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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清除功巨爲何連最心愛的妃子都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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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潮導語:朱元璋病重以後,就怕死後李賢妃效法呂后奪權亂政,或效法武則天篡位自立,就先將她的兩個哥召進宮來,在便殿賜宴,又對李賢妃說:你去見見兩個哥哥,儘儘骨肉同胞的情分。李賢妃明白了朱元璋的意思,哭着說:妾知道了,死就死吧,何必見兄長。回宮後即自盡身亡。

朱元璋弄權搞腐

腐敗,通常是指貪污受賄,敲詐勒索,生活糜爛,沉於酒色,而朱元璋,由於他所處的社會環境,所據有的地位權力以及他的政治訴求,其腐敗則表現爲濫殺人,冤殺人,慘殺人。

有人估計,朱元璋執政期間約殺十萬人,也有人說他殺了十幾萬人。其中有的是罪證、贓證確鑿,罪有應得,但也有相當多的人是被冤殺。尤其是洪武年間發生的四個大案中,被族殺的很多老人婦女兒童,就冤枉至極。

朱元璋的冤殺人來自他的私心和疑心。

大凡皇帝都疑心,朱元璋尤甚,特別是他年老體衰以後。他認爲太子文弱,十五歲的太孫更文弱,必須在他的有生之年運用握有的絕對權力,使用一切手段,消除威脅,以保持朱明王朝祚運長久。他怕官吏欺壓百姓,逼民造反奪權;更怕權臣悍將強力篡權搶權。由怕生疑,疑神疑鬼。四大案之一的空印案,就是因爲朱元璋的疑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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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規定:各級地方政府,要在年終將自己轄地的賦稅、錢糧、軍需等數字,向上一級政府報告,上報文書要蓋有本級政府的印章。布政使司要彙總本省的數據報到戶部,如果戶部發現問題,就要重新填報、蓋章。爲了避免往返,官員進京時就帶上蓋有印章的空白文書。這種做法長期沿用,習以爲常。但被朱元璋發現了,認爲其中“有奸”,要嚴懲。他下令將戶部尚書及各地府、州、縣主管印章的官員全部處死。這個冤假錯案使數千人丟了命。

郭桓案雖然事出有因,但其擴大化則與朱元璋的疑心有極大關係。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當時,有人告發戶部侍郎郭桓等人侵盜官糧。朱元璋下令將他們逮捕,突擊審訊,逼供,又根據攀咬再捕人,再逼供,這樣,涉案人員愈來愈多。除郭桓等戶部官員外,又牽連到禮部、刑部尚書,六個部的左右侍郎,布政司及以下官吏,處死數萬人。各地豪富交通官府,隱漏稅糧者也都受到了嚴厲的處置,使“中產之家”大都家破人亡

如果說空印案、郭桓案主要是朱元璋的疑心造成和擴大化的,那麼丞相胡惟庸案、大將藍玉案則主要是由於朱元璋的私心發生的。

朱元璋的私心就是不顧一切,來維護朱明王朝長治久安。爲此,他要誅殺對皇權有威脅的文武大臣。

胡惟庸案發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鳳陽定遠人,開國功臣李善長的同鄉、親戚。他由帥府奏差起家,一步步升到中書省丞相。地位升高以後,他就爲所欲爲:官員的升降生殺擅自決定;官員的上奏文書先行拆看,如有不利於自己的內容便扣下不奏;急於往上爬的人和犯有錯誤而求逃脫罪責的官員,向他行賄不可勝數;甚至外國貢品也據爲己有。他兒子騎馬在大街上橫衝直撞,跌落馬下,被過路的馬車壓了,他將馬伕殺死。占城國貢使到南京進貢,無人接待,朱元璋大怒,命令將左丞相胡惟庸、右丞相汪廣洋抓進監獄。

雖然胡惟庸諉過於禮部得以出獄,但他想到自己的斑斑劣跡和朱元璋的爲人,萬分恐懼。他想:“死等耳,寧先發”,與其等死,莫如造反。本來,吉安侯陸仲亨和平涼侯費聚,都多次遭到朱元璋嚴厲遣責,心懷不滿和恐懼。胡惟庸就在會見他們時“屏左右言:吾等所爲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二人益惶懼,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軍馬”。從此,他們走上了謀逆造反的道路。

