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解密 > 歷史真相 > 結束了元朝的腐敗統治,明朝的百姓生活如何?

結束了元朝的腐敗統治,明朝的百姓生活如何?

來源:飛飛歷史網    閱讀: 2.52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明朝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明朝初期的七十年間,社會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但從中得利的首先是皇族、勳戚、官僚和地主階級,而一般勞動人民仍然過着被壓迫、被剝削的痛苦生活。朱元璋雖然口口聲聲說要取之有制,用之有節”,但剝削階級的本性是貪得無厭的,其節制只能是些微的、暫時的。

結束了元朝的腐敗統治,明朝的百姓生活如何?

土地兼併這一封建社會的痼疾,伴隨着明王朝的建立而俱來。這個時期雖然整個說來土地的佔有比較分散,但土地集中於少數人手中的情況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早在洪武四年(1371年)時,新貴族的六國公二十八侯就擁有佃戶三萬八千百九十四戶。到洪武三+年(1397年),全國佔地七頃以上的地主就有一萬四千二百四十一戶。

永樂時,岐陽王李文思次子李增枝“於各處多立莊田,每莊蓄童僕無慮千百戶”。明初政府雖然把賦役額定得較低,但在當時經濟殘破的情況下,對農民來說仍是沉重的負擔。靠近洞庭湖的龍陽地區“歲擢水患,逋賦數十萬,敲撲死者相踵”。濟寧府役民築城,以致“民不得穡”,“旦暮不休”。而明朝政府對官僚地主等卻有種種優待。

結束了元朝的腐敗統治,明朝的百姓生活如何? 第2張

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下令“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賢人君子,既貴其家,而復役其身,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連退休致仕在家的官員也可享受這一特權。

結束了元朝的腐敗統治,明朝的百姓生活如何? 第3張

洪武十二年(1379年) 規定:“自今內外官致仕還鄉者,復其家終身無所與。”甚至在學的生員“除本身外,戶內優免二丁差役”。這些人所豁免的賦役,自然就轉嫁到廣大勞動人民的頭上,更加深了人民的痛苦。當時就有人指出:“方今力役過煩,賦斂過厚。”“或賣產以供稅,產去而稅存,或賠辦以當役,役重而民困。”再加上官吏的層層貪污舞弊地主和高利貸的盤剝,使得農民生活十分艱難。

所以在明初六七十年中,農民起義此伏彼起,連綿不斷。這些起義遍佈於廣東、廣西、福建江西、湖廣、四川、陝西、山東和浙江等十來個省份,規模大的有幾十萬人。一個王朝的初期,農民起義竟如此頻繁,地域如此廣泛,這在歷代封建王朝中也是少見的。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