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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僅存在了15年,跟法家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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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僅存在了15年,跟法家有什麼關係?下面小編爲大家帶來詳細的文章介紹。

“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賈誼的《過秦論》,一直被公認爲對秦國滅亡原因的最經典論述。因此有很多人這麼認爲:法家使秦國變強,但也使其滅亡。

這個觀點顯然有失偏頗,秦國的強大確實源於法家變革,但它的滅亡卻是特定時代環境下、偶然與必然因素的共同作用,該背鍋的並單單不是法家。

秦朝僅存在了15年,跟法家有什麼關係?

秦國的強大起於商鞅變法,不過在隨後的上百年中,秦國的法家體系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着現實的變化不斷進行完善。到了戰國後期,基本上接近韓非子彙總的“法、術、勢”三者相結合的狀態。

法,就是將君王的意志、政權的訴求以法律條令的形式體現出來,代表了國家的利益所在;它取代儒家所主張的仁、德等治國理念,成爲界定秦國人行爲的唯一標準,從而高效地實現了思想的統一,讓秦國成了上下一致的精密機器;

術,可以理解爲馭人之術,帝王想要國家機器中的各級官員不打折扣地落實、貫徹法令,需要有套路地駕馭羣臣。法家爲此提出了許多方法,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翻看《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

而所謂的勢,就是帝王手中的權勢,“勢者,勝衆之資也”,這倒跟儒家“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的主張大同小異。

法家的體系看似複雜,實際上背後的運作邏輯非常簡單粗暴:利用人性的弱點。他們認爲,人的本性都是趨利避害、追求物慾的,所謂的道德標準在這些動物性面前不堪一擊;最直接有效的,莫過於以獎賞爲誘惑、以懲罰來逼迫,雙管齊下、促使人們按照秦國統治者的意願行動

比如秦國的軍功爵制,就是以爵位與金錢的賞賜,激勵人們奮勇拼殺;同時,他們還主張輕罪重罰,以實現“以刑去刑”的目標,即以嚴酷的刑罰阻嚇人們犯更大的“錯”。

而“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指的是什麼呢?

最大勢,也就是當時的形勢。吞併六國、統一天下後,秦國原本以獎懲支撐起來的嚴密體系一下子失去了敵人,嚴苛的法律隨之丟掉了產生效力的土壤,客觀上亟需改進,但當時的統治着卻抱着舊皇曆無動於衷;

另一個勢,就是掌握權勢的人變了。法家體系要求帝王具備相當的素質,而當秦始皇駕崩後,同樣高素質的公子扶蘇未能如願接班,秦二世、趙高這號人掌握了權力,秦法就淪爲了純粹的惡法。

這麼看來,秦國的滅亡,法家確實是罪魁禍首。但對這個問題,我們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第一,秦滅六國後的一些做法,其實已經違背了法家的主張。

法家能夠在戰國時期產生巨大威力,並不僅僅由於嚴苛、刻薄,他們的許多主張其實完全契合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在《韓非子·亡徵》中,列舉了許多可能導致國家滅亡的紅線,秦朝皇帝們觸碰的有這些:

“凡人主之國小而家大,權輕而臣重者,可亡也”,臣子的封地、權力比君王還大,國家極可能亡。顯然,趙高就是這種臣子;後世兩千年的封建時代,凡是權臣鳩佔鵲巢的王朝,基本也好不了;

“好宮室臺榭陂池,事車服器玩,好罷露百姓,煎靡貨財者,可亡也”,君主喜好修建宮殿樓閣池塘、愛好車馬服飾玩物,總是讓百姓疲勞困頓、壓榨揮霍百姓財物的,國家可能滅亡。這一點就更明顯了,秦始皇、秦二世都犯了這種錯誤,秦朝無視民力、毫無止境的浩大工程,等同於給秦朝自掘墳墓。

秦朝僅存在了15年,跟法家有什麼關係? 第2張

“太子未定而主即世者,可亡也”,還沒立太子、皇帝就死了,國家很可能亡。這說的不就是秦始皇嗎?如果他早點立扶蘇爲太子,哪會讓胡亥攫取大權?

“狠剛而不和,愎諫而好勝,不顧社稷而輕爲自信者,可亡也”,帝王如果兇狠暴戾不隨和,自以爲是,拒絕勸諫、不顧國家安危的,可能滅亡。秦始皇被後世儒生稱爲暴君,但從史書中記載他對待尉繚、李斯的方式以及對韓非子的評價來看,對於人才,他是比較“隨和”的,而且頗能納諫。而胡亥就是完全相反的狀態了。

“挫辱大臣而狎其身......懷怒思恥而專習則賊生,賊生者,可亡也”,君主折磨污辱了大臣而又親呢他,這些人心懷不滿、耿耿於懷,那麼劫殺事件就會產生,國家可能滅亡。秦始皇對待趙高的方式,顯然就犯了這個錯誤:趙高曾經犯下大罪,蒙毅原本要依律將其處死,可惜秦始皇卻因看重趙高的能力能力而赦免、重用了他,後來果然因此害了蒙氏兄弟,更坑死了自己的王朝......

(其他的就不在此一一列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翻看《韓非子》。)

第二,繼續沿用法家機制,其實沒問題;問題在於配套措施出了問題。

當初秦國推行法家變革爲啥沒滅亡、反而更強大?輪到國土更大的秦朝時就不行了呢?熟讀歷史的朋友都知道,當初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時,遇到的抵制也不小,不僅朝中貴族紛紛反對,民間前去都城表達不滿的人也不在少數:“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

但依靠秦孝公的支持,商鞅拿犯法的公子虔開刀、確立了威信,隨後輔以殘酷的殺伐,保證了變法的順利開展。

萬事開頭難,到了十年後,秦國變成另一副模樣:“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也就是說,變法推行十年後,人們從中得到了實惠,紛紛改變態度、對變法大加歌頌。

而在統一六國後,要將變法推行到全天下,難度顯然比當初更大。但此時的秦朝犯了兩個錯誤:

秦朝統一天下、並實現大一統的直接管理,這是開天闢地、前無古人的壯舉,面對的抵制、阻力自然非同小可,客觀上需要做好應對準備。但當時的秦朝卻重外輕內,軍事部署重心在長城與嶺南,同時還正往北方大規模輸送物資,準備提高與匈奴的戰爭規格,對內疏於防範,以至於大澤鄉起義爆發後朝廷調動兵力不及,給了東方各國貴族後裔一窩蜂復辟的機會;

對於春秋戰國數百年的戰亂,秦始皇認爲原因在於分封制:“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因此他無視丞相王綰等人在燕、齊、楚等遠離關中地區設立藩王的建議,推行了最爲徹底的郡縣制。這當然是高瞻遠矚、魄力的決斷,但也許太過於理想化、節奏太快了。到了後來,果然是這些地區首先爆發了反秦起義。西漢建立後,劉邦吸取這一教訓,採取了郡國並行制,正是吸取了這一經驗。

概而言之,秦朝的滅亡,並不單單是法家的問題,而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實後來的西漢在制度上與秦朝相比並無多大不同,區別就在於他們有針對性躲開了秦始皇、秦朝掉進的坑,通過適當變通、循序漸進的模式,促成了大一統格局的落實;通過數十年的恢復,當歷史推進到漢武帝時期,我們可以發現他的很多舉措跟當初的秦始皇大同小異。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秦朝是在給漢朝探路而已;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如果沒有它的滅亡,也許很難有漢朝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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