胡惟庸入獄,官員們猜到朱元璋對胡惟庸的態度,就羣起揭發胡惟庸。於是,朱元璋就下令將胡惟庸和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三人交廷臣輪番審訊,很快就以擅權枉法罪處死,並宣佈廢除中書省,將權力收歸皇帝。

殺了胡惟庸十年以後,朱元璋又舊案重提,以胡案株連李善長等一大批開國元勳,宣佈他們爲胡黨,處死,被殺者達三萬餘人。

大殺“胡黨”主要是誅殺文臣,而大將軍藍玉案則主要是誅殺武將。

藍玉,定遠人,作戰勇敢,屢建大功。他恃功驕肆,縱容家奴侵佔民田,帶兵出征獲勝,私自佔有了元朝皇帝的妃子。天晚回到關內,守關人按規矩不放人進關。藍玉就“毀關而入”。他在參加西征以後,被封爲太子太傅,而和他一起出徵的馮勝卻被封爲太子太師,太師高太傅一等,藍玉滿腹牢騷。他在軍中任意升降將校,甚至連朱元璋的命令也不聽,屢受朱元璋斥責。於是,他“心生異志”,串連景川侯曹震等人,企圖在朱元璋去先農壇舉行“籍田”儀式時舉事。被特務機關錦衣衛偵破並告發後,朱元璋立即下令拘捕藍玉,進行跟蹤追查,先後斬決了籃玉、吏部尚書、戶部侍郎等。

朱元璋清除功巨爲何連最心愛的妃子都不放過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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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在藍玉案的前一年,年僅三十九歲的太子朱標病死了,立朱標的長子、十五歲的朱允炆爲太孫。已經六十五歲的朱元璋想,自己健在,這些如狼似虎的悍將尚難駕馭,十五歲的孩子能駕馭嗎?能保住朱明王朝嗎?他認爲,不僅藍玉必須除掉,就是和他親近的人也得殺掉,這就殺了一大批武將功臣。朱元璋還要斬草除根,共株連滅族達一萬五千餘人(有說二萬人)。

即使攀不上胡黨、藍案,只要朱元璋認爲對王朝有威脅,也要找茬殺掉。傅友德,武藝高強,身經百戰,九死一生。藍玉案開始後,他的老部下對他說:此案“會不會也把我們羅織進去死於非命呢?”朱元璋探聽到這話以後,就製造殺人機會。他設宴招待大臣,傅友德的次子是金吾衛鎮撫,在御前值班,沒有佩戴劍囊。朱元璋說這是傲慢無禮,就封劍賜給傅友德。傅友德明白這是君要臣死,心一橫,不僅殺了次子,還殺了長子、駙馬都尉傅忠,然後自盡於朝門外。馮勝,屢建奇功。平定東北的戰役大獲全勝後,他貪掠珠寶良馬,強佔降人之女。回朝後,朱元璋收回了他的大將軍印,並令他回鳳陽老家居住。他回家後不甘寂寞,在打稻場埋下瓦罐,聽碌碡軋過的咚咚聲,回味戰場上的戰鼓響。與他有怨的親戚爲報私仇,誣告他在打稻場埋有兵器,陰謀造反。朱元璋不問真假,派人將他召入京城,說:有人告你,我也不多問。就賜給他一杯酒。馮勝知道說什麼也沒用,就舉杯一飲而盡,隨即死去。

只要朱元璋認爲誰對王朝有威脅,即使是愛妃弱女,也不放過。朱元璋晚年,有一個最受寵的妃子——李賢妃,貌美才高,辦事幹練,工於心計。朱元璋把她比作漢成帝時能幹的班婕妤。她的大哥是附馬,二哥是皇帝親軍金吾衛指揮。朱元璋病重以後,就怕死後李賢妃效法呂后奪權亂政,或效法武則天篡位自立,就先將她的兩個哥召進宮來,在便殿賜宴,又對李賢妃說:你去見見兩個哥哥,儘儘骨肉同胞的情分。李賢妃明白了朱元璋的意思,哭着說:妾知道了,死就死吧,何必見兄長。回宮後即自盡身亡。

