑部審訊。身繫獄中,日讀書飽啖熟睡,同獄的甘肅巡撫稱他“真鐵漢也”。兩次決囚,雍正命縛至西市,以刀置頸,問:“此時知田文鏡好否?”對曰:“臣雖死,不知田文鏡好處”。刑部查抄他的家產,發現室內簡陋,別無長物,甚至夫人的首飾,都是銅製品,根本不像達官顯宦的家屬。雍正這才相信他的清廉,將其赦免。出獄後奉敕主修《八旗通志》、《廣西通志》、《畿輔通志》等。他閉門謝客,專心著述,歷時八年。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帝繼位,授李紱侍郎銜,管戶部三庫。十月,補戶部侍郎。

乾隆元年(1736年)五月,因薦人蔘加“博學鴻詞科”考試,受朝廷斥責,降兩級調用。後補詹事,充三禮館副總裁。

乾隆二年(1737年),以母憂歸。乾隆四年(1739年),守母喪時與縣令李廷友同捐資創辦“青雲書院”,並親自主持教席,一時名士雲集,“才鄉”教育雄風得以重振。

乾隆六年(1741年),充“明史綱目館”副總裁、補光祿寺卿、江南鄉試主考官、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李紱進言,朱子(朱熹)道問學,陸九淵尊德性,不可偏廢,乾隆帝聞而遵從。

乾隆八年(1743),因病告老回鄉,入辭,乾隆帝問:“有欲所陳否?”李紱以慎終如始對答,乾隆帝賜詩獎勵他。居撫州城內上橋寺石芝園(今文昌橋上沿河路),擔任興魯書院山長,並親自講學。

乾隆十五年(1750),年七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