朱元璋私心的惡性發展,還要株殺知道他劣跡的人,株殺他認爲對他和家人的聲譽、面子有礙的人。朱元璋曾暗示廖永忠在迎接小明王韓林兒來南京的時候,在長江浪急水深處將他沉殺。朱元璋怕此事傳出去要背上“弒君”的惡名,就藉口廖永忠偷穿繡有龍鳳紋的衣服,以僭越犯上的罪名殺了他。有一個將軍在征戰中得一美女,二十歲,能詩文。將軍把她送給了朱元璋,朱元璋認爲:如果收下她,就表明自己貪色,爲表白自己不貪色,竟把她殺了。有一年,朱元璋訪知熊宣隹有個妹妹,年少貌美,想選她入宮,員外郎張來碩諫曰:熊氏已許他人,“若取之,於此未當。”朱元璋認爲諫者是張揚他奪人未婚妻的醜事,怒說:“諫君不當如此!”叫壯丁“碎其肉。”有一年元宵節,朱元璋微服到街上看燈謎。有一個燈上寫着“好肩並肩,乘艭;盪舟去,忽然少一人,卻向月邊住。”其謎底是“好雙大腳”。朱元璋認爲這是譏諷馬皇后大腳的,勃然大怒,下令要嚴懲此人,若找不到此人,拿全城百姓問罪。馬皇后勸朱元璋說:“妾大腳,自己不嫌,陛下不嫌,別人縱然是嫌,有何相干呢?”“陛下不是曾說幸妾腳大,才能揹着陛下逃生嗎?”“天子民之父母,子女們隨便說說自己的父母,並沒有傷害父母之心,做父的就可以大怒不止,要置子女於死地嗎?”聽了這話,朱元璋才收回成命。假如沒有賢惠的皇后,就不知有多少無辜百姓冤死。

朱元璋清除功巨爲何連最心愛的妃子都不放過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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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還心虛多疑,大興文字獄。他當過和尚,就對“光”、“禿”之類的詞很忌諱。連“憎”以及同音字“生”也感到彆扭。他參加過紅巾軍,紅巾軍被元朝官僚稱爲“賊”,他就把與“賊”同音的“則”字,視爲忌諱。明初,每逢過年過節、皇帝生日、皇家喜慶的日子,地方官都要上表箋慶賀。這類表箋一般是由學校教官代寫。根據記載,浙江府教授林元亮,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桂林府學訓導蔣質,德安府學訓導吳憲都在爲他人代寫的表箋中犯忌,被處斬。

朱元璋嫉惡如仇,又嫉仇如惡。他對要殺的人往往施以極其慘忍的刑罰。史載:除了沿用歷代封建皇帝的酷刑,諸如墨面、文身、抽筋、挑膝蓋、剁指、斷手、刖足、抽腸、割鼻、閹割、斬趾、枷項遊歷、令其自殺、斬首、全家發配爲奴、滅族之外,朱元璋“發明”的還有“洗刷,裸置鐵牀,沃以沸湯;有鐵刷,以鐵帚掃去皮肉;有梟令,以鉤鉤脊懸之;有稱竿,縛之竿杪,似半懸而稱之;有抽腸,亦掛架上,以鉤釣入穀道而出。”更爲殘忍的是“剝皮實草”。即將貪官的頭梟首示衆,屍剝皮,皮內塞上草,掛在公堂之上,以警戒後任者。他還下令:在各府、州、縣及衛所等衙門內的土地廟做爲處決貪官的場所,故稱“皮場廟”。他以儆效尤的動機雖無可厚非,但“其殘忍實千古未有也”。

朱元璋冤殺人,慘殺人,是“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是封建社會制度和專制政治制度決定的。這種腐敗,在封建專制制度框架內是無法解決的,只有經過社會革命,改變社會制度、政治制度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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